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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寺乡设置4个党政机关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信息、档案、史志、机要、保密、执法、审计、培训、财务、国有资产监管、精神文明建设、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业规划建设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规划建设管理、林权管理、水利规划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工业、产业规划建设、企业管理、统计、扶贫、供销、交通、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镇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报批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残联、科协、红十字会、旅游、防震救灾、移民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普法、信访、群众工作。

(二)事业单位的设置

大寺乡设置事业单位7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推广法》、《水利法》;推广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善医、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农机安全、气象监测预报等工作。承办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指导、协调、应用和服务,依法进行植物检疫和农机监督管理;承办农村农、牧、副、渔、乡镇企业、个私企业等产业的发展;承办农民负担情况调查了解,以及村级委托会计代理工作;承办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疫病检疫、防治工作;承办辖区内的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实施森林保护、预防森林火灾,惩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保护自然生态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引导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负责承办对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落实;承办辖区计划生育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好调查研;承办各项人口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承办按照县制定的文体广电旅游的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制定措施,组织实施;承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宣传、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农业科技知识以及其他各项专业知识的培训。

4.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辖区内的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承办辖区村(寨)、学校、单位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工作;承办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承办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承办移民安置协调服务管理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劳动保障工作;承办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劳动力就业;承办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承办优抚安置、民政救济、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业务工作。

6.财政所:负责编制乡财政预决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承办重点产业烤烟、蚕桑、核桃、茶叶等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承办乡烤烟、蚕桑、核桃、茶叶等科技的推广运用;承办乡重点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密团结和依靠全乡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拼搏奋进、攻坚克难,抓经济聚动能、抓转型强产业,抓生态促和谐、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强保障、提效能强服务,全乡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

全力以赴抓经济、聚动能,综合实力稳中有进

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起步即是冲刺,日常就在冲锋”的劲头,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项目带动,立足资源优势,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经济发展提速增效。2023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0.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11亿元,完成县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6.17%,完成招商引资1.69亿元,完成县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41.15%。完成市场主体净增数575户,同步完成比例104%。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农村公路安防工程60公里;配合做好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建设;投资658万元,完成回龙村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河顺村农产品交易点建设项目、德乐村大坝茶所提升扩建项目、双龙村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投资1200万元的凤庆县滇红茶优质核心原料基地创建项目稳步推进;投资425.29万元的大寺乡漭街村松坡林安置点美丽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投资1376.05万元的大寺乡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序实施。“三大”经济谋深谋实。着力壮大资源经济,依托茶叶资源优势,推动凤庆滇红茶优质核心原料基地创建,以滇红茶优质核心原料基地创建引领带动全域茶叶、核桃、坚果产业向“基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转型发展,新增茶叶专业合作社6个。主动融入园区经济,扎实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完成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10个,规范化提升茶叶初制所20个,推进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扎实抓好18个水洗果加工站运营服务工作。

凝心聚力抓转型、强产业,产业体系有效构建

坚持把抓好产业发展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途径,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多元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有效构建。

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大小春粮种植4.46万亩,粮食产能1.17万吨,推广水稻旱作种植400亩、土地整治(提质改造)水稻种植200余亩,完成县级下达4732亩冬春油菜扩种任务。生猪出栏6,5655头,牛出栏3502头,羊出栏9844只,禽类出栏19,1874羽,实现畜牧产值2.27亿元。完成烤烟种植2400亩,收购烤烟6200担,实现总产值4,020.82万元,均价32.10元/公斤,烤烟产量均价双完成。开展病虫害茶叶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5.4万亩,通过绿色认证5.06万亩,实现干茶产量6030吨,产值3.09亿元,同比增6%,均价51.17元/公斤,同比增14.7%,茶叶均价高于全县平均价8.44元。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开辟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快林下产业发展步伐,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363.6亩,超额完成县级下达种植任务,全乡种植龙胆草1500余亩,预计产值可达300万元,回龙、大寺、岔河、路山、马庄5个村种植黄精800余亩,漭街、路山种植红花260余亩。发展魔芋、树头菜、芭蕉等区域特色小产业,全乡魔芋种植面积达4700亩,平河、河顺、双龙3个村种植树头菜1000余亩,河顺村种植香蕉3000余亩。积极探索茶旅融合发展,借助滇红茶优质核心原料示范基地创建契机,深度推进茶旅融合。

