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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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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全县财政业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
(四)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预草案并组织执行和编制年度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定县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规范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县级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县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拟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提出意见,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拟定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金计划草案;审批下达具体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资金计划和融资规模;拟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及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算。
(十四)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提出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建议;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制定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五)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反映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凤庆县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机关职工的人事、工资、奖评、考评、教育等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并督促落实机关工作制度;参与财政政策研究和拟定,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察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地方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办理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事项,拟定我县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编制年度全县财政预算,负责全县预算收支执行分析,审定汇总全县人员经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起草全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调整报告及报告说明。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库股
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制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的收支业务,对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根据年度预算、审核下达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对全县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及需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提供预算执行的信息资料,反映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需款事项真实并符合规定;研究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宣传、贯彻、执行《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全县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工资的银行统一发放工作;汇编全县财政决算,定期做好财政支出情况分析;建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统一管理(开设、变更和销户)全县财政性资金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股(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参与费改税、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研究财政政策,组织开展财源建设调研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研究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县属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制定和监管,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监督彩票发行工作,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统一管理县级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县级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立项、审批等;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和办法;拟定政府采购中长期计划;拟定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审核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流程等;审核确认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审查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情况;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业绩并定期公布;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以及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依法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原则以及评分标准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检查督促供应商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做好采购项目资金结算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受理和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询问或质疑;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文教行政股
负责党、政、群团机关、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及预算编制、年度预算执行工作,管理归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贯彻执行归口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拟定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审核归口单位及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使用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拟定全县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负责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项目跟踪问效。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及预算编制、年度预算执行工作,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贯彻执行归口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与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审核分管单位及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使用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拟定全县职教费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负责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项目跟踪问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农业股
拟定全县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出的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提出预算安排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及决算;参与分配和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资金,管理农业政策性专项贷款贴息支出;负责全县财政支农周转金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社会保障管理股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和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负责社会保障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对专项资金和项目完成后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审核管理部门和单位年度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企业股
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研究,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县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拟定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等工作;研究制定县属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国有及非国有企业的月、快报表及年终决算报表编报,组织企业申报上级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负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指导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县属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县直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方案;负责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和国有资本运营机构章程,办理授权经营手续;审核国有资本运营机构的重大决策和年度经营预决算;对国有资本运营机构运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及权属企业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拨付、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审批项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经济建设管理股
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与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参与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基建项目预算计划和项目安排的重点,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国债资金、政府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水利专项贷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会计股(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牌子)
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人员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抓好会计队伍素质建设;拟定会计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负责年度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参与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农村财会人员农村财务和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等工作;承担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调整变动、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负责珠算心算协会工作;负责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求实代理记账会计公司的执业指导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联系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凤庆函授站会计函授教育工作;对全县财务人员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项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法规监督检查管理股
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部执行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负责督促对县本级财政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负责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起草或拟定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绩效管理股
拟定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县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县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县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县级预算编制提出绩效评价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拟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拟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国有资产的配置、出租、出借、长期投资、处置、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非税收入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县级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确定县本级非税收入范围、项目,配合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审核、汇编工作,配合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政预算和执收单位的部门预算;负责县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缓征、减征、免征的申报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立项申报和收费的核定(调整)工作,负责已取消(调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各项非税收入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统计及资金的结算、划解等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调查农业后备资源和依据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包括土地治理、多种经营和科技示范等项目);确定推荐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组织评估论证;负责编制年度项目扩初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通过银行贷款、群众投资等多渠道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办理借款和有偿资金回收工作;依据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批复、资金拨付文件、审批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施工合同,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竣工验收;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对已建成交付运营的工程项目效益进行跟踪监测;接受审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拟定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参与研究和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参与全县农村债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监督;承办凤庆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科技股
