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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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1301000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 3.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 4.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拓展妇联组织覆盖面,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贯彻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督促各部门组织实施《凤庆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凤庆县儿童发展规划》,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党的二十大,强化妇女思想引领。凤庆县妇女联合会带领全县广大妇女群众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通过集中学习、读书会、宣讲会、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0场次。在全县开展群众文艺宣传队组建工作,将各基层具有一技之长的群众聚集在一起组成一支支具有家乡特色的文艺宣传队伍,通过歌舞、快板、相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党的惠农政策、家乡变化、风俗人情、文明普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内容贯穿于活动,成立文艺宣传小分队122支1758人。 2.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妇联组织改革建设。凤庆县妇女联合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原则,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信赖的温暖之家。创新工作载体,延伸妇联工作手臂。 通过“党建引领+”拓宽妇联组织覆盖面,深入两新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开展妇联组织建设,全县单独建联合建共建立两新组织妇联、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妇联122个,覆盖两新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377家,涵盖妇女人数2689人,其中:年内新建两新妇联组织41个,联合建2个。在深入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中,既鼓励基层妇联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开展规范化建设,又指导各基层妇联组织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实际深化创新实践,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不断探索对“自选动作”的创新实践,根据各单位的文化理念、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创建一批有内涵、接地气、能推广的示范点,进行线上线下推广示范,全县341个基层妇联组织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227个,完成比例达66.6%,其中13个乡镇妇联全部达标、123个村(社区)妇联完成达标,42家县级机关事业单位、49家两新组织妇联完成达标创建。 3.开展普法教育,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通过“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发动各级妇联组织通过摆摊设点方式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一是组建普法宣传队伍,组建了由公检法司和乡镇妇联中业务精、能力强的29名巾帼志愿者组成的专项普法工作宣传队,负责落实妇联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开展法治宣讲,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利用妇联组织阵地发挥作用,高效多元化解矛盾。充分利用妇女议事会、妇女之家等阵地,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用根植于人们内心、约定俗成的普遍社会行为准则和传统道德、乡规民俗来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因婚恋家庭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分片包干机制、一月一排查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发现报告制度、督查考核机制。推行“联动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力量,充分发挥群众调解、司法调解、妇联调解等工作合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加以心理疏导为辅助,解决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问题,使婚恋家庭矛盾化解多元高效。建立健全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台账,及时对婚恋家庭纠纷化解情况进行排查回访跟踪,开展“调解+普法”322件。四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讲活动。发动各级妇女组织收听收看省妇联“妇女普法暨婚育新风”线上宣普法宣讲活动9场次受众3124人次。以“三八”妇女节、5月民法典宣传月和5—6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为契机,紧盯重点对象,采取“服务+普法”“调解+普法”“走访+普法”“会议+普法”等方式,抓实抓牢重点对象精准性、针对性普法,重点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集中的凤山镇、勐佑镇、雪山镇、大寺乡家长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8场近3200名老师、学生、家长、志愿者等参加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进村(社区)专题普法3场186人次、街场宣传3场2000余人次、重点矛盾纠纷“调解+普法”44人次;开展国家安全日个人信息保护宣讲进企业活动3场580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普法强基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4.立足职能,用心用情做好服务联系妇女儿童工作。凤庆县妇女联合会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妇联职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服务联系妇女群众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把握“三八”妇女节、学雷锋月的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学雷锋办实事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基层妇女群众开展了“人居环境提升”巾帼志愿服务活动,齐心协力为建设“绿美凤庆”贡献巾帼力量。二是持续加大项目扶持助推巾帼创业就业。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微信等网络平台和线下调研的方式加大“创业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更多妇女创业就业。2023年累计发放创业贷款 48户915万元;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沪滇劳务协作招聘会和“临沧招聘日”招聘会暨沪滇劳务协作现场招聘会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近270个。三是立足关心关爱,积极做好妇女儿童关爱慰问活动。三八期间开展了农村“两癌”患病妇女走访慰问活动,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对7个乡镇10名妇女进行走访慰问,累计支出慰问金0.30万元。通过各级妇联积极宣传新一轮“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和“两癌”筛查工作,完成乳腺癌筛查12647人、宫颈癌筛查12561人,年内发放2023年度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云南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30.30万元55人。发放困境女童“春蕾计划”助学金15人1.80万元。四是做实“联”字文章,做好维权帮扶工作。联合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凤庆县司法局持续做好妇女维权帮扶工作,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妇女儿童9人,8.10万元。在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暨妇女儿童心理工作站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服务1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6件,开展婚姻家庭辅导2人次,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3人次,开展法律援助2件次,开展不起诉案件“宣布教育仪式+社会帮教+家庭教育”帮教活动2场5人次,通过发挥“联”字优势积极为妇女儿童维权帮扶指方向、解难题。五是常态化深入开展“三访四察五送”活动。通过持续发动各级妇联干部走访基层排查化解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更深入的了解掌握家暴、性侵、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妇女就业受歧视等情况,针对性做好解难工作,共走访189个村,129659户家庭,441235人次,通过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技能、送健康”等形式多样的“五送”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5.立足协调联动,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稳步实施。新一轮《凤庆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凤庆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于2022年12月23日正式印发,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积极履职,认真按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方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两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强领导和指导,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目标任务,协同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抓好新一轮两个规划的实施。