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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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0101000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凤庆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承担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凤庆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抓落实,聚合众力抓落实,全局上下形成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树立正确政绩观,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强党性,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印发卫健工委“一方案,两清单”,紧盯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县委主要领导点评问题抓整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工委会议、党组会议30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16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25场次。举办卫健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2期,316名党员参训,覆盖率达70.20%,超额完成65%要求;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1期,50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联合县委组织部、中山大学举办院长管理培训班1期,49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抓实党员队伍建设。年内递交入党申请书2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5名,吸收中共预备党员9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22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以来,7个基层党组织完成“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29次,累计服务时长145.28个小时。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684人次,累计服务时长2264.35个小时。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23场,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15次,收集意见建议585条,完成为民办实事399件,党支部进行检视分析问题44个,制定整改措施44条;党员进行党性分析396个,制定整改措施396条。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和内控管理等制度,持续整顿医疗卫生行风政风,开展班子成员、医疗机构负责人、股室负责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岗位人员廉政谈话152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针对酒驾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约谈1次。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制定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处理违纪人员3人,专项约谈4人,由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卫生健康系统210个机构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累计开展谈心谈话589次,覆盖3104人,共排查出“少数关键”132人、关键岗位207人。开展自查自纠2276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0人、医生751人、护士1293人。主动说明情况28人,2人上交不当得利13000元。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强阵地建设,强化舆论排查管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年内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3.顾大局,高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一是紧盯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全力以赴找项目、谋项目、报项目、干项目,县人民医院传染楼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稳步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94万元,年内可完成15000万元,达目标任务数的100%。招商引资完成6000万元,达目标任务数的100%。向上争取资金完成8768.58万元,达目标任务数的102.44%。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完成98.36%,超95%考核指标要求。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考核任务为增5%,完成6.7%。二是抓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2家县级公立医院、1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87个(社区)村卫生室均已达标,未出现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年内新增乡村医生24人,目前在岗乡村医生347人。持续加强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管理。全县三类重点监测对象2394户7477人,已签约7353人,符合可不签约情形124人,签约率达100%;加强重点慢病患者规范管理,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中,高血压患者877人,规范管理875人,规范管理率达99.77%;糖尿病患者81人,规范管理80人,规范管理率达98.77%;肺结核患者11人,规范管理11人,规范管理率达100%;重精患者260人,规范管理259人,规范管理率达99.62%。健全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作用,截至目前,群众共申报30条,其中:大病救治20条,慢病健康管理9条,慢病用药管理1条,均已办结。持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严格转诊转院,规范医疗收费和报销,坚决防止过度医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县享受先诊疗后付费5728人次。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先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事故教训23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114个,完成小湾中心卫生院综合业务楼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实现市级摘牌,1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4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个民营医院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增强知法、学法、守法意识,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日”“艾滋病防治日”等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54起,结案率达100%,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五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修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强化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避免浪费、决策公开硬约束。多措并举积极化解欠债,积极汇报争取资金兑付,年内兑付各类资金1200余万元。 4.强职责,有效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一是新冠病毒疫情平稳转段。严格按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乙类乙管”的要求,着力在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和分类分级救治能力提升,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影响,顺利完成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迎峰、消峰、度峰各项工作,共设置发热门诊和诊室19个,定点医院共收治入院患者111人,无新冠感染重症和死亡病例,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及失独老人发放健康包2000个,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累计接种疫苗901183剂次,测算过渡期医务人员补助1865人,全县物资储备和供应充足,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序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爱国卫生保卫战有序推进。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召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总结暨健康县城动员部署会议,按月召开健康县城建设月例会。制定下发《凤庆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凤庆县常态化开展“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爱国卫生活动方案》《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以“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逐年评价”的方式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提升国家卫生县质量。国家卫生县56项指标,达标52项;健康县城67项指标,达标61项。勐佑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市级技术评估,鲁史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绿美医院建设有序推进,县疾控中心被评为省级绿美单位。三是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紧紧抓住中山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帮扶机遇,县人民医院新增诊疗科室3个,开展新技术应用54项,4项技术获国家专利,成为国际标准化代谢疾病管理中心(MMC)挂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项目通过国家评审,儿科、眼科、麻醉科、口腔科被列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列入云南省“百县工程”及国家“千县工程”建设名单,建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并投入使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接受省级现场评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接受省级评审。县中医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工作,建成3个名老中医专家工作站,能开展适宜技术65项。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营盘中心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通过省级评审,洛党镇卫生院、勐佑中心卫生院接受省级回头看检查,目前,中心卫生院能开展100种以上、其他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0种以上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服务。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县委召开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扎实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医技能力提升、智慧医疗提升三个专项行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显著,“党建引领,谱写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新篇章”入选全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制定《凤庆县医共体管委会工作章程》,落实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决策流程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探索医共体分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医共体总医院采取专家资源、病种、医疗设备“三下沉”模式,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选派业务骨干下沉帮扶基层32人次,带教一二级手术39台次,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8项。2023年1—11月,县域内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92.51%,县域内住院率达 68.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3.79%,总医院下转患者653人次,下转率3.01%;基层上转患者657人次,上转率8.96%,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五是基层卫生工作稳步提升。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一至三季度考核及资金结算工作,结算资金为1645.99万元,管理高血压患者31231人,规范管理率为81.56%,血压控制率为65.14%;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5120人,规范管理率为81.07%,血糖控制率为53.91%;管理慢性病高危人群3032人。