毫不动摇抓生态、促和谐,绿水青山有效保护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茶韵大寺颜值更加靓丽。

高质量完成县级下达我乡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203亩任务,完成3个增减挂钩项目8个图斑整改及举证上报工作。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完成就地恢复面积112.42亩,开展异地补足面积555.81亩,整改面积占县级下达任务数的120%。扛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年开展巡河巡库719次,巡河距离1303.74公里。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投入1500余人次,清理河湖库渠23条,清理河道污染物6.8吨,清除占用河道1处。联合开展澜沧江综合执法检查4次,发现问题4个,整改完成4个。全面落实“林长制”,全乡森林覆盖率达86.4%。持续完善应急队伍、护林员队伍建设,组建乡30人以上专业扑火队伍1支、村15人以上专业扑火队伍11支,确定乡村两级林长22个,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完成巡林3960次,完成135个天然林图斑核查。加大松材线虫病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完成395个松材线虫疫情图斑普查。绿美建设有力有序。全力推进“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扎实开展澜沧江沿岸增花添彩、“癞痢头”补植补造整治,种植向日葵等绿植217亩。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采取多渠道投入方式,实现垃圾全域清运,共整合资金90.8万元,配发垃圾桶360余个,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2023年上级下达我乡农村常住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4座任务,抓实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共整改10座,整改率100%。

同心协力共守护、保安全,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全力防范重大风险、全力调处矛盾纠纷、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主动创稳、主动创安,深入推进平安大寺建设,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铜墙铁壁筑牢筑实。

常态化执行“1262”精细化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开展汛期排查巡查5场次、应急救援培训演练81场次。遵循“三四五”工作法,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起,调解54起;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并答复上级来信来访转交办件12件,办结1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4次,未出现越级上访事件。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干部培训32场次1581人次、法治宣讲51场次5022人次,发放普法读物、宣传资料4584册。开展反诈防骗宣传活动18场次3925人次,完成“反诈中心APP”安装2554个,立刑事案件29起,破案8起,移送起诉5起,查处治安案件24起,查处涉酒违法犯罪11人,查处酒驾4人。

坚持不懈防返贫、促增收,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三农”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内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4人,消除风险10户29人,累计消除风险86户265人。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采取“五单”模式闭环解决群众诉求,收到群众诉求293件,办结293件,办结率100%。切实做好“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春季、秋季学期共126人申报雨露计划,共计补款27.95万元。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全面落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做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抓实974户脱贫户增收支撑,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82人,完成脱贫人口技能培训1680人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转移1023人,全乡脱贫人口外出就业达1601人,兑付外出务工补助23.44万元,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14426.21元,同比增长19.95%。持续深化“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完成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农民职业化脱产化“证书式”培训280人次,2023年“全脱产”进校园培训9期101人,高素质农民培育15人。

不遗余力惠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民生保障更加殷实。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兑付各项惠民补贴711.12万元,完成农业政策性保险1.55万亩,共收保险金额2.98万元。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农村低保879.88万元,城镇低保资金24万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全年共救助246户,发放救助金额34.8万元。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发放孤儿、残疾人、困难老年人补助资金377.47万元,完成94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项目。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9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31340人。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旅游职业培训12人次,发放就业宣传资料1500份,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材料4户、发放创业贷款14户260万元。社保服务暖心升级,办理社保卡制卡、换卡、卡注销合计1680人,完成社保卡发放1200张。双拥工作扎实开展,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次,帮助申请大病救助17.5万元,办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920人。驰而不息转作风、优服务,政府效能明显提升

