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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5-03-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0000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的通知》(凤办字〔2024〕27号)文件授予我单位如下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2)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4)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6)承担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7)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9)指导监督我县建设工程及混凝土构件检测试验工作。(10)负责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含1个自收自支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更新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工程质量管理站、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目标。一是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024年目标值为24.34亿元,增速目标为20%。二是商品房销售面积2024年目标值7.77万平方米,增速目标为5%。三是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4季度错季)2024年目标值为1478.82万元,增速目标为5%。

2. 树牢民生底线,全力推动安居工程。一是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凤庆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新建1327套,改建673套,改建673套已完成改造。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通过各级审核并在政务网公开接受群众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按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二是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目前已启动扎路营片区郭家寺段、马家店、二完小片区一中十字路部分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改造628户。三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04户全面开工,开工率100%。

3. 聚焦城市更新,实施“微改造”“微更新”行动。一是围绕市政道路人行道修复、口袋公园建设、智慧公厕改造、垃圾分类箱桶更换、行道树缺塘补植、公园栈道修复、市政路灯维护等方面着力,助推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持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凤庆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朝阳片区配套设施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庆甸片区配套设施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供排水和城镇燃气管道改造、污水管网更新和垃圾分类治理、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

4. 打造生态宜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持续巩固提升“绿美县城”建设成果。二是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已通过云南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的实地考评,并纳入云南省国家园林县城推荐名单报住建部,等待住建部进一步考评。三是持续开展凤庆河平村省控断面脱劣攻坚行动,加大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力度,实施县城2.2平方公里城市管网空白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及小区道路雨污管网普查排查工作;以截污控源为重点,逐步开展污水管网破损、错接和堵塞等问题整治。四是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示范工作有序推进,省级示范项目加快扫尾,存在问题销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五是集镇“两污”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成效。偏远村庄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试点工作取得进展,集镇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设施持续改善。六是全力推进凤庆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完成26公里污水主干管管网铺设,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理及生产用房及处理设备建设工作。同时,结合老城区污水管网补齐完善及城区易涝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逐步提升。七是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提质增效。八是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稳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5. 强化监管服务,持续培育两大产业。一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二是培育壮大建筑市场主体。三是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办”。

6.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高项目审批的效率,提高政务服务行政事项的审批服务质量。三是持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为契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对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五是公共租赁住房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凤庆县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行动。通过“全清查、清空置、促公平、治违规、建机制”等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实施了“数智公租”智能门锁项目,通过智能化管理承租户信息,有效遏制转租、转借、空置等乱象。

7. 坚持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聚焦建设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落实闭环整改。二是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要求,加强建设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印发了针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高层民用建筑违规使用瓶装燃气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春节和两会期间燃气安全工作、石油液化气瓶管理等系列文件。三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轮“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自建房安全管理,发挥乡镇、社区、村委、物管的前哨作用,确保“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8. 坚持政治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在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三是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纪律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队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住建系统新篇章。

9. 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住建风采。一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见行见效。三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导向,锚定住建领域重点任务,引领干部职工“走正道、干实事、树正气、创佳绩”,坚持重点工作“专班推进、专人负责、定期调度”,谋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1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自收自支保障1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不占编制的清洁车7辆,市政巡逻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491,368.5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91,368.58 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336,900.49元,本年收入减少35,336,900.4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491,368.58 元,其中:本年收入36,491,368.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91,368.58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336,900.4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二完小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奥园小区等8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491,368.58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491,368.58 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5,968.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5,700.5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2,435,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81,200.00,主要原因减少二完小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奥园小区等8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400.00元,用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8,435.00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08,626元,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0,554.24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11,394元,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550.57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4,945.38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550.93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2,705,491.27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00.00元,用于合建办公楼的日常开支及信创工作经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507,005.19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804,000.00元,用于市政建设管理维护;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800,000.00元,用于环卫工人工资;

2210201住房公积金930,416.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20次,共计接待50-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县城规划区路灯管护专项经费

2025年市政道路路灯管理维护服务和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滇红智慧大道、滇红大桥、砚池公园、红龟山、文笔塔、游客接待中心、圆通公园景观亮化电费支出,县政府、住建局、公安局、人行天桥、智慧停车场公建幕墙电费支出,修复市政道路路灯设施,打造城市夜景,改善城市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凤庆城市形象,保证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行,确保车辆通行。

(二)凤庆县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先进企业的科学管理模式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促进凤庆县市容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凤庆县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等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长效化的目标。

(三)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

以新型城镇化建设、“绿美云南、醉美临沧、滇红凤庆”建设为抓手,以五城同创为契机,持续巩固美丽县城创建成果。一是持续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城市生活环境卫生干净;二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景观品质,加强绿地的建设和管养工作,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建成区绿地率达40.9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4.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7.53%。三是不断加强县城市政路灯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了市政路灯的安全平稳运行,亮灯率达98%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1,47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415.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数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87,196,078.74元,其中,流动资产307,364,118.41元,固定资产14,133,09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697,810.65元,无形资产20,522,554.00元,公共基础设施74,478,5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21,50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6,09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0111

  
附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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