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机关事务局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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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301000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县机关事务局)是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和2个下属事业中心。 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内、外部工作关系,做好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解决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视频会议对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财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产管理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节能股。负责制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度,组织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履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资源消耗状态和节约潜能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视频会议、大型活动的会务及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四机关办公区、滇红源广场和县会展中心的房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以及公益事业;负责做好水、电的供应和保障工作;负责搞好四机关办公区的节能降耗、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消防、社会治安、安全保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的安全行驶、维护、保险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后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3名,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事业编制4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资产管理工作 及时全面梳理统计年度办公用房数据,按要求做好办公用房调剂工作。根据《凤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对接,理顺工作机制和职能,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移交,全面开始履行资产管理职责。 2.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压紧压实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更新配备和调配处置,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凤庆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投保。充分运用云南省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凤庆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高效统筹调派车辆,2023年来,共为全县参改单位提供车辆服务700余辆次,有效保障了全县公务用车出行。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抓手,突出抓好日常管理这个关键,全面梳理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制定印发了《凤庆县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凤庆县2023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节能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型机关建设工作。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用好用活新媒体平台,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节油、节电、节水、节约纸张为主要内容的低碳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公共机构人员节能意识,机关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我县已建成节约型机关57个,完成了“十四五”期间90%以上的县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的工作目标;有45个单位获得“凤庆县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4.接待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接待工作中,坚持勤俭节约、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挖掘我县的民俗、地方特色,精心接待,力求既体现凤庆特色,又宣传凤庆产业。同时,指导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接待管理工作。年内,高标准完成了水利部、中科院院士、省政府和省政协主要领导来凤调研、2023“红茶之都”云南临沧(凤庆)红茶节、全省“三农”工作调度会、全市党建现场会等重要公务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60余批次。 5.会务筹办工作 及时提升改造会议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视频会议系统调试业务培训,加强与网络运营商、供电公司的沟通协作,制定网络连接和电力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确保重大会议活动顺利进行,2023年以来,高质量完成了省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全市党建现场会等500余场次的重要会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 下属事业中心2个,分别是: 1.后勤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 2.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36辆,年初在编实有车辆36辆,2023年报废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48万元,下降5.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48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李赟霞调出,工资及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均有减少,2023年维修费及劳务费较2022年均有所下降。上级补助收入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74%;项目支出405.24万元,占总支出的68.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48万元,下降5.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72万元,下降18.1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李赟霞调出,工资及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均有减少,2023年维修费及劳务费较2022年均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增加5.2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绿美建设及四机关维修维护力度增大、会议场次增多、劳务支出增多等。上缴上级支出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万元,是滇红源广场LED大屏更换项目。其他项目支出为:办公费72.67万元;电费33.70万元;差旅费4.61万元;维修维护费34.28万元;会议费19.52万元;公务接待费52.90万元;劳务费137.58万元。(细项与汇总数据有细小差异是四舍五入形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48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类等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办公室运转、四机关运行维护维修、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会议保障等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0万元,决算为1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万元,决算为7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2.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35%,完成年初预算的75.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万元,决算为7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有限,未能按计划结清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61万元,增长22.10%。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5万元,增长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66万元,增长64.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应付未付修理费和公务接待费在2023年支付,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主要用于我局及平台车辆执行公务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部、中科院院士、省政府和省政协主要领导来凤调研、2023“红茶之都”云南临沧(凤庆)红茶节、全省“三农”工作调度会、全市党建现场会等重要公务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1万元,比上年减少38.72万元,下降32.8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出,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817.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5万元,固定资产5788.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2.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8.65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4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301111 |
附件【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211223055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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