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0101000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全县工作大局“聚焦”、“对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尽心竭力解决民生需求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圆满完成了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儿童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社会经济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2901.85万元,占13127.23万元目标任务的98.28%。二是完成凤庆县大平地光伏发电建设招商引资项目200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50%。

2.扎实做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一是超计划竣工时间1年以上仍未建成项目整改情况。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3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310万元,拨付率87.9%。二是项目超过计划开工时间2年以上仍未开工项目整改情况。县骨灰堂建设项目于2023年1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累计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168.5万元,拨付率35.1%。

3.各项民政民生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民生资金14517.391万元。一是加强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对象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9089.97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低保10511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40.8%,享受特困供养462人。二是认真做好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全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2534.3万元。三是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急难型临时救助的时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全年发放救助金450.61万元。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救助平台工作。及时受理平台申请,积极解决申请事项内容。年内截至目前办结申请事项1394件。五是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新模式。严格按照《凤庆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精神残疾特困对象集中托管试点工作。六是全面落实扶残助残政策。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5511人,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56.90万元。七是落实孤儿救助政策。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补助121人,全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185.346万元。八是及时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全县共有8732名高龄、长寿老人享受高龄保健(长寿)补贴,全年发放高龄保健(长寿)补贴资金513.375万元。九是及时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目前全县共有2027名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全年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6.89万元。

4.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殡葬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2023年,共争取镇(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9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4681.7万元。二是做好公墓规划用地保障工作。观音山经营性公墓已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办理合法化手续。三是扎实开展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凤殡改组办发〔2023〕2号)。四是扎实有序开展殡仪服务工作。争取凤庆县殡仪馆设施设备项目资金36万元,购置殡仪车1辆,冷藏设备8组,消毒设备1套,为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网络,在文明凤庆网站上发布“推进殡葬改革倡议书”、“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5000多份;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县群众发送“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短信50000多条。

5.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是全面落实扶残助残政策。

6.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和完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体系。二是有效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是积极开展城乡志愿服务工作。四是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五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六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七是有效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八是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7.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全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四是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五是坚持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六是全面完成边界联检。七是稳步开展“村改居”工作。八是有效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九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是有效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十一是精准落实老干部待遇。

8.养老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凤庆县“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凤庆县关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完成勐佑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腰街乡星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勐佑镇敬老院实施消防提升改造,取得县住建局核发的《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实现了我县投入使用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100%。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7所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至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使用情况及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围绕服务管理、房屋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养老机构联合抽查监管,进一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完成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9.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树牢底线思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三是有力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10.普法强基工作稳步扎实开展。一是聚集重点区域。二是聚集重点服务对象。三是强化联动协作,有效开展普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助股、基政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庆县殡仪馆(未独立核算)

2.凤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未独立核算)

3.凤庆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未独立核算)

4.凤庆县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5.凤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独立核算)

6.凤庆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车1辆、殡仪车5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有编制的车辆仅为公务用车,其他超编的5辆为殡仪馆尸体接运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5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6.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4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5.30万元,增长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32万元,增长3.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6.02万元,下降77.9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老年护理院和骨灰堂项目正在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较多,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1年末结转的其他收入较多,2022年用于殡仪馆运转支出,年末结转减少,故2023年其他收入减少了77.8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7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4万元,占总支出的2.38%;项目支出15399.22万元,占总支出的97.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2.28万元,增长3.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65万元,下降18.23%;项目支出增加615.93万元,增长4.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有2名行政人员退休,2023年的支出相应减少;二是2023年欠缴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凤庆县老年护理院和凤庆县骨灰堂两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政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4%。人均情况为14.43万元/人.年,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政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99.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9.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发放2022年春节慰问支出13万元;采购信创电脑9台4.6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0.99万元(用于发放社会救助人员工资203.52万元、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费0.9万元、中心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11.37万元、诗礼乡古墨村,三岔河镇雪华村,洛党镇荣上村,大寺乡漭街村各4万元、雪山敬老院项目资金5万元、营盘敬老院项目资金5万元、实有资金账户支付彩票发行经费9.2万元);儿童福利191.98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HIV儿童生活补助185.35万元、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6.63万元);老年福利支出795.16万元(用于高龄津贴发放600.16万元、拨付老年护理院建设资金190万元、拨付诗礼敬老院项目建设资金5万元);殡葬342.63万元(拨付骨灰堂基础设施建设267万元、付殡仪专用车、太平柜消毒设备采购款35万元、付茶志敏等4人殡葬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10.66万元、火化炉更新改造资金0.8万元、实有资金账户支付殡仪馆日常运转经费支出29.1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513.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05.4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787.02万元;临时救助406.3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0.2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499.72万元;其他城市救助8.31万元;其他农村救助54.9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费6.4万元、福彩圆梦助学7.5万元、中心敬老院电梯采购款2万元、凤山镇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4万元、凤山镇龙泉社区综合服务站4万元、殡葬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4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3.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6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增加593.69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一是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资金增加,临时救助是根据乡镇上报的数据审核后发放,做到应补尽补。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的低保是动态调整,并且2023年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联发〔2023〕20号)进行了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1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0%。主要用于保障26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杨世侯退休金、遗属补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其他城乡救助等。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139.74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9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7.0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3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191.98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795.16万元;2081004殡葬313.46万元;208119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513.2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05.42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787.02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406.39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0.24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4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499.72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救助8.31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救助54.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保障26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缴纳26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0.7万元,下降2.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2名退休人员,2023年的在职人数比2022年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决算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1.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9.68%。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0万元,下降2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5.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故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为超龄服务车辆,2022年进行了大的维修,2023年的维修费比2022年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万元,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的支出略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付办公用品费3.23万元、邮电费(网络费及电话费)1.6万元、培训经费3.51万元、涉及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接待费支出1.1万元、工会经费4.69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因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出差下乡形成的维修费及燃料费等支出2万元、每月随工资统发公务员的交通补贴合计7.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31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9万元,固定资产3524.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45.59万元,无形资产3.2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0.1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07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无房屋出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7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9%,比上年支出减少32.37万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由乡镇实施的项目,2023年起资金由乡镇拨付,故支出比上年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0101111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本级).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