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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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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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源头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动物卫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的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抓实粮食生产。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3.9797万亩,占任务73.6万亩的100.52%,实现粮食总产量17.7172万吨,占计划17.8万吨的99.53%。其中:夏收粮豆播种面积27.2856万亩,产量2.9561万吨;大春粮豆播种面积46.6941万亩,实现产量14.7611万吨。省委省政府授予县农业农村局“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集体”称号。二是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有力。全年生猪出栏74.17万头、肉牛3.5727万头、肉羊11.9396万只、家禽298.2686万羽,肉类总产量7.2373万吨,禽蛋总产量876吨,实现畜牧业产值28.1361亿元,渔业产值1.9862亿元。完成蔬菜种植面积4.6789万亩,产量5.9746万吨;完成水果种植面积4.1792万亩,产量2.4248万吨;菜篮子产品品类丰富、供应充裕,价格平稳。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04.172亿元,可比价增速4.6%,全市排名第一。三是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糖、茶、果、菜、牛、药”等主导产业发展,全县共有58家企业绑定18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合同、协议、流转土地以及吸纳脱贫户到企业务工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与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18282户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双绑覆盖率达97%。全年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2元,增幅为8.4%。四是高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凤庆县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分产业研究制定高质量发展方案,以补链延链强链为重点,全产业链发展菜、畜、桑、咖啡等重点产业。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肉牛存栏9.9306万头、出栏3.5727万头,肉产量3804吨,产值达4.24亿元;全县肉牛养殖场26个、散养户27548户,落实937.5万元资金,帮助15个村党组织15个肉牛养殖合作社45户农户补栏肉牛710头。咖啡种植面积4246亩,调研统计鲜果产量1150吨。巩固桑园面积2.2881万亩,完成桑蚕饲养9049张,实现产值1896.72万元。生猪存栏48.9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84万头)、出栏74.17万头,肉产量6.19万吨,产值达19.56亿元。五是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全县农业企业1279户,其中:年内净增365户,占年度净增目标166户的219.88%,全市排名第一,占县级下达到2025年累计培育1200户目标的106.58%;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8户(省级8户、市级20户、县级20户),2023年向上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累计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76个,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188个;累计创建(录入)家庭农场964个,累计认定各级示范家庭农场77个。六是农产品安全保障有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序推进,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5件。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成果,2023年度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657批次,监督抽查56批次,快速检测10543批次,综合监测合格率99.98%。全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有效获证217张,全市县(区)排名第一,全省县(区)排名第二,其中:绿色食品有效获证124张,全省县(区)排名第一;有机农产品有效获证93张,全省县(区)排名第三。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66户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七是“三品一标”成绩斐然。全县有效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144.18万亩,其中绿色47.48万亩(茶叶17.48万亩、核桃30万亩),有机96.7万亩(茶叶7.7万亩,含有机转换期2.1万亩;核桃89万亩,含有机转换期77.2万亩)。共有1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认证绿色食品120个,49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认证有机农产品222个。凤庆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入列2023年第一批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凤庆县滇红茶入选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名单。 二、乡村建设步伐加快。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深入。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做好化肥农药市场监管,抓好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完成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47.59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4.5%;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实施面积42.9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8.9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20.58万亩,占计划120.12万亩的100.4%。全县配方施肥用量7100吨,农药使用总量为239.52吨,较2022年均呈减少趋势。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及农作物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2023年全县秸秆产生量488576.19吨,可收集量430011.18吨,利用量391310.17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建设面积5万亩,全县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8.1%。抓好耕地土壤安全利用,深入实施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7970.69亩,完成率100%,完成农产品协同采样10个,完成率100%。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序推进,采取自行组织+第三方支持,完成全县2530个表层样、29个剖面样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全省进度排名靠前。二是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除建制村驻地以外常住户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卫生公厕任务46座,完工46座,完工率100%,抓实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共摸排整改问题公厕292座、户厕25602座。全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73.17%,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县纳入统计的187个行政村中,10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57.75%。三是绿美乡村建设成效不断凸显。累计创建绿美乡镇2个,其中:2023年创建1个;省级绿美村庄10个,其中:2023年创建5个;市级绿美村庄261个,其中:2023年创建131个;县级绿美村庄280个,其中:2023年创建140个。全县城乡绿美标杆典型奖补额度达到全省前20名。 三、乡村治理持续加强。一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省、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议在凤庆召开,凤山镇安石村农村集体“三资”平台“银农互联场景”项目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8174.546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2949.89万元。年内完成1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实施有序推进。累计受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1195宗,审批1195宗,审批率100%。对2017-2022年808个疑似农村宅基地违法图斑进行现场核查,涉及农村宅基地图斑684个,完成整改举证录入系统606个,完成率88.6%。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133件,调处133件,其中:县级调处8件。公告注销报废变型拖拉机346辆,完成注销登记346台。受理种子备案网点83个、备案品种1037份,满足全县用种。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入国家资源库40份。梳理完善发布“1133”服务承诺事项3类21个大项44个小项,完成常规事项办件20452件,复杂问题事项办件33件。完成“双公示”及5类行政管理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双公示信息录入20485条。二是补贴管理不断规范。率先在全省以国土空间规划三调数据为基准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发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00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2个批次)资金4746万元。三是乡村治理不断健全。全县13个乡(镇)189个村(社区),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评比制等典型方式之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2023年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规模1.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4万亩),到位资金2432万元,已拨付100万元,占比4.11%。杨柳河肉牛养殖场主体完工,落实贷款1000万元,购置奶厅设备,加快推进杨柳河万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扫尾、验收,进牛养殖;利用养牛场内部牛舍等,开展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现已完成发电系统主体工程投资建设和一期并网供电手续办理,二、三期正在办理并网供电手续。二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超额完成。共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4047.1万元,占年度任务12160万元的115.5%。