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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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901000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是处理全乡日常工作事务的机构,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档案、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农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通过各工作的实施来促进全乡的经济发展、增加全乡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攻坚克难、奋楫笃行,2023年经济社会稳健发展。2023年,全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58亿元,同比增8.18%;农民人均纯收入17876元,同比增11.03%。完成招商引资1.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7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3.69%。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63.72万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71亿元,贷款余额1.33亿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序推进。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烤烟产业巩固提升。2023年种植烤烟14300亩,完成烟叶收购37380担,收购丰产烟叶580担。平均亩产值4519.97元,农户总创收6237.56万元,较上年增长1042.20万元。新华烟区成为上海烟厂优质烟叶单元基地。二是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强龙头,抓基地”,完成核桃采后处理水洗果加工站建设9个,实施核桃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1.15万亩,稳固核桃种植面积14.29万亩,实现产值2.56亿元,核桃提质增效成果凸显。三是畜牧产业持续壮大。通过扩大饲草种植规模,促进畜牧养殖发展,2023年新增种植皇竹草等优质饲草3000余亩,全乡达10000余亩。大牲畜存栏12730头,出栏3467头;生猪存栏30019头,出栏47430头;山绵羊存栏18896只,出栏8749只;肉类总产量4960.71吨,畜牧业总产值达8359.71万元。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水产产量6653吨,产值达1.06亿元。四是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抚育管护澳洲坚果4.24万亩,产量达1200吨,实现产值864万元。累计种植滇黄精、魔芋、龙胆草、重楼、红花等6200余亩,林下产业和庭院经济总创收4392.50万元。成功申报西密村规范化初制所建设项目,西密村500亩茶园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原料绿色基地认证。 坚持抓项目、促发展,乡村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始终把项目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成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新华段配套施工便道开工前实物指标认定,持续做好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实施47.1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全力做好乡级道路、村组道路养护工作。二是产业基础设施持续巩固。修复农业生产用水水池、水窖412个,新开挖抗旱坑塘610个,实施灌溉管道架设项目15个,掩埋管道29.2千米,受益面积1615亩。投资6万元建设新华村大把密烤烟生产提水工程,受益面积1200多亩。新开挖产业道路12公里,完成产业道路保通工程142公里,修复老旧烤房86座,建设高标准烟田200亩。三是水利基础设施稳步提升。投资38.06万元开工建设砚田村德林自然村、紫微村红旗自然村、文平村大村自然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新建硝场河至集镇水厂光伏(电能)提水工程,新华乡天生桥水库至集镇供水连通工程进入前期规划和水厂选址。四是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226.7万元完成新华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投资90.8万元建设砚田完小田径运动场,投资29.4万元维修加固西庆完小学生宿舍楼,投资16.8万元亮化整改新华中学教师宿舍楼,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五是物流互联网络提速升级。新建成4G基站3个,5G基站7个,重点区域百兆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100%,农村光纤宽带延伸覆盖率达90%。乡村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六是市场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提质增量市场主体,年度个体注册数300个,完成率为105.26%;个转企注册数14个,完成率为200%;企业注册数77个,完成率为140%。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坚持补短板、固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一是粮食安全有力保障。完成玉米、小麦、油菜、豆类等粮食播种面积8.33万亩、产量1.81万吨。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80万元。严守耕地红线,抓实耕地流出整改,通过省级审核图斑面积1295亩,整改率达101.88%。实施补充耕地项目3个,新增耕地406.55亩,核查撂荒地1414亩,推进可种植撂荒地复耕复种42.28亩。持续整治乱占耕地行为,完成110宗“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全力遏制耕地非粮化,防止非农化。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纳入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0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9户25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7620.93元,同比增长12.18%。完成“全脱产进校园”培训9期98人、“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培训6期272人。成立乡级劳务派遣公司和10个村级劳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外出进厂考察和对接本地重大项目,开发工作岗位6310个。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97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72人。申报跨省务工补贴387人,补助资金30.96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3万元。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形成扶贫资产326项2.68亿元。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进漾江文旅、南涧孔雀渡休闲渔业、凤庆云麓湾休闲渔业3家公司开发文旅体验项目,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71.2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229.99万元。三是乡村振兴加速提质。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投资1290万元完成沙帽村漾江码头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奴古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黑河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民族文化体验游开发项目、砚田村麦芽糖加工厂、砚田村人居环境提升7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四是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巩固提升“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完善新华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全面完成11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完成36个自然村实地调研、底图绘制,规划草案编制。接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2336.15万元实施小湾水电站凤庆县库区新华乡沙帽村、西密村、凤云村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积极推进“江北公约”执行,持续推进殡葬改革,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新华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水务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6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发生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85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3.72万元,占总收入的93.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3.82万元,占总收入的6.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9.77万元,增长46.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3.02万元,增长62.3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13.25万元,下降36.8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3年度增加了财政资金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二是县级部门拨入我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烤烟生产目标考核补助资金等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19万元,占总支出的41.96%;项目支出1696.11万元,占总支出的58.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2.55万元,增长55.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5035.09元,增长22.41%;项目支出增加818.04万元,增长93.1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资金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且支付率较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6.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6.