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县人社局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000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抓好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城市“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2023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67人,募集就业见习岗位78个,组织就业见习60人,组织创业培训540人,发放“贷免扶补”贷款306户5940万元,小额创业担保贷款28户555万元,小微企业贷款2户600万元。

2.社会保障基础更加扎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有效推进,社会保险待遇稳步增长。全县316359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共有20525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274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456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23067人参加工伤保险,14783人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48258万元,年内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110.61万元。做好历年社会保险费清缴工作,清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4210.52万元。强化对企业的社保政策扶持,为804户企业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减免2610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补助199户117.61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户0.75万元,发放技能补贴74人次12.35万元。

3.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积极组织首席技师、市级乡村工匠申报工作。启动云南滇红集团54名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成立马银海、赵玲、王白娟、王兴华4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023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6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播音主持2名,金融人才2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名,完成教育系统教师流动175人,公开选调外县教师15人,完成政府系统科级以下事业人员第二批调动19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人员3人,安置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30人,安置转业士官7人。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经办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4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共接收农民工欠薪投诉、举报、来电来访案件411件,办结411件,帮助1551名劳动者追回欠薪2227.116万元。

5.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按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单位工资花名册、74个事业单位乡镇岗位补贴及54个农村基层学校农村基层教师补贴。二是即时受理170件1690人职务变动、学历变动、岗位变动、工龄认定、病假期间等工资变动业务。三是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2022年度工资统计工作。四是完成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档次(薪级)工资发放,农、林、水、卫一线浮动工资测算。五是按政策调整6838人(其中事业人员6702人,机关工勤133人)事业人员及机关工勤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六是完成全县2023年“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自检自查工作。七是完成全县机关工勤、事业单位2022年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八是完成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人员遗属标准调整工作。

6.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做好人事档案的动态管理,所接收材料及时归档。二是为全县政府系统事业人员调动、退休、提拔等提供服务,做到凡进必审、凡调必审、凡提必审,新建人事档案177盒。三是建立各门类档案台账,完善库房内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程序,不越红线,严禁1人查阅,共接待查阅人员108人次。四是完成2022年文书、照片、光盘等各门类档案的整理归档并对全宗卷进行更新,共整理文书档案71盒、照片档案1盒、光盘档案1盒。

7.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14名,各项帮扶措施有效落实。2023年整合涉农培训资金315万元,完成“职业化脱产式证书式”农民培训2037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6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991人,脱贫劳动力培训9367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864人。完成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培训5531人。全县23个就业帮扶车间13个乡镇全覆盖,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75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56个。办理政府救助平台“找工作”“找培训”事项110件,办结率100%。

8.人社服务不断优化。深入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活动,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基层窗口调研暗访活动,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持续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做好人社领域安全维稳工作,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统计和信息网络管理股、人才工作和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和信访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3.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4.凤庆县社会保险中心(未独立核算)

5.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未独立核算)

6.凤庆县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73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于2022年9月报废,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1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7.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31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0.60万元,增长9.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41万元,增长10.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其他收入减少80.81万元,下降7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滇沪劳务协作资金77.00万元,纳入2023年预决算,不再通过单位自有资金账户转拨,导致单位自有资金减少,减幅超过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28万元,占总支出的20.13%;项目支出4646.44万元,占总支出的79.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2.33万元,增长9.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15万元,下降9.37%;项目支出增加603.49万元,增长14.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对我部门的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我县财政运行压力加大导致基本支出压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1.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6.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凤庆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可研编制、项目申报及地勘工作,通过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购买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8月10日、10月25日先后两次向省厅相关副厅长及规划财务处、就业处汇报争取。具体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一是2023年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支出1462.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财政贴息等支出;

二是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滇沪劳务协作资金77.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职业技能培训、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等支出;

三是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其他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生活补助1710.75万元,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以及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百姓诉求,按时办结相关案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以上;

五是2023年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通过开展跨省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工作,发放交通补贴859.68万元,补助人员10746人;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并稳定就业,切实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六是2023年乡村公益岗位补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凤庆县2023年1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通过对已安置使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劳动力1月至12月份补助400人,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岗位400个,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384.00万元(备注:有一部分资金支付2022年9-12月补贴);

七是信创工作经费3.9万元,主要用于安科设备采购,2023年我单位完成10台台式电脑采购;

八是专用网络通信补助经费7.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专网通畅;

九是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8.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专干补助资金;

十是事业单位笔试凤庆考点考务费补助资金、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务费补助资金28.51万元,主要用于各项考试开展保障经费;

十一是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经费4.79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我县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能转快转,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集中输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相比增加561.41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上级专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职业年金缴费、遗属补助和就业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7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外出务工人员奖补资金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0万元,下降55.4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7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3.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于2022年9月份报废,导致2023年没有车辆运行经费,导致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我单位公务用车于2022年9月份报废,导致2023年没有车辆运行经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系统上级单位工作指导、查检、验收、学习交流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财政运行压力增大,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7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0.43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差旅费0.63万元、维修(护)费1.54万元、培训费5.85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劳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15.67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4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76万元,固定资产794.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2.8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11.22万元,本年度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租金收入已于2019年一次性上缴县财政。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111

  
附件【附件: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