2023年,县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0000万元,完成5838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9.46%,市级下达我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10000万元,完成116037万元,占目标任务的55.26%。三是品牌打造再创新高。峡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峡山牌金芽王红茶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凤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机经典58”、中茶六山(凤庆)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琥珀金针”、春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净界有机茶”、雪山镇裕源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百年好核”、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坚果”、凤庆县独道茶厂“野生白茶”、大摆田茶厂有限责任公司“觅香红”获第六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博览会(上海)金奖。凤庆县峡山茶业有限公司“峡山”红茶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2农产品品牌。“三宁、峡山、大摆田”等茶叶共17个企业/品牌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企业/品牌目录。凤庆山李子入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累计认定“一村一品”专业村5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1个,市级47个。四是农民培训扎实开展。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涉农政策法规培训为重点,整合教育资源和资金,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大力组织开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与营销等培训,共完成现代农民培训464场次26503人,占培训任务的106%,其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2个班次388人(茶艺师2个班99人、家禽饲养1个班28人、中药材种植1个班29人、种植专业1个班44人、产业发展带头人2个班100人、粮油种植班5个班88人,占任务数300人的129.3%。年度认定职业农民8042人,占任务8000人的100.5%。五是科技推广转化延伸。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8.5054万千瓦,完成机耕面积31.575万亩,玉米机播面积14.751万亩,水稻机播(插)面积0.744万亩,机电灌溉面积2.7万亩,机械植保面积28.9万亩,水稻机收面积0.73万亩,全县粮食生产机械化率55.12%。六是农机购机补贴稳步推进。全县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5.561万元,有 1075户农户(组织)购买(报废)1293台套(其中拖拉机1台、田间管理机械4台,耕整地机械84台,收获机械316台,饲草收获加工机械406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480台,手扶拖拉机报废补贴2台)机械享受补贴。七是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检查农资市场554家,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5件,其中无证经营农药案件2件,无证经营种子案件1件,非法捕捞2件;下达责令整改21件(其中农药19件,种子1件,屠宰1件),案件共收缴罚款9000元。八是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微耕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共出动宣传车辆72车次,出动宣传人员35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重点加强农药、种子、肥料、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养殖、沼气等大检查大排查,年内没有发生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九是重视提升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能力。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修改完善全局内控制度,年内有效化债1540.3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种植业发展管理股、养殖业发展管理股(凤庆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乡村产业规划开发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低产田改造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绿色食品牌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2.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3.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4.种子管理和植保植检站(未独立核算) 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6.农业法律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7.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0人(离休0人,退休1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 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2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1.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65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4.62万元,下降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4.08万元,下降3.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9.45万元,增长2454.17%。 收入比上一年度减少的原因:厕所革命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68万元,占总支出的30.35%;项目支出7538.53万元,占总支出的69.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6.13万元,下降3.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01万元,增长3.40%;项目支出减少454.14万元,下降5.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厕所革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良种猪扩繁群场贴息补助资金、第二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省以下实施)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5.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38.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7.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相比减少424.08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厕所革命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良种猪扩繁群场贴息补助资金第二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省以下实施)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耗材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离退休遗属人员补助、财政配套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医疗保险金及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网络等办公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994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农业类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50万元,决算为4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决算为28.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决算为16.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5.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一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省市到我县开展相关工作检查指导、验收、学习交流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2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3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及工会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13.21万元;水费2.28万元;差旅费13万元; 培训费31.93万元;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42.57万元;福利费0.3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986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9.09万元,固定资产2102.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754.7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9万元,减少2.33万元(减少主要为划拨各乡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增加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6.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6.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年度总体目标实现情况: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3.9797万亩,占任务73.6万亩的100.52%,实现粮食总产量17.72万吨,占计划17.8万吨的99.55%。其中:夏收粮豆播种面积27.2856万亩,产量2.9561万吨;大春粮豆播种面积46.6941万亩,实现产量14.7611万吨。全年生猪出栏74.17万头、肉牛3.5727万头、肉羊11.9396万只、家禽298.2686万羽,肉类总产量7.2373万吨,禽蛋总产量876吨,实现畜牧业产值28.1361亿元,渔业产值1.9862亿元。完成蔬菜种植面积4.6789万亩,产量5.99904万吨;完成水果种植面积4.1792万亩,产量2.4248万吨。 本部门项目自评51个,进行了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 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 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 2023 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5.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 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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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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