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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5-03-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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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医保办公室、综合临床、护理部、药房、中医科、收费室、基本公共卫生办公室、医学影像科、B超室、医务科、医学检验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5年工作中,我院将努力开创新局面,打破思想禁锢,选找新的突破点,做好医院医疗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及分类分层人才培养建设,持续推进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强化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医院文化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高效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现医院发展新目标、新突破、新局面、新台阶,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抓实医药防腐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续巩固和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达标项目工作。加强领导、拓展思维、采取各种方法解决短板问题。

3.以服务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大中医药等特色科室建设为突破点,持续深化慢病管理,由“数字化管理”转变为“医疗服务型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全乡人民的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成就,为振兴我乡经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继续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用电、大型设备安全使用等检查工作,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努力创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确保全院生产安全。

5.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保障0人,单位资金保障1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财务总收入5,673,651.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3,651.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69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47,554.27元,增幅5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收入纳入预算,新增事业收入1,690,000.00元,故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增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983,651.27元,其中:本年收入3,983,651.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3,651.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7,554.27元,增幅6.91%,主要原因是:调增保险测算基数,保险缴费增加;本年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增加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的养老金纳入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支出5,673,651.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3,651.27元,其中:基本支出3,983,651.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554.27元,增幅6.91%,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重新测算,保险相应增加;本年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增加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的养老金纳入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按项级科目细化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2,97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原渠道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931.52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012,324.5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公用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282.11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90.14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80,449.00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6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二)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因上年度预算口径无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不作比较。

(三)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因上年度预算口径无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事项,与上年不作比较。

(四)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因上年度预算口径无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不作比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资产总额7,464,502.00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824.07元,固定资产净值4,968,331.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19,346.1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858.93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0700111

  
附件【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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