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压减“三公经费”429.48元,同比下降0.41%。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化存量遏增量,积极争取资金、盘活资产,增强化解能力,分类施策缓解偿债压力。共争取化债资金1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大寺乡财政所、大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大寺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寺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寺乡水务服务中心、大寺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33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7.30万元,占总收入的97.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46万元,占总收入的2.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3.79万元,增长22.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7.55万元,增长21.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6.24万元,增长117.9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增加200万,中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增加390万,项目支出增多,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多;二是上年度其他收入仅核算烤烟奖,本年度新增护林员补助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86万元,占总支出的43.38%;项目支出1879.64万元,占总支出的56.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7.67万元,增长22.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6.09万元,增长17.66%;项目支出增加391.58万元,增长26.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2022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增资,以及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以及本年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增加,下乡入户次数增多,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上级拨款中央财政拨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增加39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9.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9.6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补选经费补助资金工作经费0.5万元用于支付补选代表工作经费。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支出乡村振兴业务支出;信创工作经费3.9万元,用于购买信创电脑及相关配套软件;抗旱应急资金2.76万元,用于购买年内抗旱应急物资。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中共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拨凤庆县大寺乡政府办案补助资金0.96万元,用于支付大寺乡纪委日常办案补贴。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业务支出市级配套2022年度村干部岗位补贴及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4.03万元,严格落实“六保”“六稳”工作任务,保证我乡11个村村干部岗位补贴按时发放到位,保障基层运转。

2030699其他国防运动支出乡镇武装部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征兵工作中的体检费、差旅费支出,保障征兵工作正常开展、如期完成。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大寺乡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2023年1至9月补助资金7.75万元;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大寺乡敬老院运营补贴资金3.16万元;大寺乡漭街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2万元,专款专用,确保各机构正常运转。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县公安局转拨2022年驻村工作队经费1万元,用于支付马庄村、平河村驻村工作队经费。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6.23万元,专项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确保护林员正常运转。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大寺乡集镇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0.4万元。

2130335农村供水支出2022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0.4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73万元,用于年初化债,清偿以前年度危旧房建设资金;大寺乡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4.5万元;大寺乡大寺村至岔河村道路硬化工程专项资金1.3万元;大寺乡回龙村水沟寨自然村道路建设资金3.1万元;大寺乡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0.3万元;大寺乡双龙村中山片饮水安全工程资金1.3万元;大寺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90万元,用于建设大寺乡回龙村平安山安置点道路硬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茶叶制作车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大寺乡项目资金1208.5万元,用于支出滇红茶核心基地项目建设。

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凤庆县大寺乡德乐村大坝茶所提升扩建项目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德乐村大坝场所提升建设项目。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大寺乡岔河村三岔河自然村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0.5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双龙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大寺乡平河村路山村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2万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大寺乡村“两委”换届离任“四职”干部生活补助资金0.6万元,保证我乡11个村村干部岗位补贴按时发放到位,保障基层运转。

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大寺乡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保障大寺乡大寺村壮大村集体项目正常实施。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大寺乡2021年烤烟生产目标考核补助资金7.14万元;大寺乡2021年烤烟生产目标考核补助资金0.61万元。

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支付双龙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云南省2021年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公益事业大寺乡双龙村中岭岗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5万元;云南省2021年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公益事业凤庆县大寺乡双龙村中岭岗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上年相比增加565.55万元,增长21.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2022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增资,以及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以及本年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增加,下乡入户次数增多,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上级拨款中央财政拨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增加39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3%。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保障征兵、民兵集训等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计生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8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9%。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提前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购买应急物资,及灾后道路修复支出。

23.其他(类)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凤庆县大寺乡双龙村中岭岗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86%,完成年初预算的9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4%,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原因是 2023 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审计、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审计、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4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 八项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部分经费未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资产总额405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5.86万元,固定资产758.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53.50万元,无形资产1.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09.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2.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详见附件)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1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2296099,该资金为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付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金额未发生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详见附件)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支出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2230105,该资金为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保障大寺乡双龙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里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201111

  
附件【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309491428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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