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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凤庆县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3-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000

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派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拟订凤庆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辖区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城市管理行使范围、权限的建议。

4、负责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

6、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研究拟订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7、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8、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确定集中行使综合执法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依法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依法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9、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包括门头牌匾)设置的审批事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政务接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上传下达、来文来电办理和转办、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文化等自身建设;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关信息化建设、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定工作;负责执法队伍服装和装备的配备、更新和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财务管理、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行政事项审批。包括道路破挖、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拉运;负责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执法监督股。负责督查、督办案件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建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上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组建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3月挂牌成立。

2、立足自身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目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开展执法培训10场次警示教育4场次,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88份、党员远离“黄赌毒”承诺书18份,开除履职不到位人员2名,全局通报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次。

3、立足权责清单,全面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县人民政府授予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审批权。截至目前,共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614起,收缴各类款项31万元。一是做“精”城市网格。坚持网格化精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班子领导挂片、大队管面、中队管块、队员管段、县直部门管点的责任包保体系,将建成区划分为6个大网格115个小网格,认真落实“脚步工作法”、城管巡查日志和工作日报等工作机制。二是做“优”行政审批。依法履行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特殊车辆上路、市政设施建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的行政审批职责。年内共审批门头牌匾广告730个、施工占道54起、经营性占道215起,规范门头牌匾151起,教育不按规定路线运输32起。三是做“实”市容秩序治理。紧盯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公共空间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城市病”,通过“一方面抓整治、一方面抓管理”的模式,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整治系列“清爽行动”,有效根治城市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施工扬尘等城市顽疾,实现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环境“微治理”。累计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136起,普法宣传351场次,督促落实“门前三包”651户,发现并整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占乱摆、乱拉乱接、乱贴乱画”问题2807起;排查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397个,消除安全隐患42个;划定流动摊贩“临时集散点”10个,引摊入市191起;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检查问题整改,开展茗都商城、时代广场、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完成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63个;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2场次;开展清洁施工大检查15次、城管“六进”活动38场次;向职能部门推送问题清单225个。四是做“强”违建整治。加大对建成区内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坚持拉网式无死角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严控“两违”增量,分步消除存量。年内累计立案查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类违法案件行为19起,推送疑似违建48起,拆除违章建筑(构筑物)400余平方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95780.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95780.9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2587.67元,增长36.68%,主要原因:工资水平整体上调,且2024年度人员调入参公人员15名,事业人员2名,使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95780.93元,其中:本年收入8895780.9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5780.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2587.67元,增长36.68%,主要原因:工资水平整体上调,且2024年度人员调入参公人员15名,事业人员2名,使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95780.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95780.93元,其中:基本支出849578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3907.67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工资水平整体上调,且2024年度人员调入参公人员15名,事业人员2名,使预算收入增加;项目支出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680元,增长42.17%,主要原因本年度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需要的执法装备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120101项:行政运行支出3396858.96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支出;21201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00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21299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96694.49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544.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纳;2080801项:死亡抚恤支出35062元,主要用于在职死亡人员遗嘱补助支出;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009.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待遇支出;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278.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项目: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75.7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2290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5年度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5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5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78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7837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从凤庆县机关事务局划拨新执勤保障车一辆,故我部门2025年度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执法装备经费

(二)绩效目标

确保我县2025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县城和文明县城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不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4372元,与上年比增加27798元,增长18%。其中:办公费91883元,培训费1300元,工会经费53818元,水电费6980元,福利费391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编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740597.51元,其中,流动资产552232.57元,固定资产1830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58.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374.24元,下降3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725.8元,较上年相比减少原因为2024年度无新增资产,且处置车辆两辆,故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20416.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

  
附件【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2025032402544383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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