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1)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华乡美华村黑河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支出194.00万元,建成农特产品加工交易厂房200平方米、标准化烟区建设200亩,切实推动美华村特色产业的发展,不断带动片区经济发展;(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华乡美华村奴古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支出388.00万元,种植山楂100亩、配套生产通道2.5公里、产业用水工程1件、建设提灌站1座、配套管网、蓄水池等、苗药展示体验区600平方米,切实推动美华村特色产业的发展,不断带动片区经济发展;(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新华乡美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194.00万元,建成中草药种植培训及交易展示厅600平方米、中草药晒场1500平方米、滇黄精、山楂等中草药约600亩、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10户,不断提升区域价值,提高美华村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4)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华乡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民族文化体验游开发项目支出9.70万元,种植山楂树830棵、对村落内现有产业进行补充完善,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落,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增进民族团结;(5)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体验旅游开发项目(2023年第一批)专项资金支出50.00万元,建设彝族风情体验中心300平方米、石头步道3000平方米、配套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完善和开发彝族风情体验游设施配套;(6)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华乡沙帽村漾江码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支出388.00万元,建成码头农特产品加工交易区1个、搭建农产品加工交易房10个、农特产品展示交易区120平方米、种植荔枝等热带水果、配套生产便道3公里、管理房及仓库300平方米和相关灌溉设施等,增加沙帽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码头经济发展;(7)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华乡砚田村麦芽糖加工厂建设项目支出70.00万元,建设500平方米厂房、配套生产线,带动砚田村特色产业发展;(8)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新华乡砚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10.00万元,配套垃圾处理设施、种植黄金菊海棠等,加快推进新华乡绿化美化建设,助推新华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9)新华彝族苗族乡武装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用于保障我乡征兵、民兵集训等工作经费;(10)信创工作经费支出2.57万元,采购国产电脑6台,顺利推进我单位信息创建工作;(11)新华乡敬老院示范性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项目)支出8.50万元,改造养老服务中心1个,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慰藉等服务,有效解决我乡养老问题;(12)新华乡2019年农村敬老院运营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优化新华敬老院运营结构,提高服务质量;(13)新华乡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2023年第一批民政事业)支出11.01万元,优化新华敬老院运营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提升老人幸福感;(14)新华乡市级财政配套2023年度村干部岗位补助经费支出8.75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做好村干部工资保障,按规定落实村干部各项待遇,支持村委会正常履职;(15)新华乡沙帽村吉面组农村人饮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4.00万元,新建取水坝2座;(16)2020年第三批市级脱贫攻坚(文平平坦自然村、美华龙塘自然村道路硬化)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2022年中央水利(砚田,水源七甲水吗蒙克自安置点,新华把密)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20万元,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新华乡白腊村味咋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彩票公益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整改资金(瓦屋村左箐自然村第三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3.00万元,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紫微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4.00万元,2020年新华乡水源村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科路)专项资金支出1.50万元,新华乡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体验旅游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6.50万元,凤庆县新华乡白腊村梨树小组产业路硬化项目(2021年民宗)专项资金支出2.80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下达指标并已完工验收项目。(17)单位资金账户支出258.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护林员劳务补助、农房功能提升补助、驻村工作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2%。与上年相比增加1001.52万元,增长61.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增加了财政资金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1%。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机关、纪委监察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8.09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该分类下人员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度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保障征兵、民兵集训等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3年根据相关要求,武装工作经费支出功能分类由“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变更为“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支出金额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保障我乡综治员及道路交通安全员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3年根据村干部“大岗位制”整合工作需要,我单位增加了公共安全(类)下道路交通安全员、综治员岗位补助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度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度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18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为2023年部分绩效按月纳入工资统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社保中心、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24.07万元,下降15.0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该分类下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保障的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42万元,下降23.0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人员较2022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16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为根据村干部“大岗位制”整合工作需要,我单位增加了村庄规划管理员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194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8%。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89.13万元,增长127.37%。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增加了沙帽村漾江码头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奴古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黑河乡村振兴示范点、美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美华村奴古彝寨乡村民族文化体验游开发项目、砚田村麦芽糖加工厂、砚田村人居环境提升7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且资金支付率较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保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87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化及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0万元,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1%。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收支;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收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万元,决算为7.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万元,决算为0.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0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1%。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购置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万元,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万元,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万元,增长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我单位接待费以全口径方式由基本户垫支,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二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年限较长,运行及维修成本增加;三是2023年第五次经济普查、烤烟生产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次数增加,燃油费增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应急车辆保障。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烤烟生产、图斑核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2万元,比上年增加7.78万元,增长23.00%,一是单位2023年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般公共预算渠道列支的办公用品采购经费增加;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渠道列支的水电费、网络通信费较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815.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4.56万元,固定资产1406.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04.8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3.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456.4平方米,账面原值897.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万元。(林业站一楼房租于2021年度一次性付清并已上解国库,本期无收入;办公楼一楼房租0.6万元已上解税务;敬老院合同约定前三年免租,后期看经营状况收取,本期无实际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我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1.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彩票公益金项目;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彩票公益基金支付白腊村味咋村民活动场所建设、新华乡敬老院示范性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新华乡2019年农村敬老院运营以奖代补项目资金。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9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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