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9-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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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601000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抓好“三会一课”学习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管理长效机制,做到知法不越红线、知足守住底线、知惧不碰高压线。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问题的政治自觉、纪律自觉、行动自觉。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坚持严抓、严管、严惩。 3.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素养。 抓实平台学习,将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网络研修,充分用好“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平台的优秀资源,以及多媒体设备厂商提供的各类媒体资源。提升教师信息素养。适应新时期信息技术环境要求,以工作室为主体,确定年度交流专题,安排日程,充分利用“凤庆县1+N应用管理平台”开展教研活动。 4.加强教师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教学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健康教育第一理念。 (2)规范办学行为,狠抓控辍保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加强“五项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3)突出质量核心,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5.守住安全底线,聚力打造平安校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知识与执行能力培训学习,全面做好学校安全排查工作,落实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55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80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24万元,占总收入的95.1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07万元,占总收入的4.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3.47万元,下降17.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66万元,下降20.13%;其他收入增加19.19万元,增长96.5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度部分人员工资及补贴未兑现,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尚未足额缴纳。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本年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7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38万元,占总支出的79.03%;项目支出166.44万元,占总支出的20.97%;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19万元,下降1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09万元,下降24.18%;项目支出增加34.90万元,增长26.5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度部分人员工资及补贴未兑现,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尚未足额缴纳。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助学金支出列为基本支出,本年列支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7.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61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1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10.00%,保障完成保育和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4.3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4.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师培训、正常运转办公等支出。 5.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学校支付瓦屋完小综合楼A栋建设项目款建设支出。 6.办税退付手续费补助资金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用支出。 7.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支出20.5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补助支出。 8.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支出29.09万元,主要用于对完成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体育锻炼和作业辅导的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9.阳光校餐项目网络补助经费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络服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7%。与上年相比减少194.78万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度部分人员工资及补贴未兑现,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尚未足额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5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运转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40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66万元,固定资产1188.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8.8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2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601111 |
附件【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212174809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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