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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301000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为行政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股、凤庆县医疗保险中心、凤庆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各股室的职能如下:

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安全、档案、保密、督查、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人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金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医疗保障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异地结算数据交换工作;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凤庆县医疗保险中心。该局为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负责承办县级各项医疗保险、生有保险、医疗教助业务,并对各乡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指导;对县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全县各项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县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县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县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指导全县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管理;负责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稽核、考评、业务培训等;负责指导各乡镇经办机构统计、县级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全县经办机构业务流程设计;协助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完成县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凤庆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及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做好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决策建议等工作;负责医药服务基金成本运行测算、分析、利用建议;负责依法对定点医药 机构及其他组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大数据实时监管;负责异地就医结算。负责参与参保人员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门诊处方的审核结算;负责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费用审核、结算;负责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调查、认定、审核、结算;负责生育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特殊病慢性病的申报审核;负责家庭病床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补助申报审核。完成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认真落实社会经济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争取到位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7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50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7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3355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7万元任务。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000万元任务。

1.严格执行政策,精准落实医保待遇。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细化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227265人次37758.41万元,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9.98%和76.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2.健全监管机制,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系统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集中宣传“三假”专项整治、医保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认真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组建工作专班完成现场检查复核定点医药机构303家,按协议处理定点医疗机构25家,追回医保基金275.55万元,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3.聚力创新突破,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健全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复合型多元化支付方式改革监管机制及考核办法,持续推进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县人民医院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实现模拟付费。常态化组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13244.26万元,配送金额11775.02万元,配送率88.9%;入库金额10971.65万元,入库率93.18%。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与一心堂龙泉商业街连锁店、健之佳滇红北路二分店之间实现药品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处方流转230单,医疗总费用98.74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4.18万元。

4.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全省39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医保业务“规范办”“便捷办”“就近办”“下放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群众好评率持续达100%。2023年度,市级预拨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8935万元,根据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季预拨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17276.68万元,由总医院统筹预拨各成员单位。其中拨付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医保资金2589.82万元,拨付县级三家成员单位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1403.25万元,拨付零星报销214.24万元,确保不因基金拨付影响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及医药机构正常运转。

5.认真落实政策,抓好2024年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4年参保工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截至2024年2月25日,我局落实好各类参保对象的减免政策,在系统上做好标识,确保国家各项参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2024年,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为200元,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重度及三级残疾中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个人缴费为260元,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个人缴费为290元,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截至12月31日,凤庆县缴纳2024年参保费用共375110人,完成任务数的89.66%。

6.扛实政治责任,全力服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完成患者治疗费用医保结算198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27.64万元,医保基金拨付24.88万元。深入落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纳入调度监测的重点帮扶人员实现应保尽保。报销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医疗费用44369人次20830.57万元、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271401人次8006.27万元,报销比例分别达87.83%、93.4%。受理办结政府救助平台医保服务事项105件,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庆县医疗保险中心(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加挂凤庆县医疗保险费用审核中心牌子(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3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4.89万元,下降6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4.89万元,下降62.77%,主要原因为2023年因人员变动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减少,且2022年有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40万元,2023年无此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3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2万元,占总支出的92.49%;项目支出25.15万元,占总支出的7.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4.89万元,下降62.7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08万元,下降27.76%,主要原因为2023年因人员变动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45.81万元,下降94.6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40万元,2023年无此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资金具体为:1.2023年信创工作经费3.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系统网络维护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业务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医保打包支付改革工作经费2.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提升能力部分)补助资金14.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64.89万元,下降62.77%,主要原因为2023年因人员变动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减少,且2022年有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40万元,2023年无此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6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8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85.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4.7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镜)、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镜)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镜)、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94%,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检查、督查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检查、督查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镜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医药机构考核、日常巡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镜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为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9万元,比上年减少9.31万元,下降25.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人员变动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万元,固定资产18.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3万元。2023年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底,经县委编委2022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凤庆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凤庆县医疗保险费用审核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3名。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301111

  
附件【凤庆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210251977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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