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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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凤庆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中共凤庆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1)组织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并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联系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关系,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方针政策;联系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按照县委安排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制度措施。 (3)负责对台及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同乡、社团、代表人士和全县三胞及眷属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及海外各党派、政治团体的联谊工作,实施对全县海外联谊工作的管理。 (4)配合组织部门对工商联、侨联、民宗局副科以上的干部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党外代表人士、新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做好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 (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工作,负责党政干部、统战干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三支队伍”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培训及有关综合协调、规划、指导等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7)负责全县统战宣传调研工作。 (8)完成县委、市委统战部、市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中共凤庆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人员编制7名(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有人数1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当年无人员变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我县在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站在全县发展目标上,谋划统一战线工作,兼顾全盘,突出重点,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各领域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报告如下: 1、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统战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党外人士、非公经济组织、宗教场所等,宣传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统一战线干部和广大统战成员,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党和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广泛凝聚共识,筑牢思想基础。二是深入抓好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5月11日,召开了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统一战线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调整充实了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及时召开统战系统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委统战会议精神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强化教育,把握重点,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精神上来,扎实有效地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6月27日,召开了以“颂党恩、促脱贫、奔小康”为主题的统一战线庆祝建党95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增强统一战线各界人士与党同心的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县委先后下发了《中共凤庆县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凤发〔2016〕27号)、《2016年下半年县委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计划》(凤办发〔2016〕122号)和《2016年下半年县委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计划》(凤办发〔2016〕123号),召开了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新春茶话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扎实开展各项协商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我们认真开展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制定下发了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习活动的目的、内容、要求,切实推进全县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工作,开展了筹备联谊会的前期调研摸底,结合实际,提出了筹备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的方案。三是继续实施党外特约监督员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目前共有10个政府部门聘用党外特约监督员10人和党外特约检察员3人。四是积极做好县政协换届工作。制定县政协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人事安排和政协委员名额分配方案,切实做好205名委员提名推荐协商各项工作。五是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发放调查问卷,与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座谈等,对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新媒体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掌握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新媒体从业人员队伍基本情况。 3、民族宗教工作卓有成效 全县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维护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一是积极抓好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全面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常识》课,切实增进“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节庆活动,深入到民族宗教界人士之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解惑释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二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凤庆县委 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凤庆县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2016年-2018年)》,对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凤庆民族工作,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年来,认真抓好实施郭大寨彝族白族乡琼英村岭岗自然村、琼英村老李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和凤山镇龙泉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同时完成新华彝族苗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郭大寨彝族白族乡琼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凤山镇龙泉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评审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民族团结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13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凤庆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6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有宗教活动场所的5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凤庆县2016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四是切实抓好抵御境外渗透工作,反渗透工作能力加强。定期不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随机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组织力量开展了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状况、基督教跨境活动情况等工作调研。五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完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慈善周”活动。5月5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举办宗教人士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组织县佛教协会、县道教协会、县伊斯兰教协会、县基督教活动管理组等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共46人专题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到石洞寺、莲净庵、太阳宫、凤城清真寺等宗教场所实地参观学习。积极组织7名宗教人士参加全省第三届宗教运动会,组织佛教、基督教活动管理组共11人按时参加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代表大会。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凤庆石洞寺被省级命名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继续巩固深化县级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代表人士制度,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4、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党组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一是加强非公经济人士队伍建设,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届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年内,先后组织6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组织会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二是继续开展以诚实守信、增强发展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动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和全县脱贫攻坚工程,有2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挂扶23个村,其中民营企业21户,帮扶贫困村7个。三是扎实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工作机构、评价方案,县委以凤办发〔2016〕120、121号文件下发,并于8月29日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8月31日,召开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培训会议。列入综合评价非公经济人士43人,共15个参评单位,综合评价工作围绕着“思想政治表现、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守法诚信、个人守法”等内容,按照4项一级指标,细化为9项二级指标,确定为A、B、C三个等级来反映,通过参评企业、参评单位共同努力,于11月全面完成了43名非公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并运用于目前正在开展的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工作中。