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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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101000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5.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6.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7.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作。 8.进一步拓宽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9.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始终把政治态度、政治规矩、政治担当摆在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前进路上牢牢把握五条重大原则,深刻认识“五个坚持”重大原则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必由之路”的重要论述是内在一致的、有机贯通的。 1.推进重点指标,夯实产业发展。2023年县级下达我镇烤烟种植指导性面积完成11000亩,合同面积10600亩,计划收购任务28000担,我镇实际完成烤烟生产29183.2担(超计划1183.2担),收购累计金额4897.388万元,较去年增加129.8024万元,同比增长2.72%,上等烟比例同比增长12.86%;完成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创建16000亩,辐射带动建设面积50000亩以上,全镇共创建示范基地面积达30000亩。积极谋划推动“林业+”及林下中草药发展工作,共推动完成种植魔芋2000亩,龙胆草50亩,板蓝根50亩,滇黄精208.7亩,重楼20亩,滇红花3000亩,新发展林下饲草200亩,合计5528亩。全年管护茶园面积12779亩,采摘面积12000亩,预计毛茶产量878吨。2023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完成61450亩,预计总产量12693吨,比上年增530吨。实施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水稻旱种两个项目,其中,大豆玉米复合种植1000亩,水稻旱种1000亩。共核查冬油菜播种面积4000亩(其中,扩种2000亩),预计产量188.36吨。全镇预计完成生猪存栏52560头,出栏生猪81650头;牛存栏7840头,出栏肉牛3968头;山绵羊存栏17440只,,出栏山绵羊13604只;家禽存栏86560羽,出栏肉禽215980羽。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支撑能力。犀牛古渡服务区规划正在编制,规划生成14子项目,规划投资3000万元。古镇消防工程维修工作已完成塘房监控室设备、报警设施的维修,电缆线路更换及管道漏点处理,鲁史古镇已完成云大书院监控室、阿鲁司监控室、骆家大院监控室的设备维修更换。鲁史古镇4A景区创建,已完成申报,创建补短工作按标准完成排查。建成“蜜蜂+坚果”示范基地1个。2023年鲁史镇农村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建设任务为2座,分别是永新村等上自然村公厕,犀牛村成就自然村公厕,均完成建设。严格按照“一县一业”核桃水洗果加工站(三级站)标准建成核桃水洗果加工站2个,并投入使用。 3.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鲁史。2023年,完成鲁史村古集自然村省级绿美村庄申报,完成市级绿美村庄申报12个,完成县级绿美村庄申报13个。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控制要求,严格落实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全力确保占补平衡。认真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制度,源头有效控制违规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建房行为,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18宗,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28宗。2023年鲁史镇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总数为198个,已全面完成排查,耕地流出图斑总面积为326.36亩,目前我镇已超额完成任务,总体整改进度为143%。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2287个,共计29747.33亩,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排查。10月县级下发我镇耕地撂荒图斑86个,目前已核实图斑34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全镇共开展林长巡林护林10000次以上,发现解决问题10个,镇级河长开展巡河清河99次,巡护成效明显。 4.基于社会事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坚定不移推进“教育兴镇、教育强镇”战略,2023年鲁史中学高中一本上线4人,二本上线32人,本科上线率26.67%,综合上线率100%,初中综合评价居全县第4名。以乡镇综合排名我镇居全县第2名,全市第3名;认真落实政策性惠农帮农政策,开辟涉农资金发放“绿色通道”,依托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34.2874万元,涉及农户6431户;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2.4321万元,涉及农户6368户;发放耕地轮作补助资金53.2万元,涉及金马、沿河两个村共870户农户;强化医疗队伍建设,加强村医技能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工作。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着力在氛围营造、场所管理、环境改善、设施配套、除害防病等方面下功夫,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11月,鲁史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省级技术评估;全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838人,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24785人的96.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829人,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19014人的99.03%。审核核定1329户2194人进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年发放低保金642.3万元。认真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信息核对更新,发放高龄补贴43.8万元。核实确认172人困难高龄老人,发放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7.74万元。创办市级残疾人创业基地1个。共青团、工商联、红十字会、文化、工会、妇联、科技、残联、侨务、禁毒、防艾、人事、统计、气象、人防、地震、档案等工作有序开展。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开展“四项工作机制”专题学习3次,同时制定镇级文件下发至各村,要求各村、驻村工作队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分级遍访机制、分析研判机制、交办落实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持续压实责任。新识别监测对象4户15人(均为突发严重困难户),标注风险消除2户9人(均为突发严重困难户),认定整户无劳力兜底保障户9户14人;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守住规模性防贫底线。全镇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制定帮扶措施20774条,户均14.02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41.5万元用于发展产业,帮助215户农户实现产业增收。鼓励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通过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累计实现劳动力转移2676人次。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人人持证,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四期,培训合格并发放合格证393人,通过提升劳动技能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完成培养致富带头人53名,每个村培养3-4名。截至2023年11月共形成扶贫资产229个,16840.865万元。在建项目11个,投资概算2252.7万元。完成项目库动态调整新入库项目8个,投资概算3012万元,为下步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6.立足安全生产,推进社会治理。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综治工作新思路,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队伍,搭建工作平台,落实工作措施。全镇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平安不出事、事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有力推进了我镇综治工作;加强应急体系机构建设,提升综合处置能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成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借助网格化管理,延伸监管触角,实现应急管理全覆盖;积极打造指挥高效、机制健全、防控精准、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实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组建应急救援队伍5支(消防、民兵、义务消防员、轻骑兵、森林义务消防员)共615人,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镇、村、自然村演练105场次,参演人数15750人次;加强全镇自建排查。对新建房屋农户进行技术要点培训,对存在隐患的房屋提出整改要求,2023年共完成自建房排查32000宗;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管行业就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在建项目、燃气、道路交通等领域实行巡查监管,年内共开展全域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专项检查9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36条,整治235条,整改率99.57%。对全镇3个在建项目检查2次,燃气门店检查2次,网上录入38户,道路安全排查2次,完成对新塘公路隐患点工程治理。 7.改进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始终把政府自身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五型”政府创建,将省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和“三比三看”长效机制20条措施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领域,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更强、服务群众水平更高、推动发展措施更实。不断加强思想淬炼、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净化政治生态,知敬畏、明纪律、守规矩。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抓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小组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审计、统计监督。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务实担当、狠抓落实、破解难题、深入基层”五个鲜明导向,政府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树立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年末共有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不在编制内的车辆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划的垃圾清理车以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下属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5.