凤庆县被命名为实施“两个规划”第一周期市级示范县称号,新华乡砚田完小被确定为第二批性别平等教育示范学校。 6.凝聚榜样力量,激励广大妇女群众建功立业。持续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三八红旗手”等选树活动,通过系列榜样力量激励广大妇女建功立业。一是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成效明显。1名女企业家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名妇联执委获云南省“最美执委”表彰,2户家庭获省级“最美家庭”、3户家庭获省级“绿色家庭”、1户家庭获省级“清廉家庭”、1户家庭获省级“抗疫最美家庭”、2户家庭获省级“健康家庭”称号,5名妇女获市级“班洪四大嫂”巾帼致富带头人称号。选树市级“最美家庭”13户、“绿色家庭”13户,“健康家庭”16户、“清廉家庭”10户;县级“最美家庭”35户、“绿色家庭”17户,、“健康家庭”238户、“清廉家庭”29户、“美丽家园示范户”133户。1个企业获市级“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通过各类先进典型家庭事迹激励广大家庭注重家风家教建设,以好家风促好社风好民风。二是层层推出妇女典型,多样讲述典型事迹。凤庆县妇女联合会以“身边的‘她’——平凡岗位中的巾帼风采”为主题,面向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常态化征集身边人、身边事,通过微故事、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各行各业中努力奋斗、拼搏向上的平凡女性故事,展现新时代凤庆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持续传递正能量,推出“身边的‘她’——平凡岗位中的巾帼风采”专栏5期。三是聚焦家庭建设促进“绿美凤庆”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凤庆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重要作用,以“美丽宜居”为主题,聚焦家庭主阵地,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在全县范围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暨绿美家庭、绿美村庄创建活动,通过召开一次会议、发放一份倡议书、签订一份承诺书、开展一次培训、组建一支队伍、建立一个制度的“六个一”模式开展绿美家庭、绿美村庄创建活动,通过家庭力量助推“绿美凤庆”建设,发放倡议书 11000 多份,组织签订承诺书 4520 多份,开展培训活动 38 场次,建立绿美巾帼志愿服务队 210 余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加挂凤庆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0万元,占总收入的76.9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故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65万元,占总收入的23.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8万元,增长18.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4万元,增长15.90%,其他收入增加7.64万元,增长29.3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增加了信创工作经费收入1.53万元,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收入4.30万元,2023年度“春蕾计划”助学项目专项资金收入1.80万元,“班洪四大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费收入1.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收入2.41万元,贷免扶补服务经费收入1.93万元等项目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增加了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收入3.9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3万元,占总支出的67.28%;项目支出47.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7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故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8万元,下降3.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9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11万元,增长4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信创工作经费支出1.53万元、“两癌”救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班洪四大嫂”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春蕾计划”助学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2.41万元,”贷免扶补“服务经费支出1.9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妇女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0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保障妇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支出7.73万元;二是信创工作经费支出1.53万元;三是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支出4.30万元;四是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县工作补助经费支出0.30万元;五是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支出2.41万元;六是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6.00万元;七是“班洪四大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八是2023年度“春蕾计划”助学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0万元。九是贷免扶补服务经费支出1.93万元,总计项目资金47.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0%。与上年相比增加15.44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2023年正常晋升零星增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重新测算提高缴费基数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1.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5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41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7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7%。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7%。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用务车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且本年度公车维修费未支付1.1万元;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加之需接待的公务来往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63.4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7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与上年0.30万元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用务车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支付1.1万元,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幅度达2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境活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其中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妇联开展工作学习、基层调研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妇联到我县走访调研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1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报刊征订、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稍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妇联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报刊征订、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1.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万元,固定资产6.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妇女联合会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一是基本支出实现了人员经费正常发放,实现了公用经费支出的正常运转。二是项目支出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实现政府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1301111 |
附件【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404412920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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