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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1301000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门诊人次30531人次,住院人次1109人次,医疗收入527.35万元。2023年病床使用率为52.03%,病床周转次数为35.77次,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5.30天/人;中医药服务收入78.78万元;B超收入25.06万元;放射收入19.53万元;化验收入103.30万元。2023年以来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2023年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上转人数为56人,下转人数为73人,远程会诊19人次,出具远程心电报告60人份,出具远程DR报告0人份;病理诊断0人次,开展全员培训328人次,卫生院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13人次。

2.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2023年户籍服务人口 25011 人,实际服务人口20427人,辖区共有16名村医,11个村卫生室都配有听诊器、血压表、温度计、诊疗床等基础设备,都能开展5种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配备药品均在80种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均有2种及以上剂型。

3.医保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开展医保便民服务工作,加强医保资金管理,加强医院“小切口”整治管理,我单位根据2023年凤庆人民医院制定的《凤庆县人民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新华彝族苗族乡医保支付改革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卫生院及卫生室共使用医保资金228.39万元,其中11个村卫生室就诊2414人次,使用医保资金4.78万元,无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将医保政策宣传、落实到每一位投保群众之中,用好、用实每一笔医保资金,按照医保部门要求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法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支部办公室、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6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2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8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93万元,占总收入的31.10%;事业收入527.35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3.78%;其他收入148.31万元,占总收入的15.1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11万元,增长18.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29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金额减少;事业收入增加83.56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医疗收入也相对增加,且本年度收到2021年、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清算资金;其他收入增加147.83万元,增30797.92%,主要原因是收到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补助部分资金纳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89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79.64%;项目支出181.89万元,占总支出的20.3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3.93万元,增长19.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59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收入增长,药品、耗材支出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3.34万元,增长53.43%,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1.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81.89万元。其中:

2100302乡镇卫生院28.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设备;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补助支出及村医工资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8.0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13%。与上年相比减少76.29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金额减少,本年度收到的以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纳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职工家属的遗属补助支出。具体分类如下: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0.6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家属的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5%。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支出。具体分类如下:

2100302乡镇卫生院238.2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支出等;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7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3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大病保险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24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4.42万元,固定资产527.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3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3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使用基本药物,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新医改顺利实施,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本年度重点改造提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较上年有所提高。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价为“优”。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1301111

  
附件【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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