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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9-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000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在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文化管理、旅游管理职责基础上组建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加挂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事业、旅游事业管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负责全县文化工作的行政管理。根据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研究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及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开发利用好县内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负责管理全县业余群众团体的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文化、出版物、网络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审批网吧、歌舞娱乐等市场经营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

5.负责全县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旅游业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旅游 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负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全县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局班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文旅融合发展,夯基础,补短板,强服务,增后劲,提质效,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全力以赴做品牌抓招商,千方百计引项目促投资,用心用力抓监管保安全,坚定不移抓党建转作风,全县文旅事业稳步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贯彻执行有力、落地落实见效。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坚持运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指导实践、破解难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了防范化解政治风险的前瞻性、主动性。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稳步推进,坚强有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规定有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定期研判推进、分解任务,持续加强约谈提醒,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2. 群文活动蓬勃开展。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节庆”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服务,成功举办“五一”假期文化旅游系列活动、2023红茶大会暨“天下茶尊·红茶之都”云南临沧(凤庆)红茶节文艺晚会、持茶论道、2023年乡村旅游推广周暨美食文化推广周活动、凤庆县癸卯年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周祭孔大典、“古韵·雅颂”中国传统经典诵读专场晚会、“十里山茶·滇红凤庆”茶花节、“锦绣茶尊·等你3200年”国际象棋大师车轮大赛、第六届“一带一路·七彩云南”汽车拉力赛首场集结赛——凤庆环茶山汽车集结赛等赛事活动,真正实现了以节造势、以节聚人,不断提升滇红凤庆知名度,有力促进全县旅游市场强劲复苏,提振发展信心。

3.文旅品牌可圈可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安石村被认定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凤庆禅茶文化庄园入选云南第一批半山酒店,凤庆县蒲宁寓客栈进入2023年云南省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库,锦绣茶尊景区获评3A景区,滇红第一村景区被列入省级第一批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奖补名单。“凤庆滇红文化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申报工作正稳步推进。

4.旅游发展持续向好。一是通过争取,我县于2023年3月2日至6日成功举办了“凤庆县农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暨第二十六届云旅四季论坛”,与昆明学院、云南锦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为我县在智库建设方面的一次成功实践。二是加大绿美景区建设,锦绣茶尊景区新增绿化点位6个,鲁史古镇景区开展了4个绿美建设示范点的建设,滇红第一村景区被列入省级第一批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奖补名单。三是“滇红茗茶”寻根之旅上榜文旅部2023年第二期“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

5.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扎实有效。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签订2023年度文物安全责任书,压实责任,加强文物安全巡查。二是克服困难,完成文物“两线”划定工作,已完成126个永久性基准点埋设。三是强化服务保障,甘家大院修缮工程顺利完工。四是强化非遗传承人培训,与省滇剧院开展“结对子共建”活动,在凤庆业余滇剧团挂牌“云南省滇剧院非遗传承凤庆帮扶基地”;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茶类非遗传承人培训活动。五是加强非遗对外交流展示,联合省非遗中心,在我县首次成功举办云南非遗公开课(茶香云南 共享非遗)——凤庆县滇红茶制作技艺,更好地向社会宣传普及了滇红茶制作技艺;组织凤庆业余滇剧团联合临沧市文化馆赴昆明参加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获传承奖(金奖),公布6家县级非遗工坊,4家被命名为市级非遗工坊。

6.精品创作出众出彩。一是创作歌曲《山水凤庆》、《如梦令·滇红》,并拍摄MV在各平台推广,创作花灯《普法强基谱新篇》、快板《扫黑除恶得民心》等文艺作品。二是创作苗族广场舞音乐《紫薇花开》、俐侎广场舞音乐《俐侎山寨幸福来》、傣族广场舞音乐《南糯欢歌》、舞蹈音乐《采茶舞曲》等有正能量、温润心灵、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

