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 作者:罗水花 时间:2024-09-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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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201000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本行政区内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抓好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执行本级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主动融入“三大经济”,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绿色发展、群众主体五大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镇政府办公会、专题会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要务”来落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着力破解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经济发展呈稳中求进良好态势。 2.坚定不移抓项目增投资,抓实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一是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主动服务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全县七大产业链落实好服务保障机制。天猴高速勐佑段后期扫尾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凤庆中和机场顺利完成试飞,投资70万元的机场饮水项目顺利推进;大摆田水库项目建设、习谦温泉古驿用地审批等辖区内重大项目持续推进;二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多方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金融助推成效明显,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县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在凤庆县政银企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上,镇政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庆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全县仅1个乡镇),支持我镇辖区内企业(茶企)、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政策性低息贷款5000万元,现已完成全部放贷。通过政策性贷款的有效推动,带动稳岗就业80多人,提供临时就业岗位300多个,辐射带动村庄发展、群众增收、企业脱困,实现利益有效链接。主动招商引资,与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对接洽谈,合作我镇20个行政村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板路项目,建设总里程225.57公里,投资15800万元。现项目已顺利推进,勐佑村三甲自然村道路启动建设,其中勐佑中学段、土陶馆段、新林村峡山自然村线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与凤庆县御源有限责任公司洽谈,合作对政府闲置土地进行土壤改良后种植果蔬,同时对农业产业园闲置大棚进行改造再利用,采用政府投入一点、企业全盘负责的模式,实现闲置资产盘活再利用,群众地租有保障,村集体增收见实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到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1010万元,实施勐佑镇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争取到勐佑河西“金牌最美乡愁地”、民族团结示范、携手兴乡村等乡村振兴项目9个,共涉及10个村,项目资金711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7.9万元;争取到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1个40万元;争取到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个70万元。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个,其中已完成项目评审1个,共涉及4个村,项目资金326万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基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消除监测对象风险1户6人。规范提升“双绑”利益联结机制,16个合作社、9个龙头企业,绑定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411户;培养带领群众致富型农村致富带头人60人,申报脱贫、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学生2批次共计147人次,补助资金32.35万元。对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做到100%放款,小额信贷61户305万元,有效解决了脱贫、监测对象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积极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28人,月工资0.08万元,安排部分弱劳动力实现本村就业。完成已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培训370人次,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农民“职业化脱产化证书式”技能培训30人次。平台申请办理事项61件,办结61件,办结率100%。 3.坚定不移抓产业促增收,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一是全面保障粮食安全。粮油果蔬肉类供给充足,完成油菜播种面积1.24万亩,玉米播种面积4.5万亩,水稻种植0.3万亩(其中旱改水项目0.13万亩)。大力发展种草养畜及林下生态养殖,种植饲草1800亩,大牲畜存栏1.2万头,畜牧产业稳步发展;二是持续推进绿色有机茶园建设。管护好1.67万亩有机茶园,岔路村0.6万亩有机茶园已顺利通过两年过渡期,等待颁证,立达村0.2万亩有机茶园年底过渡期将满。峡山茶业有限公司在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上荣获金奖;镇内现有茶企8家,初制所145家,其中加入滇红茶产业联盟成员50家,茶企运营正常,茶农持续稳定增收;三是不断加大核桃产业管护力度。依托核桃全产业链建设,不断突破核桃产业发展瓶颈,完成0.6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已建成核桃水洗果加工站9个,在建2个;四是乡村旅游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坚持以发展特色农业、智慧农业、观光农业为基础,充分挖掘勐佑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土陶文化,持续打造有机米、荞产品等勐佑特色养生生态食品品牌,以活动为引擎,持续开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3月,与滇红建设投资公司合作,成功举办了“勐佑镇第二届油菜花节”,通过音乐节、越野赛等活动,不断吸引外地游客特别是省外游客,到勐佑旅游观光,勐佑旅游覆盖面和带动效应不断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促进全镇经济体量增大,综合实力提升,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油菜花节期间,吸引游客3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000多万元;五是基层自主振兴成效明显。云上花海“1133”模式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中山大学的高度肯定,作为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推广,中和村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合作社主体作用,有效带动当地群众种植荞麦800多亩,实现产业收入157万元,提供稳岗就业16人,带动临时务工1500人次,群众实现务工收入43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收20万元以上。中和村中和种养殖农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4.坚定不移抓网格化治理,基层治理出成效。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下沉20个村开展普法宣讲63场次,召开勐佑镇普法强基补短板暨“醒酒行动”专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20场次,为推动勐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3年,镇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临沧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界牌村被评为第六批“临沧市民主法制示范村”。