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 |
|||||||||||||||||||||||||||||||||||||||||||||||||||||||||||||||||||||||||||||||||||||||||||||||||||||||||||||||||||||||||||||||||||||||||||||||||||||||||||||||||
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0000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源头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动物卫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的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种植业发展管理股、养殖业发展管理股(凤庆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乡村产业规划开发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低产田改造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绿色食品牌办公室 2.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3.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4.种子管理和植保植检站 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农业法律服务中心 7.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3.59万亩、产量达17.82万吨,推广水稻旱作示范面积2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000亩。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以水稻和玉米为重点,组织开展良种良法集成推广。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成优质饲草基地4.6万亩。严格“菜篮子”负责制考核。严格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全面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4万亩),同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争取力度,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2万亩,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200万元)。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深入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计划完成增速9%,可比价增速完成5.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服务业现价总产值完成增速7%,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服务业可比价完成增速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年经济增长同步。持续提升生猪调出大县能力,深入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免疫密度均达90%以上,免疫合格率达75%以上,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年内计划完成生猪存栏60万头,出栏82.8398万头;牛存栏10.8068万头,出栏4.5884万头,羊存栏17.5万只,羊出栏14.2844万只。家禽存栏157.35万羽,出栏374.74万羽。肉类总产量8.6479万吨,禽蛋产量1042吨,畜牧业产值达35.61亿元。水产品产量17205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计划达38968万元。全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两手抓”,推进技能水平和就业稳定性“双提升”,持续实施现代农民培训培养工程,开展好现代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职业化脱产化“证书式”培训等工作。巩固拓展农业经营增收,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强化措施,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做好农业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建设这篇文章,推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坚持“六个一”工作机制,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持续强化农业市场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全产业链招商,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培育引进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完成不低于7户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创建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品牌。巩固村集体经济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实施好1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做好“土特产” 文章,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提高凤庆特色农产品竞争优势,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服务、“万名人才兴万村”等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持续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聚焦农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科技需求,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进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等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基本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推进以茶叶等为主的种质资源圃建设。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5%以上。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队到田间地头,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开展农业产业科技增收示范,培训产业发展人才,打通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 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深入抓好“千万工程”三年行动,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46座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完成275个绿美村庄建设工作。深入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高度重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着力整治养殖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外来物种普查防控等工作,完成变型拖拉机注销登记341台。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抓好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渔业、畜牧、农药、种子、农产品、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兽药兽医、畜禽屠宰、动物防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涉农领域执法,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8人。在职实有1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4辆,超1辆。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根据公车办要求在原单位封存一张车辆,不能报废,所以实有车辆比编制车辆多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63476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46992.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7773.8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451393.99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无上级专款暂缓下达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2022年上级专款暂缓下达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项目,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项目,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补助项目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46992.72元,其中:本年收入39546992.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46992.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527141.76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无上级专款暂缓下达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2022年上级专款暂缓下达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项目,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项目,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补助项目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34766.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46992.72元,其中:基本支出36429892.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58.24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中新增了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项目支出3117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537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年初预算无上级专款暂缓下达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中包含2022年上级专款暂缓下达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项目,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项目,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补助项目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9837.16元,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 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1485545.70元,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支出、大病医疗保险金,其中:行政医疗支出250361.05元,事业医疗支出1117279.57元,其他医疗支出中的大病医疗支出117905.08元。 (三)农林水支出 2024年农林水支出28054118.86元,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和农业项目支出,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24937018.86元(行政支出4315526.54元,事业支出20621492.32元);2.农业行业服务项目:3117100.00元,( 农业行业服务项目经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费:380600.00元;病虫害控制5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0000.00元;2024年“三普”土壤样品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经费:2666500.00元)。 (四)住房保障改革 2024年住房保障改革支出2390186.00元,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25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0.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4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5次,共计接待137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0.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0.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减少的原因为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4年“三普”土壤样品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经费
(二)2024年农业农村局行业服务工作专项经费
(三)2024年会计委托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6.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及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用于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及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农业行业服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质量调查等开支。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427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71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退休人员16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98667225.21元,其中,流动资产20090981.77元,固定资产2102865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547592.7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63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7281.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0111 |
|||||||||||||||||||||||||||||||||||||||||||||||||||||||||||||||||||||||||||||||||||||||||||||||||||||||||||||||||||||||||||||||||||||||||||||||||||||||||||||||||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
|||||||||||||||||||||||||||||||||||||||||||||||||||||||||||||||||||||||||||||||||||||||||||||||||||||||||||||||||||||||||||||||||||||||||||||||||||||||||||||||||
【关闭窗口】 |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