7.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培训,在县级干部培训班上先后3次派员做《坚定文化自信,推进凤庆文化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辅导;举办滇红茶制作技艺“师带徒授艺”培训7场共计320余人次,举办全县非遗骨干田野调查培训,共45人参加;做好乡土文化人才的挖掘、培养,完成全县“文化人才”统计上报,选派9名文化人才到各乡镇开展文化工作指导。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县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89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确保文化阵地有效运行。三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78场次,组织开展茶艺茶道、广场舞、滇剧传承交流培训6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1550余人次。四是凤庆滇红茶博物馆共接待520余场次,参观人数达19937人次。县图书馆累计接待读者10358人次,较去年增加1612人次,新增馆藏图书551册达87378册,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倡议、书香凤庆阅来悦好”读书分享会、古籍保护传承与展示、新书展、“书香九进”等活动,累计参加人数达6874人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8.文旅市场健康有序。一是立足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二是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和联合执法的方式,不间断地对城区、乡镇所有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1000余家次,责令改正22家次,受理举报(投诉)2件,查办案件6起,罚款4.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家次。三是大力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没收违禁盗版书刊100余册、盗版影像制品100余盘,优盘2个。四是高度重视行业监管建议函,有效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有序发展。

9.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部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还款计划,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清偿,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偿还拖欠企业工程款19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股、文化股、旅游股;所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凤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一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庆县图书馆(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文化馆(未独立核算)

3、凤庆县文物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4、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未独立核算)

5、凤庆滇红茶博物馆(未独立核算)

6、凤庆县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13万元,占总收入的94.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43万元,占总收入的5.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96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凤庆文庙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减少,鲁史古镇消防工程专项资金减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补助经费减少,疫情防控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4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凤庆文庙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减少,鲁史古镇消防工程专项资金减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补助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9.92万元,下降4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防控经费补助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23万元,占总支出的70.84%;项目支出339.70万元,占总支出的29.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1.32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凤庆文庙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减少,鲁史古镇消防工程专项资金减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补助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1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9.32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凤庆文庙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减少,鲁史古镇消防工程专项资金减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补助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9%,按年初在职人员50人计算,年平均人员经费支出14.84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1%,按年初在职人员50人计算,年平均公用经费支出1.6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信创工作经费7.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信创工作购买9台电脑。执法大队执法经费1.2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公务活动。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家级传承人张成仁、省级传承人苏爱群、毕向华传承人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传承活动开支。旅游宣传推介费1.9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册的制作等相关旅游推介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保护资金76.0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6.52万元,主要用于旅客中心慢直播的运行维护及网络运行维护。大兴温泉度假村强电迁改项目专项经费47.23万元,主要用于大兴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工作,将 35kV 洛党变 10kV 大兴线 T 大沙坝支线进行迁改。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洛党镇箐头、琼岳村、营盘镇贺费村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工作支出补助。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开㞡春节文化活动及退休文化工作人员慰问。大兴温泉度假村前期工作补助经费9.40万元,主要用于大兴温泉指挥部成立时办公室设备采购等。茶马古道鲁史段甘家大院、太平寺修缮工程补助资金35.60万元,主要用于支茶马古道鲁史段甘家大院、太平寺修缮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等;凤庆县博物馆保安、保洁等运行维护补助经费15.05万元,主要用于文庙、博物馆保安、保洁及日常运营维护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文化活动及村级文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47.2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平台运维及公共文化活动日常开支。凤庆滇剧团活动补助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凤庆县滇剧团滇剧传承活动。凤庆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经费。小湾镇三水村三岔河镇山头田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非遗+庭院经济项目,项目包含苗绣非遗传承、文创产品开发、茶染产品开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相比减少3.04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凤庆文庙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减少,鲁史古镇消防工程专项资金减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补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4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9.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57万元,项目支出339.7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非遗+庭院经济项目,项目包含苗绣非遗传承、文创产品开发、茶染产品开发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5%。其中:本单位在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5.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52%,完成年初预算的7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5%。其中:本单位在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2万元,下降34.98%。其中:本单位在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1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万元,下降56.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文旅工作调研、文旅工作项目验收和公共文化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7万元,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信创工作经费,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52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0.10万元,固定资产95.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67.1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以“三保”工作为基础,围绕部门“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一致。绩效指标主要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设置,设置中围绕部门主要职能职责进行细化设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111

  
附件【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41015099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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