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000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指导全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体育赛事,负责群众体育事业、全县竞技体育工作等。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完中、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幼儿园及乡镇教育办公室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负责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结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乡(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属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全县教育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围绕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县委教育改革“10项措施”为统领,全力推进凤庆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稳扎稳打、务实担当,着力抓实党建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培养、校园安全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圆满收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凤庆教育快速发展、全面崛起打下了坚实基础。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党建引领更加坚实。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党建,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域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提升工作,实现学校党组织全覆盖,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工作职责、校长工作职责,从建强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强班子成员、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培育壮大师资力量等方面发挥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学校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做到党组织全面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工青妇及教代会等组织积极参与的治理体系,2023年7月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总结暨动员部署会在我县召开,凤一中、职教中心和滇红完小的典型经验做法得高度认可。年内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3期、党务工作者培训10期;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思政课宣讲172场,参训50380人次。省级“云岭师生说”理论宣讲比赛获优秀奖1人;县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竞赛获一等奖1人、二等奖4人,县教育体育局获优秀组织奖。建成省级“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校4所。 (二)育人根基更加牢固。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健全“大思政课”建设机制,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评选推荐市级“思想道德建设先进教师”14人和“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青少年”74人;评选推荐省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幼儿园)好儿童833人,省级、市级先进班集体34个。切实抓好学校特色创建工作,凤一中被认定为省级“绿美校园”,凤二中等15所校园被定为市级“绿美校园建设示范点” ,121所校园被评为县级“绿美校园”;勐佑中学被命名为市级“健康学校”;滇红完小、凤一小、鲁史中学、雪山完小被全国少工委命名为“全国红领巾中队”;凤一中、凤三中、凤一小被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表彰为“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凤山镇太平完小等13所学校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市级“文明学校”。 (三)艺体成效更加凸显。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参加锻炼人数比例年内达到国家标准,全县学生体质优良率持续提升,近视率持续下降。凤二中代表队获第十四届云南省青少年校园体育舞蹈四级联赛第一名。成功举办第二届滇红越野跑挑战赛、第六届“一带一路”·七彩云南汽车拉力赛凤庆集结赛等,组织开展了乒乓球、羽毛球5个项目的社区运动会,吸引了市外、省外、国外选手到凤庆参赛。 (四)教育保障更加有力。制度完善方面,制定出台了《凤庆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凤庆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工作方案》;优化完善了《凤庆县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修订)》。安全保障方面,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明察暗访工作共103次,联合部门开展督导检查21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工作提醒通知书共78份,共完成安全隐患整改215处。创建各级平安校园371所,创建率达99.2%。中心学校、中学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02名,持续推广“1530”安全教育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一是推进教育强国项目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等五类工程建设工作。2023年实施五类教育项目工程共20个单体,总投资6536.30万元,竣工项目验收3个,建筑面积2739平方米。二是完成凤庆县2023年义务教育专网建设工作,推广1+N视频互动课堂设备应用,发挥1+N(数字校园)设备及平台作用,组织优质课例评选,组织教师开展直播等活动,推广优质教学经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助推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广1+N视频互动课堂设备应用。2023年全县应用平台开展活动累计6745节,平台浏览量达51.90万次,利用本设备支撑全县片区大教研活动2场、支撑“凤庆县2023年高中初中小学党员教师课堂教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两场。 (五)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推荐市级名校长7人,评选县级名校长11人,1名校长入选2023年全省最美教师;推荐市级名班主任70人,评选县级名班主任71人;推荐市级名教师219人,评选县级名教师298人。完成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99名一级、二级校长,拟评定194名三、四、五级校长。优化调整充实教师队伍,年内共引进高中教师12人,事业单位招考录用79人,特岗教师招考录用90人,系统内调配教师178人。组建全县15个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工作室,聘任了185名骨干教师为工作室成员,共计培训教师1万多人次,教师队伍专业素养不断提升。 (六)教育成果更加显现。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组建以凤一中为龙头的高中一体化教育联盟,以“1+X”多法人联合方式积极探索高中联合办学新模式。凤一中成功与四川成都七中东方问道网校合作。组建以凤一小为龙头5所潜力学校为联盟分校的小学联盟教育集团。2023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较上年增加,中考优秀学生人数名列全市前茅。凤三幼被评估认定为“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凤三中被评定为“省一级三等”完中,被云南省教育厅表彰为“云南省教育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督导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体育股、教育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职业和社会教育管理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项目规划建设中心、教育工会、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所属单位65个,分别是: 1.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 3.云南省凤庆县第一中学; 4.凤庆县第二中学; 5.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 6.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 7.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 8.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 9.凤庆县第一幼儿园; 10.凤庆县庆甸幼儿园; 11.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 12.凤庆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3.凤庆县鲁史中学; 14.凤庆县诗礼中学; 15.凤庆县新华中学; 16.凤庆县永新中学; 17.凤庆县大寺中学; 18.凤庆县大河中学; 19.凤庆县平河中学; 20.凤庆县华能小湾中学; 21.凤庆县腰街中学; 22.凤庆县大兴中学; 23.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学; 24.凤庆县象贤中学; 25.凤庆县青树中学; 26.凤庆县勐佑镇勐佑中学; 27.凤庆县营盘中学; 28.凤庆县三岔河镇三岔河中学; 29.凤庆县雪山中学; 30.凤庆县郭大寨中学; 31.凤庆县凤山镇平村中心学校; 32.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 33.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 34.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 35.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 36.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 37.凤庆县诗礼乡诗礼中心学校; 38.凤庆县诗礼乡三合中心学校; 39.凤庆县诗礼乡安义中心学校; 40.凤庆县鲁史镇鲁史中心学校; 41.凤庆县鲁史镇鲁家山中心学校; 42.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 43.凤庆县小湾镇小湾中心学校; 44.凤庆县小湾镇马街中心学校; 45.凤庆县腰街乡腰街中心学校; 46.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 47.凤庆县洛党镇大兴中心学校; 48.凤庆县洛党镇象贤中心学校; 49.凤庆县勐佑镇勐佑中心学校; 50.凤庆县勐佑镇习谦中心学校; 51.凤庆县勐佑镇鱼塘中心学校; 52.凤庆县勐佑镇德思里中心学校; 53.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 54.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 55.