切实保障乡村医生收入,按月拨付每人每月650元补助,兑付2022年购买养老保险补助57.85万元,拨付2022年、2023年基本公卫资金1257.85万元。制定下发2023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方案,322名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举办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参训人数达440人。六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序推进。加快疾控体系改革,今年5月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成立,12月重新组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挂牌,加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强化常态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新增规范化接种门诊4个,接种基础疫苗535070剂次,接种率达98%。持续推进鼠疫、肺结核等疾病监测管理,突出抓好校园、养老机构等防控,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661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61792人,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29568人,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34人,管理率达100%,全县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率达27%,疾病预防和卫生应急能力持续提升。七是艾滋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持续巩固“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认真做好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各项工作,全县 HIV 感染者病人发现率95.18%、治疗率94.93%、治疗有效率97.77%,HIV 检测人次数占常住人口的检测比例90%以上,15 岁以上农村居民检测率 97.49%。性病就诊者HIV 检测比例 94%,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 93%,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95%。新报告慢性丙肝患者60人,治疗43人,抗病毒治疗率71.67%;既往慢性丙肝患者214人,治疗106人,抗病毒治疗率 49.50%。八是“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推进。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建成“一网两平台”,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和心电中心实现了基层检查、中心诊断,医共体内140项检查项目、56项检验项目结果互认。目前共阅片26678例,委托检验28611例,每月心电诊断900余人次。利用5G信息技术,与中山七院开展常态化多学科疑难病例会诊400多次,中山七院指导开展新技术79项。1-10月,医共体总医院为基层开展远程会诊197人次。县人民医院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启用智慧药房,改善医院“三长一短”现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大“医小凤”APP安装使用力度,累计注册87061人,线上诊疗3663人次。慢性病管理县乡村三级预警机制有效运行,取得了智慧医疗向基本公卫延伸和向患者延伸的“两延伸”成效;实现了诊疗服务闭环、药品流转闭环、健康管理闭环的“三闭环”。九是人口监测和妇幼健康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三孩政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完成市级下达1162个托位的任务,实现3岁以下婴幼儿千人托位数3.02个。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年度预计出生2100人,出生率为4.8‰,死亡3100人,死亡率为7.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8‰;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87.14%;出生性别比为107。做好各类政策资金申报和兑付,为892户39235人计生对象申报资金1551.696万元;兑现2021年计生家庭医保补助资金550.696万元,2023年生育支持项目资金28万元。持续实施关爱妇幼健康行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25%,产前筛查率达90.1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77.56%,婚检率达100.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婴儿死亡控制为4.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为6.25‰;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达90.39%,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59%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8.58%以上;“两癌”筛查覆盖率达100%,三年平均目标人群宫颈癌筛查率为50.63%,乳腺癌筛查率为50.9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为0,先天梅毒报告率为0,乙肝母婴传播率控制为0。十是行业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加大卫生健康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全县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54起,罚款5.05万元;开展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完成72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对16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完成7家健康企业评估验收。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参与人数达908人,选树“职业健康达人”116人。开展双随机159家,监督完成率100%,完结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8份。十一是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贯彻落实省市县中医药发展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为龙头和支撑,以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县中医医院建成3个名老中医专家工作站,依托云南省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加强学科建设,能开展适宜技术65项。完成5个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和2个中医馆内涵提升建设项目,申报12个村卫生室示范中医阁建设项目。中医诊疗人次31.07万人,占比30.97%,基层中医门诊服务14.31万人次,占比31.67%。十二是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合理调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力资源,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23年申请使用事业周转编制45名用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定向医学生安置。引进专家工作站11个。862名医护人员参加医师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4人,其中编内2人,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0人,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7人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选派51名医务人员到省内外医院进修学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药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50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2.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其他收入13.84万元,占总收入的0.3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0.57万元,增长3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9.48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本年转拨二级单位财政项目资金纳入卫健局本级核算;其他收入减少18.91万元,下降57.74%,主要原因是广东易方达基金专项捐助项目已完结,本年收到捐赠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5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83万元,占总支出的18.38%;项目支出3697.69万元,占总支出的81.6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7.60万元,增长31.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58万元,下降1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配套社会保险未全额缴纳;项目支出增加1252.18万元,增长51.20%,主要原因是本年转拨二级单位财政项目资金纳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7.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7.3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健局(本级)春节慰问,党建、乡村医生联合办学等支出;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1.94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支出等; 21004公共卫生2597.18万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支出; 21006中医药5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支出; 21007计划生育事务681.7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支出、计生宣传员劳务补助等支出; 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9.50万元,用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节走访慰问支出; 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05万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转拨二级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纳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1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3%,主要用于:一是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局机关办公运转等支出;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编制内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0万元,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8.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94%,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4.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06%,完成年初预算的57.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整体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5万元,下降32.65%。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1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3万元,下降51.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大修次数减少,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公立医院改革、医共体建设、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等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督查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0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压缩各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的机关运行,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租车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309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3.14万元,固定资产1162.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19.82万元,无形资产4.8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00平方米,账面原值4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29.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车辆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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