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4-09-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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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预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7.负责办理县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8.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0.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全县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全县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13.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14.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 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 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始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督导下,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突出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开拓理财思路,创新理财方式,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全力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全年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1.狠抓财源建设,推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立足稳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税源,加大力度培植新税源,充分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全面落实国家出台及授权云南省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刺激全县经济规模不断增加。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稽查和清欠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2.压实主体责任,合力争取上级资金。做实项目库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强化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落地。 3.严格预算约束,竭力保障财政支出。围绕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原则,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足额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 4.抓规范实施,着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实施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管理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持续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科学编制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用好用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巩固和乡村振兴发展。建立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和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深化国企改革效果明显。 5.强化风险防范,加力提效推进政府性债务化解。严格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依法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专项债券管理相关规定。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盘活存量政府资源资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多种筹措偿债资金方式,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消化目标任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6.正本清源抓落实,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按管理要求从严规范执行支付程序,做好直达资金调度、对账、资金监控、配合好审计开展直达资金审计等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7.抓素质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持续深化“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助推各项工作落实;狠抓“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财政职能职责规范运行;站位全局,注重加强选派工作队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监管,落实做好网格化包保责任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和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严令禁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送升学礼、打牌赌博等不正之风,严防吃拿卡要,扎实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常态化和长效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非税收入管理股、法制税政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文教行政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涉外金融管理股(挂县人民政府金融办牌子)、资产管理和信息数据股、会计股、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统计财务监督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凤庆县会计核算中心(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资产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3.凤庆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40万元,下降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1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正常退休3人,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且上年度收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3.92万元,本年无此项收入,故本年度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其他收入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本年度未开设单位资金账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未纳入其他预算收入核算,用往来款核算,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03万元,占总支出的73.39%;项目支出278.1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40万元,下降2.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47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月份正常退休2人、7月份正常退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且上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3.92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7.07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做好信创工作及电子政务工作,购置信创设备、电子政务设备及0A电子政务系统,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7.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14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度支付办公费67.72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15.34万元,罚没资产物业管理费1.19万元,干部职工差旅费9.58万元,全县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维护费46.14万元,会议费1.62万元,培训费0.49万元,临时人员及卫生清洁劳务费76.93万元,全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罚没资产税金及附加费5.68万元,购置设备支出17.13万元,对企业的慰问补贴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31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正常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且上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3.92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6%。主要用于一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费支出532.28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60.86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93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7.23万元、工会经费9.54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其他交通费34.76万)。三是项目支出278.14万元,用于办公费67.72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15.34.万元,罚没资产物业管理费1.19万元,干部职工差旅费9.58万元,全县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维护费46.14万元,会议费1.62万元,培训费0.49万元,临时人员及卫生清洁劳务费76.93万元,全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业务费25万元,本单位租车费用3万元,罚没资产税金及附加费5.68万元,购置设备支出17.13万元,对企业的慰问补贴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万元,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决算为3.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50%,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万元,决算为7.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0%,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及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决算为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万元,决算为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增长44.65%。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管理公车,加之本年度用车次数少于上年度,维修费和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8万元,增长122.4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往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往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到我县开展工作指导、检查、验收、学习交流等财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6万元,比上年减少3.92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93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7.23万元、工会经费9.54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其他交通费34.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72.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96万元,固定资产4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6万元。2023年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财政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四)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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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财政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009055367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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