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 56.凤庆县三岔河镇三岔河中心学校; 57.凤庆县三岔河镇明龙中心学校; 58.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 59.凤庆县雪山镇雪山中心学校; 60.凤庆县雪山镇新民中心学校; 61.凤庆县郭大寨乡郭大寨中心学校; 62.凤庆县郭大寨乡团山中心学校; 63.凤庆县营盘镇营盘中心学校; 64.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 65.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4个。分别是: 1.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 3.云南省凤庆县第一中学; 4.凤庆县第二中学; 5.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 6.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 7.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 8.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 9.凤庆县第一幼儿园; 10.凤庆县庆甸幼儿园; 11.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 12.凤庆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3.凤庆县鲁史中学; 14.凤庆县诗礼中学; 15.凤庆县新华中学; 16.凤庆县永新中学; 17.凤庆县大寺中学; 18.凤庆县大河中学; 19.凤庆县平河中学; 20.凤庆县华能小湾中学; 21.凤庆县腰街中学; 22.凤庆县大兴中学; 23.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学; 24.凤庆县象贤中学; 25.凤庆县青树中学; 26.凤庆县勐佑镇勐佑中学; 27.凤庆县营盘中学; 28.凤庆县三岔河镇三岔河中学; 29.凤庆县雪山中学; 30.凤庆县郭大寨中学; 31.凤庆县凤山镇平村中心学校; 32.凤庆县凤山镇青树中心学校; 33.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 34.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 35.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 36.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 37.凤庆县诗礼乡诗礼中心学校; 38.凤庆县诗礼乡三合中心学校; 39.凤庆县诗礼乡安义中心学校; 40.凤庆县鲁史镇鲁史中心学校; 41.凤庆县鲁史镇鲁家山中心学校; 42.凤庆县鲁史镇永新中心学校; 43.凤庆县小湾镇小湾中心学校; 44.凤庆县小湾镇马街中心学校; 45.凤庆县腰街乡腰街中心学校; 46.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 47.凤庆县洛党镇大兴中心学校; 48.凤庆县洛党镇象贤中心学校; 49.凤庆县勐佑镇勐佑中心学校; 50.凤庆县勐佑镇习谦中心学校; 51.凤庆县勐佑镇鱼塘中心学校; 52.凤庆县勐佑镇德思里中心学校; 53.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 54.凤庆县大寺乡大河中心学校; 55.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 56.凤庆县三岔河镇三岔河中心学校; 57.凤庆县三岔河镇明龙中心学校; 58.凤庆县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 59.凤庆县雪山镇雪山中心学校; 60.凤庆县雪山镇新民中心学校; 61.凤庆县郭大寨乡郭大寨中心学校; 62.凤庆县郭大寨乡团山中心学校; 63.凤庆县营盘镇营盘中心学校; 64.凤庆县营盘镇安平中心学校; 65.凤庆县营盘镇景杏中心学校。 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8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6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54人(离休0人,退休155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56223人。年末遗属21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744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2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4.83%;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304.79万元(含教育收费304.79万元),占总收入的0.35%;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18.82万元,占总收入的4.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20.66万元,下降1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54.59万元,下降12.88%;事业收入增加160.15万元,增长110.73%;其他收入增加1673.78万元,增长65.7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县财政整改拨付2018年-2020年欠拨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15541.99万元;二是2-12月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暂未足额支付。2.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返还凤一中、凤二中学费和住宿费较上年增加。3.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89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4.00万元,占总支出的75.91%;项目支出20931.10万元,占总支出的24.09%;2023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71.04万元,下降9.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18.69万元,下降12.84%;项目支出增加147.65万元,增长0.7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12月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暂未足额支付。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按规定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64.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97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1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31.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04.2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82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60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10%。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720.0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减轻受助家庭经济负担。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711.8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155.5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86.4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足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26.5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足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7.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193.32万元,主要用于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8.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582.44万元,主要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9.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转,保障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10.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1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高中学校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10%,保障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11.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10%,保障完成保育和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1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资金4787.7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强国项目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等五类工程建设支出及添置部分教学设备支出,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3.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经费18.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将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店纳入保险范围保险费用支出。 14.高中“滇红班”经费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普通高中“滇红班”100名学生的补助,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15.市一中帮扶凤庆教育教学培训咨询服务补助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沧市第一中学帮扶凤庆教育教学培训咨询服务费用。 16.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费。 17.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补助资金88.8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18.2023年招生考试工作经费445.96万元,主要用于初高中学校组织考试成本性支出,以确保各级各类考试顺利进行。 19.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4.7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维护等支出。 20.老年体协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赛事等支出。 21.