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0万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4.82万元,下降2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3.74万元,增长14.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38.56万元,下降98.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部分上级拨入资金为往来款核算,未计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88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07万元,占总支出的54.15%;项目支出1324.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6.33万元,下降25.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6.69万元,下降41.66%;项目支出增加120.36万元,增长1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均在上半年,调入人员及新录用人员在下半年进入本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4.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4.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鲁史镇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82万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4.00万元,2023年县人大汇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车辆保障工作经费0.15万元,2020年鲁史村下村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等建设项目资金39.23万元,鲁史古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资金25.00万元,信创工作经费3.53万元,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第二批中央洪涝灾害救灾资金5.00万元,2021年指标结转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鲁史村大洼子小组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单位资金户收公安局汇入驻村工作队经费2.00万元,建制镇项目资金30.50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鲁史镇团结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沿河村仲家自然村道路建设资金8.00万元,凤庆县鲁史古集村古旧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文昌宫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鲁史镇老道箐村项目资金8.17万元,鲁史镇市级配套凤庆县2023年度村干部岗位补贴资金18.38万元,鲁史镇金马村勿把、尾把自然村2020年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8.00万元,市级配套2022年度村干部岗位补贴和村(居)民小组补助经费1.54万元,2018年古建筑修复保护利用项目资金9.00万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00万元,乡(镇)武装部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鲁史镇鲁史村古镇农产品展销建设项目资金70.00万元,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一批)鲁史敬老院资金11.31万元,2020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鲁史镇新塘小麦山硬板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2020年额度结转鲁史镇金马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2019年第十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宝华道路硬化工程(2130504)项目资金2.00万元,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一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12.24万元,《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经费5.00万元,单位资金户收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汇入鲁史“一队一站”建设奖励经费11.00万元,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鲁史镇永发片区沿江果林特色产业设施资金760.00万元,特色小镇前期经费资金18.50万元,鲁史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灭火救灾补助资金30.00万元,2021年度宝华沙坝河易地安置点以奖代补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鲁史镇永发片区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及农产品集散点项目补助资金55.00万元,鲁史镇沿河村宗家自然村2020年第三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4.00万元,茶马古文化特色小镇旅游基础设施省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资金60.00万元,鲁史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救灾补助资金20.00万元,2019至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鲁史敬老院以奖代补法人登记资金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增加348.74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数量和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6%。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与上年减少157.32万元,同比下降62.6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部分经费未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年度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和装备管理、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活动,协助民政办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优抚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落实登记统计;组织民兵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支援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等,上年无国防(类)支出,故没有与上一年的对比。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征兵类费用没有在国防类款,今年则划分到国防类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18万元,同比下降23.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部分经费未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03万元,同比减少5.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部分经费未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68万元,同比下降16.54%,原因是有人员调动频繁,医疗保障经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20万元,同比增加24.83%,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185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0.85万元,同比增加14.96%,主要原因本年度发生人员变动,增加新录用人员,职工工资及经费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公积金和危旧房补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7万元,同比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部分经费未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信息员生活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0万元,同比增加66.6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资金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1万元,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万元,决算为2.1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万元,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6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因乡村振兴、矛盾纠纷排查、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因乡村振兴、矛盾纠纷排查、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4.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0万元,比上年减少6.48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均在上半年,调入人员及新录用人员在下半年进入本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资产总额7628.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6.47万元,固定资产391.1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6.00万元,无形资产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44.3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6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项目的具体工作事项提出合理的预算方案,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并科学合理地安排使用经费,做到预算合理支出并按时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目标对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逐步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节约型政府。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预算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知行合一。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的项目,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绩效目标。项目负责部门对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结果报送财政所进行自评复核,复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2019至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鲁史敬老院以奖代补法人登记资金,因上年本单位无此类支出,故无与上年同期对比。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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