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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4-09-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中共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凤庆”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凤庆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凤庆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凤庆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负责协调“数字凤庆”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督促、检查建设“数字凤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县级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创新产业迭代应用。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始终把项目投资作为“保增速、强支撑、化风险”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2023年,全县共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78个,年内新增入库项目204个,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亿元,增13.62%。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提升,预计完成产业投资476000万元,占比56%,同比增20.11个百分点;完成民间投资340000万元,占比40%,同比增43.09个百分点。

二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市重大会议精神,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资金扶持方向,吃透政策、把握重点,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医疗卫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持续谋划一批符合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条件的项目,主动向上争取汇报,着力加大资金额度争取力度。2023年,共组织申报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41个,累计下达资金65700万元。共上报2024年中央及省预算内项目54个,概算总投资1118000万元,争取补助资金234400万元;储备谋划2024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债项目44个,概算总投资4789700万元,申请专债资金1590200万元。2023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40000万元,完成40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5300万元,完成 6700万元,均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有序启动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与北京仟亿碳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云南省凤庆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合作协议》,预计20年产生碳汇量206.6万吨,年均碳汇量为10.3万吨,年均收益为515万元,总收益为10300万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加快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和天然气使用,支持各商户、企业选择天然气进行清洁生产;抓实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有效管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以产业数字化驱动数字经济建设,形成发展新动能。社会治理和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县级38个部门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07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为100%;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4G基站1339个,建成5G基站615个,建成7个智慧厕所和5个智慧停车场,7个景区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全面完成景区和市政厕所GPS百度定位和“游云南”平台上传。建成城市道路、城市公园及河道高清监控289台,城市管理对讲(喊话)音柱174台、一键报警设施66套、LED信息发布屏74套,建成凤庆县数智中心,建成城市智慧化管理调度中心,覆盖城市道路8.6公里,覆盖城市面积约1.6平方公里;数字化应用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稳步推进。

五是抓实凤庆县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工作推进机制、行动方案、发展规划。共把六大类资源转化为项目120项,总投资1507000万元,已开工45项,协议总投资85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86000万元;实现竣工投产项目24项,完成总投资56000万元。

六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行“1133服务承诺”、“项目企业服务月”、“企业家红色驿站”和“政银企联席会议”优化营商环境四项机制,实现政务服务闭环,落实“三员护航”提振市场发展信心,开展“两项活动”促进政企双向奔赴,完善“一个平台”打通服务最后一米。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以优良环境、优质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办结涉企服务事项办件12226件。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主攻9类市场主体培育,2023年全县经营主体总量达36648户,累计净增7638户,增速为26.51%,全市排名第2位,高于全市平均增速6.02个百分点。

七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能源战略的重大机遇,依托央企入滇,加大招商对接,按照“开工建设一批、开展前期一批、储备组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建设。2023年,共规划新能源项目36个,总投资3338900万元,已建成集中式光伏项目3个,总装机容量14万千瓦,总投资95100万元。在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3个,总装机22万千瓦,总投资87000万元。12月中旬,我县有3个集中式光伏列入省级2023年第二批建设清单,装机规模达38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10000万元,将为2024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提供强力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和社会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县域经济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体改法规和信用建设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经贸流通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协调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股(凤庆县数字经济局)、国防动员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庆县数字经济中心(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1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47万元,下降2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励补助资金、成品粮储备费用补助资金未能在年内完成支付,上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本年度无此类项目资金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1.00万元,下降20.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励补助资金、成品粮储备费用补助资金未能在年内完成支付,上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本年度无此类项目资金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48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入的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固定调查点经费,本年度无此类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39万元,占总支出的75.57%;项目支出174.97万元,占总支出的24.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31万元,下降20.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76万元,增长14.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入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4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48.07万元,下降58.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励补助资金、成品粮储备费用补助资金未能在年内完成支付,上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本年度无此类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97万元,占总支出的24.42%。一是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支出9.3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国家级常规、专项、直报、生猪应急及省级地方特色等多项成本调查工作等支出;二是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出40.1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凤庆县核桃(茶叶)产业数智化改造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三是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支出0.2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等支出;四是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补助资金支出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等支出;五是防空警报器维护经费及9.18国防教育综合宣传活动专项经费支出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以及“9.18”防空警报演练活动和各项宣传活动等支出;六是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云南凤投科技有限公司;七是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出99.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支出,包括复印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八是国防动员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7.9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国防动员办公设备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9.63万元,下降2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励补助资金、成品粮储备费用补助资金未能在年内完成支付,上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本年度无此类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2%。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购置国防动员办公设备和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以及“9.18”防空警报演练活动和各项宣传活动。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凤庆县核桃(茶叶)产业数智化改造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支出,切实维护我县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万元,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4%。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1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万元,决算为7.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4%。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万元,决算为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1万元,增长18.02%。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万元,增长34.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以往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检查、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综合督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6万元,比上年增加9.29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支付以往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调入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4名,导致工会经费、培训费、行政人员公车补贴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55万元,差旅费支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6.81万元,培训费支出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行政人员公车补贴支出26.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46.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91万元,固定资产30.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

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1111

  
附件【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40946550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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