意识形态思想舆论引领更加有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对2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及农家书屋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68场次1760人次,完成75个村组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宣传信息被各级主要媒体采用56条,其中国家级13条、省级2条、市级15条。 5.坚定不移抓人居环境提升,绿美建设持续推进。深入落实“绿美云南、醉美临沧、滇红凤庆”建设要求,找准切入点和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投入70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新增绿化美化面积1.45万平方米,建成市级绿美乡村4个、绿美公路1条;县级绿美河流2条、绿美校园2个、绿美景区1个。全面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全力实施集镇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垃圾整治、农村污水整治,全镇20个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勐佑镇被命名为省级卫生乡镇,新寨村、立平村等9个行政村被命名为省级卫生村,勐佑村被命名为省级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精品示范村。勐佑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已通过市级评估,勐佑村河西自然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通过省发改委现场抽查考核,等待命名。 6.坚定不移解民忧惠民生,各项社会事业更加繁荣。一是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2023年中考630分以上优秀生90人,完成上级目标任务129%。优秀人数居全县21所中学第4名,乡镇中学第2名,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为勐佑教育发展再添浓墨重彩一笔;二是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融入县医共体改革,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的医改目标,开展各类手术168例,顺利通过“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省级回头看考核;三是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多渠道推进稳岗就业和务工转移,打好就业帮扶“组合拳”。申报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151人12.8万元,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助34人5.1万元,就业帮扶车间申报就业奖补资金1.26万元。组织参加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全脱产进校园”培训7期116人,转移就业1.95万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3人。 7.坚定不移抓廉政建设,推动政府全面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工作,制定镇村整改方案21个、整改措施538条,解决发现问题364个。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二是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完成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问题整改,上解上级财政资金50.32万元,清理往来资金78.37万元;三是抓实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勐佑镇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总面积2116.38亩,当前已完成整改1910.96亩,其中,就地恢复类型完成整改355.68亩,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类型完成整改586.38亩,进出平衡类型完成整改968.90亩。市级审核通过率87.67%,通过省级审核的图斑面积1762.21亩;四是项目执行更加规范。主动聘请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对我镇计划执行项目、在建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全面跟踪审计;对已完工项目,分期分批进行审计。当前,已完成立平村中立安至平掌田小组村组道路硬化等6个项目的结算审核,正在开展中和村水槽自然村等6条道路硬化的结算审核;五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镇、村两级河湖长利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库)370多次,地表水持续保持优良,水质达标率100%。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投入资金120万元,完成了滨河路河道绿化、亮化等工程,修建滨河休闲路道1.2公里;投入资金40万元,封堵排污3处、清理河道淤泥量1439立方、清理垃圾30余吨;投入资金30万元,修复乌马河与罗闸河交汇口河堤塌方;投入资金16.2万元修复疏通产业沟渠3条,确保大春生产,保障群众水稻种植;争取到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7个,项目资金32万元。同时认真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配合做好习谦水泥厂新矿区审批和老矿区复垦工作,针对集镇污水治理发现问题,投入资金7万元,主动整改问题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财政所。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80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02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1.59万元,占总收入的97.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44万元,占总收入的2.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14.26万元,下降21.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54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项目减少,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63.71万元,下降89.52%;主要原因是上级各部门拨入我镇补助资金减少,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0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02万元,占总支出的44.09%;项目支出2244.27万元,占总支出的55.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5.60万元,下降22.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8.80万元,下降23.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26.81万元,下降21.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项目减少,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0.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4.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凤财预发〔2023〕152号司法局入人民调解工作经费0.33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司法局入工作经费0.41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勐佑镇习谦村杜家山安置点等项目资金3.68万元,凤财预发〔2023〕70号执法局入公积金资金0.2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习谦村杜家山安置点等项目资金50.32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项目部分公共管护经费10.00万元,凤财预发〔2023〕70号凤庆县司法局入人民调解工作经费0.33万元,凤财预请〔2023〕195号凤庆县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经费0.50万元,凤财预发〔2023〕70号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入绿色茶业创建工作经费1.5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云凤高速路征地补偿资金30.00万元,凤财预请〔2023〕195号信创工作经费3.9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凤庆通用机场征地补偿项目补助资金45.00万元,凤财乡发〔2023〕9号市级配套2023年度村干部岗位补贴资金18.04万元,凤财预发〔2023〕179号2022年市级配套村干部岗位补贴和村(居)民小组补助经费3.20万元,凤财乡发〔2023〕2号鱼塘村茶寨片区饮水工程修复补助资金3.