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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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凤庆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凤庆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和省、市重点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承担石漠化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子资源的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松香产品的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编制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凤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6、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贵树种、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收储。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指导林地林木、非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组织指导开展非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配合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协同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有关林业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林区治安工作,加强维护林区治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林政执法职能。 9、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是全县林业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林区治安大队等6个行政职能股(室);下设凤庆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站、森林防火指挥部、种苗站、营林站、农村能源站、习谦木材检查站、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核桃研究所、天保及退耕还林办公室、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桂花树林场、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管理局,2017年新增国有林场管理站和江北国有林场两个林业局下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计15个事业机构站(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以项目为抓手,不断加快全县林业发展步伐。2018年,计划实施林业项目31个,其中:新开工迎春河生态廊道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凤庆县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万亩澳洲坚果标准化基地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省级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宏达食品有限公司核桃水洗果订单生产销售、云南庆业农副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澳洲坚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宏达食品有限公司雪山镇新平村林建设、云南庆业农副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澳洲坚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云南一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茶籽油超临界提取生产线建设、宏达食品有限公司核桃水洗果订单生产销售项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站能力建设、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农村能源建设、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片区能力建设、桂花树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20个建设项目;完成迎春河生态廊道樱花种植、砂仁等特色经济林建设、核桃初制小龙头建设、木本油料及竹木示范基地建设、桂花树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战略储备林建设、云南顺宁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糯橄榄基地建设、宏达食品有限公司核桃坚果休闲产品生产线扩建、临沧庆丰核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奶茶鲜果核桃乳等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9个建设项目;做好凤庆滇育饮品有限公司2000吨山李子系列饮品生产线及原料基地建设、凤庆县建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木本油料综合加工生产线建等2个项目前期工作。二是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抓手,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通过种植澳洲坚果、特色水果等树种,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10.4万亩。三是以木本油料和竹木种植为抓手,不断打造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完成澳洲坚果、竹木种植8万亩。同时,加快推进以核桃、澳洲坚果为主的产业提质增效。四是以生态修复为抓手,不断推进工程影响区生态修复治理。按照“一年重点治理、两年成效明显、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继续推进工程影响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五是以资源管护为抓手,推动全县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林地林木管理,积极配合做好“五网”建设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六是以林业改革为抓手,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非林地经济林木确权发证,有序开展林木权证抵押贷款工作。完成“凤庆核桃”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加大核桃等初制小龙头企业建设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和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改革等工作。七是以绿色发展扶贫工程为抓手,不断增强林业在精准扶贫中的支撑作用。按照“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八大工程”的要求,扎实推进绿色精准扶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1人,行政24人(含参公3人),事业47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2人。 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情况: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遗属困难补助人员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3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3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6.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6.25万元(本级财力1036.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3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2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9.04万元,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金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8.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67万元,支出列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支出列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办公费、差旅费和接待费支出。农林水支出796.36万元,支出分别列213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0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82.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34款林业防灾减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的支出,具体为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6.18万元,支出列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6.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25万元,占总支出的99.03%;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97%。)。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林业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72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社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支出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1%;住房公积金支出6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5%。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其中,行政人均办公费2500元/年,事业人均办公费2300元/年,和2016年持平;车辆经费共计40000元(编制2辆),和2016年持平。包括遗属补助和生活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4万元,占经常性支出的1.06%。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林业局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2018年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列支商品服务支出的劳务费支出,用于森林防火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万元,列支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支出2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接待上级检查验收退耕还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68.13%,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森林防火经费下达减少24.41万元(2017年下达29.4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林业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林业局部门预算,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基本支出预算1026.25万元,比2017年的846.15万元增加180.1万元,增21.28%,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支出结构增加支出。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17年的31.38万元减少21.38万元,减68.13%,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森林防火经费下达减少24.41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增加接待费预算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增加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上级检查验收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凤庆县林业局无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凤庆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6.81万元,培训费8.27万元,工会经费11.03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0.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凤庆县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Upload/file/%E5%8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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