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培养补助资金57.8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培养的81名免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学生学费等支出。 22.教育督导评估专项经费2.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督导评估支出。 23.录取中考成绩优秀学生经费补助资金63.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优秀初中毕业学生。 24.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场地修缮及购买气排球运动器材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气排球场地修缮及购买气排球运动器材支出。 25.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1.9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出。 26.中等职业学校特骋教师经费3.53万元,主要用于特聘教师岗位补助支出。 27.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有劳动能力、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28.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1984.79万元,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补助支出。 2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9.81万元,主要用于上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30.信创工作经费9.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电脑。 3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经费2.29万元,主要用于特岗教师招聘支出。 32.第39个教师节活动经费18.66万元,主要用于第39个教师节庆祝系列活动支出。 33.社会各界捐赠助学资金200.0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家庭学生。 34.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资金304.79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支出,改善办学条件及学生住宿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5.“阳光校餐”项目补助经费36.32万元,主要原因“阳光校餐”项目网络费用支出。 36.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资金63.00万元,主要用于凤一中、凤二中、凤三中、职教中心4所学校标准化考场改造支出。 37.沪滇协作技能提升培训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技能培训支出。 38.云南开放大学返回联合办学经费6.82万元,主要用于与云南开放大学联合办学费用支出。 39.禁毒示范校创建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示范校创建支出。 40.党建工作补助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4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项目专项资金0.4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8名乡镇、村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业务培训支出。 42.绿美校园创建项目资金51.92万元,主要用于绿美校园创建支出。 43.校园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校园”创建支出。 44.珠心算教学工作经费7.33万元,主要用于珠心算教学支出。 45.兴趣特长班培训经费8.29万元,主要用于对有兴趣特长的青少年进行培训支出。 46.单位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资金8.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扣缴业务费用等支出。 47.单位资金账户利息收入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5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7%。与上年相比减少11234.71万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县财政整改拨付2018年-2020年欠拨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15541.99万元;二是2-12月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暂未足额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气排球场地修缮及购买气排球运动器材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152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0%。主要用于一是教育体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保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公运转支出;三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支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四是支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维护和老年体协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教育体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岗退养民师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1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对有劳动能力、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3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缴纳教育体育系统在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万元,决算为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1%。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7.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01%,完成年初预算的4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9%,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1%。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故障率较低,维修维护成本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6万元,下降50.82%。其中:因本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6万元,下降5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故障率较低,维修维护成本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督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对教育工作督查、检查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8万元,比上年减少460.24万元,下降80.4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教育体育局机关统一支付学校食堂设备等购置费;二是教育体育局机关维修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体育局机关办公、会议、教师培训等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111624.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6.36万元,固定资产85506.1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205.97万元,无形资产9556.1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1.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228.73平方米,账面原值5283.6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43项,账面原值54.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331平方米,账面原值639.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16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0.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4.6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编制较为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落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自评及部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始终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编制2024年预算过程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环节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形成闭环管理。 1.项目绩效评价目标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析评判2023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二是2023年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实施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有条不紊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年度计划。三是结合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教育体育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万元,比上年减少3.41万元,下降64.22%,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足额保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减少12.74万元,下降73.18%,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足额保障。 2023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均为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乡村少年宫办公运转等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111 |
附件【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2102010441.xlsx】 |
【关闭窗口】 |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