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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4-09-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1.在凤庆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凤庆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凤庆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凤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凤庆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0.在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审查规范性文件。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组织开展调查研究18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督察4次,召开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6次、主任会7次,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政治忠诚,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坚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同体共达,以坚实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和依靠县委的领导,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依法履职的着力点,做到事业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规范人事任免,主动服务重点工作。

3.敢担善为,以监督质效持续提升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法定职责出发,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个,作出审议意见12项。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持续完善经济监督,持续加强工作监督。

4.守正创新,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

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充分、更加具体、更加现实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发挥履职为民主体作用,优化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议案建议意见办理。

5.建强队伍,以“四个机关”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进步发展

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从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县乡人大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抓实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5个专门委员会,即: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6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1.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3.17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等办公费未能支付;本年度不涉及换届选举经费;本年度拨入单位资金户的市级补助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9.90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等办公费未能支付;本年度不涉及换届选举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3.27万元,下降93.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单位资金户的市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98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55万元,占总支出的77.27%;项目支出22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2.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3.62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等办公费未能支付;本年度不涉及换届选举经费;本年度拨入单位资金户的市级补助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84万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0.78万元,下降18.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等办公费未能支付;本年度不涉及换届选举经费;本年度拨入单位资金户的市级补助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9.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8%,按年初在职人员40人计算,年平均人员经费支出16.7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2%,按年初在职人员40人计算,年平均公用经费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1.80万元;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保障经费25.00万元;信创工作经费4.29万元;人大委室工作经费23.56万元;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32.00万元;人大会议补助资金54.69万元;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7.76万元;市人大基层代表活动经费8.40万元;市人大代表交通通讯经费13.44万元;市人大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经费18.00万元;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补助经费13.20万元;代表活动经费6.25万元;2023年履职能力提升工作经费5.00万元;代表活动工作经费5.00万元;《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经费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上年相比减少189.90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等办公费未能支付;本年度不涉及换届选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18.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85万元;人大会议54.69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7.76万元;代表工作58.0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01万元;死亡抚恤4.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2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58.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万元,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8.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26%,完成年初预算的4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74%,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4万元,下降3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3万元,下降58.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省、市等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等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挂钩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等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境)外公务接待预算,也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预算及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0万元,比上年减少76.87万元,下降45.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23.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2万元,固定资产417.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41.25平方米,账面原值8.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7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扎实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批复1236.26万元,全年预算数985.93万元,实际支出982.93万元,预算执行率99.70%。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分99.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223.39万元,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项目个数为15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111

  
附件【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008255415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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