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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201000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凤庆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9.承担凤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全年开展普法集中宣传2场次;积极动员吸纳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充实到网格员队伍建设中来,截至2023年底,有220余名退役军人加入网格治理工作队伍中;制定《2023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凤庆县烈士祭扫处置预案》等方案,认真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和领导包片工作制度,主动深入一线排查化解各类信访矛盾7件。

2.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完成符合安置条件的10名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2场次,组织72名退役军人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参加市县各类招聘会4场次92人;帮助8名退役军人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155万元;动员3家军创企业报名参加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临沧市“建行杯”初赛,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各1名;认真落实“临沧兵”成为临沧人各项政策,在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招聘中,有17个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全年,实现新增就业退役军人98人,占市级下达任务数的132.43%。

3.抓好双拥共建和优抚工作。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宣讲活动2场次;兑现2023年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资金3000多万元;组织开展春节、“八·一”等各类拥军优属系列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军警部队6个、各类优抚对象7000多人,发放慰问金120多万元;高质量完成军供服务保障工作1次、推荐并获得“临沧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1人,悬挂光荣牌105张、送喜报49人次、办理惠军保52人、完成优待证申领发放5784张;军休服务保障工作、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认定、优抚对象年度认证等工作圆满完成。

4.抓好褒扬纪念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服务70余家单位4000余人开展祭扫等活动;全力做好凤山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已获得退役军人事务部确认;完成《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临沧分卷》凤庆县子卷审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第十个烈士纪念日凤庆县公祭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山烈士陵园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11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1.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6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6.79万元,增长9.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04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离退休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培训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资金增加,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9.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5万元,增长20.8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其他收入为10.16万元,其中,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2022年度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军人定期增资经费9.60万元,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退役士兵移交安置补助经费0.32万元,国家税务局返还个税退缴手续费0.08万元,凤庆县红十字会拨“99公益日”网络项目款0.16万元,所以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20.8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12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5万元,占总支出的5.50%;项目支出3893.25万元,占总支出的94.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0.20万元,增长9.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5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未支付,所以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65万元,下降2.85%;项目支出增加356.85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离退休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培训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资金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56.85万元,增长10.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5万元,同比下降2.85%,主要原因是部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未支付,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3.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85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离退休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培训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资金增加,故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抚恤支出3394.9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317.8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7.6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44.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增加345.04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离退休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培训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资金增加,故本年支出增加345.04万元,增长9.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其中:因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因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70%,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8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其中:因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因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8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和过路费,未产生维修费,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6.2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2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3.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未发生维修费,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下降23.67%;因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退役军人来信来访等批次和人次比上年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增长23.08%。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存在跨年支付的情况,所以支出有所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2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8万元,固定资产87.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3.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责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7201111

  
附件【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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