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公安局 作者:班爱华 时间:2024-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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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1000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股级以下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凤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收集、分析和研究反恐怖斗争的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做好涉恐人员的排查控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反恐怖斗争预案,推动反恐怖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4、领导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中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领导、协调、监督森林公安局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始终以政治安全为首要,不断深化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以及网上斗争,全力提升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能力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年内,开展涉政非法出版物排查8次,监管非政府组织3个, 未发现渗透情况。开展反恐督导检查、宣传3场次、反恐演练3次,核查临时来凤关注人员19人,上报反恐情报46条,运用《反恐法》办理行政案件3起。按照“一人一策一专班”、“一人一档”要求管控邪教在册人员45人,发生漏管失控现象。核查涉嫌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微信群人员1人、安装使用境外社交软件人员24人。严格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管控措施,强化网上舆论管控和涉警舆情监测,严防热点敏感问题网上炒作,监测预警处置本地舆情信息72条,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 2、坚持以打促防,全力维护边境安全。以“雷霆2023”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歼击1号”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严打各类跨境违法犯罪。立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人,查获行政违法人员7人,查缴涉案资金8000元,查扣涉案车辆4辆。完成全链条打击案件3起。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缴获各类毒品42.70公斤,查处吸毒人员11人,收戒吸毒人员4人,其中强戒1人。破获部级目标专案1起,省级目标专案1起。立电诈案件270起,同比下降30.23%,损失1797.50万元,同比下降23.01%,破案144起,同比上升114.93%,抓获人数125人,上升52.44%,呈现“两降两升”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全县反诈APP安装率为43.21%,处置预警信息174条,预后被骗率0.57%,;核减部推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27人,核减率50.94%;设置临时卡点2个(小湾、习谦)、流动卡点11个,出动警力5233人次,拦截重点地区人员3072人;涉诈窝点线索清零4条,核处境内断卡线索55条,打处80人;境外解救6人,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强边固防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以凤庆公安担当作为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3、坚持防范为先,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组织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29起,调处623起。有效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强化重点涉稳群体稳控。密切关注退役人员、涉访人员、投资受损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利益诉求群体动向,制定完善重点人稳控工作方案及重点人稳控责任清单,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全方位监管3233名重点人、73名涉访涉稳重点人、8名重点信访人、5个重点信访群体,有效加强源头防范。强化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严格落实“三个慎用”和“三同步”要求,坚持“四早原则”,做到“三个强化”,制定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积极稳妥做好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 4、坚持生命至上,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强化命案防控。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落实命案防控二十条措施,坚决打好命案防控三年攻坚战,全县发生并破获现行命案1起,连续十五年保持命案全破的强劲态势。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政治站位不减、工作力量不减的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4条,核结4条(无涉黑涉恶情况),移送起诉涉恶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破获刑事案件10起。抓牢道路交通安全。将“醒酒行动”与“减量控大”有机结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847起,同比下降22.09%,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紧盯工矿企业、校园领域、油气、监管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落实枪支弹药、危爆物品、大型活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 “三查三清四告知” 集中行动18次,各类安全大检查103次,排查安全隐患730处,责令当场整改710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收缴各类枪支91支,各类子弹56119发,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完善执法监督管理,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智慧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政法跨部门协调平台建设,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目前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9个,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1个。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推进落实“两统一”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阳光警务”制度改革。完善执法责任体系。规范派出所和侦查警种办理刑事案件管辖分工,推进法制员制度在一线侦查部门和派出所全覆盖。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持续整治“两有一压”“减假暂”等顽瘴痼疾,持续查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完善执法考评体系。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五个杜绝”目标,严格执行执法办案五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质量季度考评制度。共审核行政案件575件次,刑事案件1096件次,组织案件考核9次,考评行政案件41件,刑事案件27件。 6、坚持智慧警务服务实战理念,确保大数据赋能增效。优化感知预警能力建设。围绕 “大圈层布局、大纵深查控、大数据实战”的战略部署,以“环边、环临、环县(区)、环主城区、环乡镇、环村寨(社区)”等六大防控圈为核心,部署推进智能感知前端设备建设工作。深化数据资源汇聚治理。采集标准地址139544条,实有房屋136742条,实有单位9737条,实有人口445157条,现场工作82138条,社会采集511条。实现数据采集和更新“双同步”,治安要素管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好、防得住的目标。强化数据赋能实战应用。坚持“实战导向、专班带动”的思路,成立合成作战中心、反诈专班、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打拐专班、打击养老诈骗专班等,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共运用公安大数据侦破警情、案件9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查清违法犯罪嫌疑人45人,挽回经济损失11.958万元。 7、坚持理顺职能体系,确保强基固本。抓实县级主战。按照“机构不变、机制先行”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大警种大部制改革,加快构建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的智慧公安新机制、现代警务新体系。抓实派出所主防。落实新一轮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至2025年),深化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研究制定《派出所主防权责清单》,推进派出所与基层治理融合、社区(农村)警务与网格化管理融合,加强社区防控、人员管控、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推动智慧安防小区、无发案小区创建工作。年内新增建成智慧安防小区6个,圈层补盲建设核定接入前端电子卡口10个点位,规划新建前端电子卡口3个点位,正积极开展建设。抓实“情指行”一体化运行。围绕扁平化、实战化、合成化目标,坚持“情指搭台、警种唱戏”,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全面完成县局情指中心和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推进战时“四项机制”和重大敏感警情“双快”警务模式,加快构建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情报指挥体系。抓实警务机制创新。注重基层首创,着力推动“交巡所”基本职能融合,“所队合一”、执法小分队下沉等模式,积极构建交警、巡特警、派出所同频共振、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面参与的良好格局。组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开展执法全过程监督,组建案件预审专班,履行预审法定职能,构建具备承续侦查、监督保障和诉讼准备三大功能的新预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预审工作以来,预审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211 起,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8、坚持服务至上,不断加强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制定下发《凤庆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及时成立由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网安、信访及凤山派出所等警种组成的公安政务综合服务体,顺利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完成派出所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时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实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提升公安政务网上办理深度,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认真开展“法治护航”行动。制定下发《凤庆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凤庆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35项具体举措》等方案文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部署,抽调22名优秀民警到全县40家“四上企业”担任法治护航员,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运用本职优势,协助企业解决周边社会治安、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好公安民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保驾护航作用。 