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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03-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分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拥军、优抚、褒扬纪念法规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承担审核办理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评定残疾等级报批和伤亡抚恤事项及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核发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日常工作,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与地方建设的工作;承担、指导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和退役军人节假日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军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发放工作。承担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规政策和国家、省、市、县有关重要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决定合法性审查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示件。配合政法、信访部门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转干部随迁随调家属、复员干部、复员转业士官、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省市计划移交地方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核发、调整、预(决)算工作和主要情况的登记、统计、上报、年度确认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协调落实接收安置管理的军队退役退休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事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迁家属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组织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军人服务和军转干部培训事业机构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山烈士陵园管理所;

2.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常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任务,继续抓好挂钩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二是全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县红十字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管理工作,积极投身到各项应急抢险工作中来;不断深化“老兵永远跟党走”品牌,常态化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实践活动,让更多的老兵加入到志愿服务、基层治理中来;抓好抓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全力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市级下达我县新增退役军人就业目标任务,加强和县人社、国资委和县区及周边企业对接,根据退役军人就业意愿和企业人才需求,探索开展人岗相适的“订单式”培训和开展专场招聘会,年内,实现新增退役军人就业不少于100人。四是提前谋划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军地“双清单制度”,全力支持部队建设,扎实做好军供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接汇报,及时发放各类退役金、抚恤金等,持续做好优待证申领、光荣牌悬挂、送喜报等工作;认真抓好“临沧兵”成为临沧人工作,严格按照《凤庆县贯彻落实<促进“临沧兵”成为临沧人实施方案(试行)>的意见》要求,牵头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政策100%在凤庆落地落实落细。五是全力抓好褒扬纪念工作。认真组织清明期间等烈士祭扫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好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活动;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继续做好凤山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申报工作。

2.创新工作。搭建“助企联军”新平台,打造全周期就业创业品牌。一是持续建好用好和发挥好全省首家县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作用,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平台,不断创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强化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分散资源和军创企业整合起来,将“单打独斗”变为合作共赢,助推军创企业发展。二是选树先进典型,抓好示范引领。积极推荐退役军人参加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力争获得更好成绩。同时,邀请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专家到我县军创企业进行指导,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融合优质资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85,123.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76,223.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08,9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31,787.21元,减少23.5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抚恤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所以与上年对比减少23.59%。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76,223.98元,其中:本年收入9,576,223.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76,223.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40,687.21元,减少27.5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抚恤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所以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85,123.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76,223.98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430.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585.95元,减少6.1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所以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19%;项目支出7,125,793.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9,101.26元,减少34.9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抚恤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所以与上年对比减少34.93%。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2,2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原渠道资金)待遇;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1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原渠道资金)待遇;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794.2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204,376.28元,主要用于领取国家定期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

2080802伤残抚恤500,000.00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

2080805义务兵优待141,3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738,718.46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175,040.00元,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300,000.00元,在乡特困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10,320.00元,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及生活补助1,953,358.46元;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373,3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33,3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业务经费40,000.00元;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707,800.00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退休费637,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00元;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94,382.02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108,160.00元,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经费182,322.02元,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50,000.00元,“临沧兵”创业贷款贴息资金53,900.00元;

2082801行政运行1,041,5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公务交通补贴);

2082804拥军优属69,2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军休干部、军休遗嘱、抗美援朝老战士等各类优抚对象;

2082850事业运行840,614.3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经费20,000.00元,“临沧兵”就业服务经费100,000.00元,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经费20,000.00元,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60,000.00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50,000.00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744.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895.2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087.7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7,370.93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136,716.80元;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0,000.00元,主要用于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100,000.00元,一级至六级伤残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费90,000.00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70,09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000.00元,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20.00元,下降7.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20.00元,下降60.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820.00元,下降60.67%,主要原因分析:因开展退役军人事务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减少,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比较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比较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比较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125,793.56元,其中:

(一)抚恤支出4,584,394.74元,属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按国家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同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及进一步加大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力度,确保其待遇落实,使其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要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

(二)退役安置支出1,875,482.02元,其中:(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33,3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予以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顺利发放;(2)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300,000.00元,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顺利完成职业技能教育培训;(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707,800.00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4)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08,16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补助;(5)退役士兵安置业务经费40,0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改革强军进程和调整精减任务的顺利推进,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要求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6)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经费182,322.02元,主要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工作;(7)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50,000.00元,对评选为优秀创业者的“临沧兵”,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保障;(8)“临沧兵”创业贷款贴息资金53,900.00元,“临沧兵”在临沧市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按要求申报创业贷款,在财政按上级规定给予贴息后,“临沧兵”个人承担部分利息可同步申请享受全额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列入预算安排。

(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39,200.00元,其中:(1)烈士陵园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负责烈士褒扬工作,为前来参观祭扫的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绿化美化陵园环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2)2025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69,2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军休干部、军休遗嘱、抗美援朝老战士等各类优抚对象;(3)“临沧兵”就业服务经费100,000.00元,高效便捷提供高效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鼓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临沧兵”就业提供免费服务;(4)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经费20,000.00元,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优势;(5)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60,000.00元,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6)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经费20,000.00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创建双拥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才能申报和推荐双拥模范城(县);(7)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50,000.00元,按照“五有”要求,对照云南省创建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试行)要求,加快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

(四)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716.80元,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五)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190,000.00元,主要用于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100,000.00元,一级至六级伤残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费9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5、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6、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9、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10、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1、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13、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76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94.0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行政人员退休1人,所需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30,790.12元,其中,流动资产112,292.38元,固定资产793,392.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5,104.9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11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238.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3171114389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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