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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各派出所维护好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保护好辖区的森林资源,负责查处县内大案要案。
2、负责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和直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林业行政处罚。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为凤庆县林业局内设正科级单位,一级会计核算单位,人员编制2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2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5个机构,即:综合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下设4个派出机构,即:凤庆县森林公安局鲁史派出所、凤庆县森林公安局习谦派出所、凤庆县森林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桂花树派出所。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政委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队室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4名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副科级)、4名森林公安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全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22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6起,破获16起,破案率100%。受理行政案件212起,查处212起,查处率100%,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28人(次),收缴木材40.9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15万元,为保护凤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有利推进林业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实有1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实有1人。在职实有23人(含政府购买岗位5人),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5人。退休人员 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总收入 39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96万元,无上年结转。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96万元(本级财力394.9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4.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4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支出 32.9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支出12.5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02”支出329.69万元,主要反映林业支出, “22102”支出19.7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351.4万元,支出分别列“301”支出305.33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302”支出35.73万元,主要反映商品服务支出,“303”支出10.34万元,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43.56万元,其中:政法转移业务装备费18.18万元,办案业务费25.3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预算执行中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年初无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万元,占总支出的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与2017年决算实际支出对比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人民警察加班工资、乡镇补贴纳入年初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与2017年决算实际支出相比减少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用非税收入安排用于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支出4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与2017年决算实际支出相比减少45%,原因是人员减少及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用非税收入安排用于公用经费开支。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森林公安2018年办公经费按标准包干使用,故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年初财政不单独预算,包含在保障公用经费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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