负责承担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县级金财工程相关工作,为财政资金运转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局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乡镇财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负责乡镇的财务管理并组织乡镇年度预决算编审工作;负责乡镇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并适时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乡镇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核算;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项目效益的考核;参与乡镇财政所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协助财政培训中心做好乡镇财政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涉外金融管理股(挂县人民政府金融办牌子)
贯彻执行政府性外债政策和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县政府性外债;办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申报、签约、担保、统借统还、项目资金管理、偿还债务等工作;参与双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拟订政府统借统还外债的转贷方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统借统还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决算;负责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贴息资金、创业人员“贷免扶补”贷款贴息资金、政策性保险保费资金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县内金融机构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调查分析全县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县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协助做好全县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县内金融秩序;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县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组织推进县内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县内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引导、促进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协调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银企对接工作,负责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负责推进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新举措培财源,进一步打牢可持续增长基础
及时编制下发《凤庆县2018年财源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将财源建设措施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时限化,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以长促短”的思路,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落实推进财源目标倒逼、涉税信息共享,治税工作共抓的工作机制。固本挖潜,培育新的财源支撑点,促进多元化财源培植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实现财源建设与全县全面发展的互助共进,狠抓财政收入增量,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做强基础产业,巩固现有财源。有效结合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烤烟、核桃、蔗糖、茶叶、魔芋、畜牧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技术引进和科技创新,推进原料基地标准化建设,筑牢税源基础,巩固基础产业税源。二是坚定不移抓工业,寻找财源增长点。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核桃园中园建设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龙头企业落地,着力发展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增长快、创税能力强、有竞争力的产业群,做大工业增量,提升工业税源集约度,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三是盘活国有资产,弥补财源缺口。有效发挥土地收储中心作用,争取国家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盘活县城西环路片区等存量土地。以融资平台为载体,承购收储园区二期存量土地,争取园区建设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实行租售结合,提升土地使用效益。争取银行给予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铺贷款支持,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其他重大项目拆迁安置,加大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铺的租售力度。全年力争实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亿元以上、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00万元以上、土地出让县级收入2亿元以上。四是抓实固定资产投资,确保税收增长。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推广PPP项目合作模式、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国家政策性中长期贷款力度,推进以综合交通、水利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脱贫攻坚为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人居环境,确保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第二人民医院、大临铁路、云保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投资拉动对财政增长的贡献率,实现建筑业税收同比增长10%以上。
2.积极向上争资金,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学习研究政策,吃透政策支持导向,编印《争取资金政策指南》,优化筛选项目,提升项目编报质量,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向上汇报对接机制,按月督查通报全县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力争全年完成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8亿元以上。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分析全县实际支出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助推项目建设,确保月末县财政上级专款拨付率达98%以上。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时足额落实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兑付健康扶贫、民政救助、危旧房改造补助等民生资金,列入县级预算安排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产业扶贫)专项经费1,383万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精神,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千方百计筹资金,强化创新统筹整合
一是积极争取贷款融资。以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推进犀牛大桥、通用机场、云凤高速路、西环路、东环路、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以部分项目预期收益为切入点,按照融资自求平衡原则,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推进土地收储、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项目。以债务系统锁定的政府性债务为基数,积极向上争取债务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置换化解债务,优化债务逾期结构,防范债务风险。以国家政策支持为导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中长期贷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优化整合全县的融资平台资源,打造AA¯融资平台,实现土地及其他资产收储,争取部分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机制,收回结转超过2年的上级补助资金和结转超过1年的县级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待支持的领域。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通过财政奖补、财政资金入股、推广PPP项目合作模式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四两拨千斤”之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最大限度实现共建共享。四是积极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坚持统筹增量、盘活存量,进一步创新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式,依法依规整合部分非涉农资金,健全完善财政资金供给机制,站位全局,高位统筹,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彻底改变一方面资金保障出现缺口、另一方面资金大量结余和项目零散、无法实现效益整体最大化的现状,促使财政性资金尽早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4.多措并举强监管,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抓机制创新强监管。联合财税、金融、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财政财务督查领导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互通,关口前移,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新格局。二是抓制度建设强监管。督促指导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肃财经法纪,形成用制度规范理财行为和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三是抓重点领域强监管。突出监管脱贫攻坚、民生投入、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确保重点领域投入资金安全。四是抓预算约束强监管。坚持量入为出,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审批制度,控制新增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五是抓财政改革强监管。通过财政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网络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预算绩效目标跟踪问效,规范理财行为,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六是抓债务管理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禁违规举债融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七是抓企业财务管理强监管。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企业,联合税务、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帮助园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管理。八是抓队伍素质强监管。打造学习型财会队伍,严格职业操守,深化为民理财观念,努力提升全县财会队伍的专技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9人,财政部分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8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9.82万元(本级财力1,259.8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9.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44万元,项目支出307.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601行政运行1,068.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671.22万元,保机关运行8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8万元,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维护及工作经费74.98万元,财政一体化网络及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费110.00万元,珠心算培训经费10.00元,财政资金监管平台使用费及专网使用费12.4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培训费50.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92.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2.8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遗属补;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55.2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02.86万元;30102津贴补贴464.4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1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5.28万元;30201办公费146.91万元;30207邮电费4.92万元;30211差旅费21.50万元;30213维修(护)费57.29万元;30216培训费63.3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1.5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9.21万元;30229福利费0.0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2.50万元;30305生活补助6.99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52.44万元,项目支出307.3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无, 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在日常机关运行过程中,若遇需购置办公设备等情况将按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政策规范政府性奖励绩效工资、改革性工资等政策。
(二)2018年按保工资、保机关运行、保基本民生原则进行预算,2017年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维护费、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费、珠心算培训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培训费等保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测算,但2018年纳入项目经费预算,所以比2017年增加197.38万元。
(三)、由于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维护费、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费、珠心算培训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培训费等保机关正常运转经费项目预算,导致项目预算比上年增加197.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353.26万元,但是总体公用经费比上年减50.00万元左右。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1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60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10万元,原因是:2017年按全县预算口径“三公”经费只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00万元,2018年因财税收支平衡难度非常大,只有加强税源信息和非税收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协作等工作才能确保财税收支目标完成,因此列入21.50万元公务接待费、列入5.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作为财力保障。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 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0万元,原因是当年未列入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原因是全县财税收支平衡难度十分困难,纵向横向工作汇报、对接将非常频繁,需使用公务用车量将加大,所以增加3.60万元公务用车经费作资金保障。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21.5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21.50万元,原因是全县财税收支平衡难度十分困难,纵向横向工作汇报、对接将非常频繁,所以增加21.5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作资金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局属行政单位,我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Upload/file/%E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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