9、抓实队伍管理,支撑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政治建警。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将“两个维护”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首要政治标准,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集中学习142场次,为群众办实事65件,调解矛盾纠纷32件。将主题教育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2250人次,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全警,切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坚持作风强警。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把“三法三化”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方法,以整治“躺平”式干部等系列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谈心谈话270人,开展集中“回炉教育”1次,讲授党课2次,对2名民辅警工作履职有问题有失误情况进行了问责。对6名优秀实干型民警进行提拔使用,对9名优秀实干型民警进一步使用,全局民警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坚持从严治警。聚焦“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凤庆行动工作重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以“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扛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严、治、恒”理念,抓好日常制度执行监督,严纠“四风”树新风,突出队伍教育管理“678”工作重点,狠抓三个责任“党委班子责任、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纪律风险排查防控和禁令警规执行,涵养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直部门19个及派出所13个,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凤庆县公安局警令部 2、凤庆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3、凤庆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 4、凤庆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5、凤庆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办公室 6、凤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7、凤庆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8、凤庆县公安局反恐大队 9、凤庆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10、凤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11、凤庆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12、凤庆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3、凤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14、凤庆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5、凤庆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16、凤庆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17、凤庆县看守所 18、凤庆县治安拘留所 19、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 20、凤庆县公安局小湾派出所 21、凤庆县公安局诗礼派出所 22、凤庆县公安局鲁史派出所 23、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 24、凤庆县公安局大寺派出所 25、凤庆县公安局勐佑派出所 26、凤庆县公安局腰街派出所 27、凤庆县公安局洛党派出所 28、凤庆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 29、凤庆县公安局雪山派出所 30、凤庆县公安局郭大寨派出所 31、凤庆县公安局营盘派出所 32、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以上所属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公安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5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2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年末其他人员47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7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年末实有车辆编制42辆,实有车辆43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无编制车辆为巡特警大队巡逻车,无牌照,已报县公车办报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示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05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0.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91万元,下降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05万元,增长3.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5.96万元,下降70.92%。主要原因是:1、2023年因机构改革要求,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共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原因为,2023年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2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76万元,占总支出的85.15%;项目支出1369.86万元,占总支出的14.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9.93万元,增长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6.64万元,增长41.33%;项目支出减少2016.70万元,下降59.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2023年8月,因机构改革,森林警察大队及交警大队民警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人员支出增加;2、2022年辅警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劳务费核算,2023年根据县财政要求辅警经费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3.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5.73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年减少1988.1万元,减少59.21%,原因为:1、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减少537.22万元;2、辅警经费减少940.98万元;3、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支出减少509.9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统建设及运维支出135.73万元:二是办案(业务)费支出693.1元;三是(业务)装备费支出88.36元;四是县级财力安排的化债经费287.7万元;四是转移支付禁毒工作经费支出43.73万元;五是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费支出19.92万元;六是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支出8万元;七是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万元;八是扫黑除恶治乱经费5万元;九司法救助补助资金8万元;十在押人员、拘留人员及戒毒人员生活经费及医药费50.65万元;十一信创工作经费9.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上年相比增加258.7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因机构改革,森林警察大队及交警大队民警28人,辅警150人并入我局,所以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9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3.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11万元,由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未全部缴纳,欠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3.32万元,由于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减少9.49元,由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万元,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决算为4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2、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办案消耗核算在专用材料费中,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我局公务接待大部分在县局食堂进行接待,重新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且收取了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费,冲减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治安、禁毒、维稳、国保、反恐等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案件协办、工作调研、专项工作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7万元,比上年减少33.85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公车补贴开支231.46元;二是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费等办公开支224.37元;三是办公设备购置10.7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677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1.78万元,固定资产12645.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38.2万元,无形资产1034.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8.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3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我局在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年初预算申报各类项目时,提前做好调研,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进行绩效评估,据实申报。二是项目实施时,逐项落实到各科所队,强调时间节点,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按进度完成。三是实时进行绩效监控管理,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认真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把数据信息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提高了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科学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量化考核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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