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地震局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1901000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地震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定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指导;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建议;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责任;承担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监管责任;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管责任。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指导地震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基础能力建设,筑牢“防”的基础。一是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聚焦风险防范上下功夫,凤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凤庆县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凤庆县2023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实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开展对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2次,共覆盖60多个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落实主业主责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到目前为止,县内建成监测台站共18个台站;建成预警基站31个;地震预警终端仪器设备安装完成131套,其中:安装完成县委总值班室、地震局、县医院3套,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应用128所(套),手机APP预警、网络电视弹窗和广播预警已向社会公众提供预警服务。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26次,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建设完成1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开展县人民武装部基层应急民兵训练、凤庆县领导干部防震减灾专题辅导培训2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涉及地震普查结果已移交县地震局;严格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共完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3件,提供县内重大项目选址意见8件。 2.增强风险意识,树牢“抗”的意识。一是充实完善了《临沧市凤庆县地震应急预案》,紧密结合应急预案举行了凤庆县2023年地震多灾种综合应急实战演练,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预案进行督促指导,并积极指导中小学校、移动公司、小湾电厂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应急避险疏散和应急处置演练30场次;二是加强震情处置跟踪研判。高效处置我县发生的地震和周边地区有感地震,年内,按程序处置了保山市隆阳区附近发生的5.2级地震,开展省、市、县震情会商、监视跟踪16次,精准编写地震震情通报3期。三是抓实地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强化底线思维,着力“救”的准备。一是通过对房屋、道路桥梁等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不断充实完善地震应急处置EADS数据库,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地震决策辅助系统EADS系统在地震发生后的作用。二是磨合指挥协调机制,不断加强消防救援、应急民兵、医疗救治等队伍能力建设、应急指挥体系能力建设和群众自救互救本领提升;三是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办公室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灾害防御股,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地震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它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7万元,增长16.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7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重新安排收回的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和2023年新增信创工作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86%;项目支出23.86万元,占总支出的16.14%。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1万元,增长15.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4万元,增长6.20%;项目支出增加12.78万元,增长115.3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重新安排收回的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和2023年新增信创工作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震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震局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6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地震监测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宏观观测点及地下流体数字观测站运行和管护;地震事业机构6.88万元,主要用于信创工作和预警台站的维护工作;地震预测预报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测群防和地震科普宣传演练等工作;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增加20.77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重新安排收回的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和2023年新增信创工作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调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地震局资产总额9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万元,固定资产66.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4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9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地震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1901111 |
附件【凤庆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3090939576.xlsx】 |
【关闭窗口】 |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