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9-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1000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党委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工作,按期开展各项活动。

二是2023年每个季度学校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认真对辖区内的学校完成驻校蹲点工作。驻校蹲点主要以查看校园、查看常规、入班听课、上党课、交心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学校发展。

三是学校发扬党员带头辐射作用,以教学为中心,以“抓好教学促党建,抓实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发展的第一理念,积极培养新教师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实行新、老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恪守师德底线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无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问题。

3.教育教学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全面开展学校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内容。三是学校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学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凤庆县教学常规考核方案》,学校制定并执行符合学校实际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导处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各项教学环节,教师常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抓好学期末质量检测及教学成果分析,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2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69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126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42万元,占总收入的95.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12万元,占总收入的4.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86万元,下降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61万元,下降4.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7.75万元,增长83.1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相比上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2月至12月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暂未缴纳。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取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费用,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记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82万元,占总支出的84.11%;项目支出202.23万元,占总支出的15.89%;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2万元,增长1.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49万元,下降3.21%;项目支出增加52.11万元,增长34.7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2至12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暂未缴纳。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支出按项目支出核算及上年结转的“百千万工程资金”项目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0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7.00万元。

1.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支出。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6.6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

3.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4.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办公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支出。

5.新时代“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学校红岩完小运动场建设支出。

6.办税退付手续费补助资金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支出。

7.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0.0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补助支出。

8.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支出41.1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人员劳务费支出、课后服务办公费用支出。

9.阳光校餐项目网络补助经费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阳光校餐网络服务邮电费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1%。与上年相比减少52.00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2至12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暂未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2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26万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1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支出44.49万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3.4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90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82万元,固定资产1449.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3.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1111

  
附件【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2024630286.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