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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凤庆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是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县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凤庆、法治凤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2023年4月,凤庆县被省委平安办通报表彰为全省先进平安县,第6次获此殊荣,被市委平安办通报表彰为市级平安建设先进县。

强化理论学习,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切实履行党管政法工作职责。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维护凤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始终把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二是深入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三是推动信访源头治理。四是全力推进企业解困。

坚持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平安凤庆建设。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严厉打击治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三是持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四是全力抓实命案防控。

坚持创新引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是加快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四是精细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锻造过硬政法队伍。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二是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四是抓实政治督察问题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股、政工办,所属单位0个。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1.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5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82万元,下降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80万元,下降7.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4月和6月分别有两名在职人员转退休,虽2023年5月调入两名事业人员,但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也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2万元,下降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税务局返还手续费减少。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5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7万元,占总支出的92.55%;项目支出26.23万元,占总支出的7.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01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中无重点企业解困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安保维稳工作经费、无命案乡镇工作经费的支出故项目经费支出下降幅度较大,基本支出中本年10月份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6万元,下降0.42%,主要由于本年10月份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项目支出减少31.66万元,下降54.70%,主要由于本年度项目经费中无重点企业解困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安保维稳工作经费、无命案乡镇工作经费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1%,按年初在职人员16人计算,年平均人员经费支出17.3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9%,按年初在职人员16人计算,年平均公用经费支出2.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各项目支出情况为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9.04万元,用于2023年度精神障碍患者保险费6.58万元,志愿者配套补助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3万元,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租车费1.16万元;2023年度司法救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拨付公安局司法救助补助经费1万元,拨付法院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万元;常委部门工作经费3.98万元,用于委机关日常运转OA定制服务费3.98万元;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2.7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驻村工作队员体检费0.4万元,慰问挂钩村困难党员0.3万元;信创工作经费8.51万元,用于委机关信创电脑的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80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中无重点企业解困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安保维稳工作经费、无命案乡镇工作经费的支出,故项目经费支出下降幅度较大,基本支出的减少主要由于本年10月份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政法综治维稳业务、司法救助、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部分办公费用未完成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各类保险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0.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部分未完成支付月份较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在职人员不上年度减少1人,本年度10月1人在职转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稍微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主要因为年内省、市普法强基工作队年内分别下沉6次,接待次数较多及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决算为4.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2.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94%,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主要因为年内省、市普法强基工作队年内分别下沉6次,接待次数较多及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决算为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市普法强基工作队年内分别下沉6次,接待次数较多,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3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31%,主要由于日常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4万元,固定资产40.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推进平安凤庆、法治凤庆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量化考核自评总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我单位全年执行数35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87.11%。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26.23万元,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项目个数为5个。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11051118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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