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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9-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501000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

(1)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政令畅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内部团结,成员分工明确。 建立思政教育一体化相关机制,强化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国情教育、实践锻炼等工作。

(2)学校在党建引领下开展群团工作,工、青、妇等机构健全,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定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组织开展重要节日、纪念日主题教育;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基本”要求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强“清廉学校”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定期向党组织述职述廉,不出现辖区内党风廉政责任问题;拓展图书室(馆)、档案室等的教育功能,教育学生努力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向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人物学习。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凤庆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办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学校德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时上报开展活动总结,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德育工作格局。

(2)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规范上墙,建立规范的德育宣传专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注重仪表、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知错就改,朴素节俭、不相互攀比;孝敬父母、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与人和谐相处;自己事情自己做,他人事情帮着做。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较好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凤庆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酒驾、无证驾驶、赌博、饮酒影响工作的处分办法(试行)》《凤庆县教体系统重申师德建设“十条红线”的通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教书育人,防范教职工酒驾、赌博、不良网贷、有偿家教、不良言论、生活作风败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抓好教学常规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真正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培养学生的探究与合作意识,发展学生的动手技能和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完成新教师培训各阶段任务,建立教师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和培养计划。按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各项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学期“小学期制”教师培训工作,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培训模式和培训课程体系。以《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为引领,充分备课、精准上课、高效练习。提高教师素养,抓好网络研修,充分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优秀资源,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提高备课、上课的实效性与创新性,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4.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控管理,坚持依法治校。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工作体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等内控制度。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错不漏。按时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材料及时上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科学预算。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健全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及时登记入账。加强损坏损毁资产管理,严格处置资产报批手续。按时报送资产和债务月报表。依法依规开展教育事业统计,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并有台账支撑。执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对评优选模、晋级晋升、人事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工资福利、项目工程、经费收支、食品采购等重大事项按要求应公开必公开。

(2)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结合以往年度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情况、上级要求、本校管理情况等方面对各项管理制度逐项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将学校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警钟长鸣。

(1)建立健全安全问题隐患工作排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切实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消防安全、反恐防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治理工作。

(2)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优化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值班工作。开展校园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组织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用电等安全培训,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82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59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31万元,占总收入的95.65%;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92万元,占总收入的4.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0.95万元,下降15.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15万元,下降19.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4.20万元,增长1408.1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教职工减少及本年度年部分人员工资及补贴未兑现,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尚未足额缴纳;二是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三是财政在上年安排砚田完小综合教学楼工程资金50.00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取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费用,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记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59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1万元,占总支出的78.01%;项目支出130.11万元,占总支出的21.99%;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97万元,下降16.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48万元,下降22.17%;项目支出增加18.50万元,增长16.58%;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教职工减少及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收取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1.47万元,同比下降22.1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8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2.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师培训、正常运转办公支出等。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2.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太平小学旱厕改造工程全面改薄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主要太平小学旱厕改造工程建设。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3.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5.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0.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10%,保障完成保育和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促进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6.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3.98万元,主要用于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

7.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2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正常运转办公支出及发放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补助等。

8.个税退税手续费0.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账户网银短信服务费,保障学校办公及运转。

9阳光校餐项目网络补助经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网络服务费,保障学校办公及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减少134.36万元,下降19.0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教职工减少及本年度年部分人员工资及补贴未兑现,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尚未足额缴纳;二是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三是财政在上年安排砚田完小综合教学楼工程资金50.00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8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0%。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44万元,资本性支出14.19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0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72万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1.8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3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03万元,固定资产1147.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4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4.6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501111

  
附件【凤庆县新华乡砚田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20251466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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