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79号凤庆县勐佑镇阿里侯村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凤财预发〔2023〕70号勐佑镇乡镇武装部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凤民政联发〔2023〕69号勐佑镇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一批)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补助资金1.95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勐佑镇敬老院消防改造资金5.00万元,凤民政联发〔2023〕48号凤庆县勐佑镇敬老院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15.12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0年第六批涉农整合勐佑镇红色教育基地绿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3年4至9月份护林员劳务资金23.04万元,凤财预请〔2023〕195号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入天然林及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补助资金7.52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0年7至12月份中央及省级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劳务费资金14.88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入天然商品林护林员劳务补助资金11.28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护林员劳务资金12.72万元,凤财农发〔2023〕62号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勐佑镇抗旱应急工程补助资金4.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79号2022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勐佑2021年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18.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勐佑镇勐佑村大坝塘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凤财农发〔2023〕1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勐佑镇河西金牌最美乡愁地建设项目资金242.5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凤庆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勐佑镇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专项资金10.00万元,凤财农发〔2023〕3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勐佑镇岔路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97.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凤庆县勐佑镇土陶古驿、金色水乡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资金120.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凤庆县勐佑镇翁乐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助资金25.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勐佑镇2021年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48.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勐佑镇2021年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佑村河西自然村补助资金2.00万元,凤财农发〔2023〕53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勐佑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0.00万元,凤财农发〔2023〕34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勐佑镇立平村2023年青储饲草种植加工项目资金70.00万元,凤财农发〔2023〕58号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勐佑镇农田灌溉沟渠通水修复项目资金77.60万元,凤财农发〔2023〕26号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勐佑镇勐佑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资金1010.00万元,凤财农发〔2023〕9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勐佑镇河西自然村进村道路改扩建项目资金29.1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凤庆县勐佑镇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5.00万元,凤财乡发〔2022〕9号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45万元,凤财乡发〔2023〕8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70万元,凤财社发〔2023〕85号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勐佑镇农村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补助资金68.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0年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勐佑镇立果村立果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凤财预发〔2023〕152号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惠老阳光工程凤庆县勐佑镇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9%。与上年相比减少396.69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以及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征兵体检等相关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0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2万元,决算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3.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5%,完成年初预算的4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万元,决算为0.8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45%,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万元,决算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2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1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维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绿美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绿美建设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办公用品费在本年度实现了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62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20.77万元,固定资产899.2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3.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对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 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3.00万元,主要用于勐佑镇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勐佑镇立果村立果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勐佑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7%,比上年支出增加43.00万元,增长107.50%;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公益性事业项目增加。 凤庆县勐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勐佑镇棕园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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