四是做好县工商联换届工作,按照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市县工商联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开展了县工商联换届摸底调查工作以及工商联执委履职调研,为换届工作打下基础。五是积极营造非公经济发展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凤政发〔2016〕52号),为非公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依据。建立了重点非公企业帮扶制度,深入施行县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同时派驻企业服务团,从政策法规、组织建设、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社会责任承担等多方面对非公企业进行帮助指导,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圆满完成贷免扶补任务120户目标任务,发放贷款888万元,带头就业500余人;发放“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项目15户45万元;完成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扶持3户,发放600万元贴息贷款。六是建立健全维权平台,成立了凤庆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更好地为非公经济和谐发展服务,免除企业发展后顾之忧。 5、海外统战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会议、全省台办主任和全市台办主任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我们以节日联谊联络为重点,举办了各族各界人士新春茶话会、庆祝建党95周年座谈会;春节期间,组织对19个统战团体、160名各族各界统战人士进行了走访慰问。通过走访、座谈、春节慰问等形式,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交流感情,沟通思想,认真办理和办好涉台涉外事务。二是认真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在10月16日至19日中国临沧凤庆红茶节期间,我们抓住机遇,积极邀请台胞、台湾客商、台湾阿里山茶业生产合作社和海外侨胞共30余人前来参加节庆活动,积极向台胞台商宣传凤庆的区域优势、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推介招商项目,积极推动台商到凤庆考察投资。三是开展跨境婚姻调研工作。年初开始,县委统战部抽派相关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县范围内跨境婚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据统计,全县境内共有637对跨境婚姻,针对形成跨境婚姻的原因,进一步分析所产生和带来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上级加强对跨境婚姻管理等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四是积极做好健在2名抗战老兵走访慰问工作,继续争取北京志远功臣关爱基金会的资助。继续对原领取生活费和有生活困难的起义投诚人员、黄埔同学会员8人给予生活补助共20796元,让他们在晚年中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慈善人士的爱心。 6、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始终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机制,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力度,到2015年10月份止,全县有党外科级及其以上干部83人(不含非领导职务),其中:处级4人,正科14人,副科65人。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党外领导,全县13个乡镇政府班子中有7个乡镇配备了党外副乡镇长,县级34个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干部,其中,4名党外干部分别担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食药局、县残联的主要领导。另外,检法两院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1名党外干部。年内,县委联合云南大学、中山大学先后举办了3期“凤庆县乡科级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培训班”,其中选派了20名党外干部、46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培训。认真开展“六支队伍”培训学习。我们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六支队伍”代表人士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在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培训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凝聚了“同心”思想共识。建立健全了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7、统战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 开通了统战微信公众平台,搭建统战宣传平台;积极撰写统战信息,上报信息 50余篇。按时上报《凤庆县积极创建统战人士之家》、《凤庆县彝族支系俐侎人扶持发展取得实效》等2篇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材料。根据全市统战工作调研安排,积极开展各项调研工作,形成《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凤庆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凤庆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发挥统一战线特约人员作用的思考》等调研报告。组织人力物力,全面启动了《凤庆统战志》的编纂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印、清样排版,计划明年1月底前完成编审、出版工作。圆满完成了《茶乡侨务》一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全面反映了我县侨务组织成立30年来发展壮大、为侨服务、联谊联洛、参政议政等侨务工作历史成就。 8、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统战系统服务发展成效显著。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统战系统圆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2亿元,向上争取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13.11万元。积极服务脱贫攻坚。统战系统各部门始终把参与脱贫攻坚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各自挂钩村的脱贫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立足村情,紧扣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用情用心用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集聚资源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助推脱贫攻坚,积极为全县脱贫攻坚建言献策、凝心聚力。如,积极推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脱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探索并有效整合非公经济人士、异地商会等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温暖工程,号召和引导更多的力量主动服务和融入到脱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非公经济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企业的优势,主动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和全县脱贫攻坚工程,有2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挂扶23个村,其中民营企业21户,帮扶贫困村7个,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以及培训和就业的方式来开展扶贫,为群众增收致富,早日脱贫献计出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统战系统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县委统战支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全面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工作,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稳步、有序、扎实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坚定不移地推进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64.42万元增14.35万元,增8.7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及重点文物修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1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7万元,占总支出的71.19%;项目支出51.5万元,占总支出的28.8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35万元,增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5万元,与上年比增13.21%;项目支出减0.5万元,与上年比减0.9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及重点文物修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统战部人员经费支出 9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6万元,增52.4%;保障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17.21万元,减33.5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公务活动压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我县重点宗教场所修缮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0.5万元,主要原因重点宗教场所修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重点宗教场所修缮及做好反渗透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4.35万元,增8.7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及重点文物修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合计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93.24万元,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4.03万元;用于重点宗教场所修缮及做好反渗透工作项目经费5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万元,下降1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万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相关公务用车支出。因公车改革减少支出。(2)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委、市委统战部、台办、民族宗教局等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主要是减少了会议次数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会议布置精简、住宿、用餐费用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24万元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占69.46%;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3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及全县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县委统战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XX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县委统战部部门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省委、市委统战部、台办、民族宗教局、各民主党派等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开支标准。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统战部位纳入政府采购电脑一台,价格0.59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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