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5-03-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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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0000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学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努力打造特色鲜明、质量突出的现代化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二是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模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建立健全教学研究制度,通过每学期的“小学期制”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围绕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 三是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通过师徒结对、听课评课、教学反思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3.按要求开展学校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重视、支持、抓实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按要求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五基本”要求抓实党建示范点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加强驻校蹲点工作。学校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认真对辖区内的学校完成驻校蹲点工作。主要以查看校园、查看常规、入班听课、上党课、交心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学校发展。 三是学校发挥党员带头辐射作用。以教学为中心,以“抓好教学促党建,抓实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将学校的各项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配足安保人员,完善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确保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41498.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08088.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233409.9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53149.67元,增幅12.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比上年减少195757.23元、单位资金收入相比上年增加1748905.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学生伙食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上年不做预算,所以单位资金收入相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08088.28元,其中:本年收入11608088.2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08088.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757.23元,减幅1.66%。减少的主要原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将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含学前教育阶段)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但本年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职业年金利息缴费资金未纳入预算;三是本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运行经费未纳入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41498.1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08088.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5001.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933.44元,减幅1.4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相比上年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将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含学前教育阶段)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但本年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职业年金利息缴费资金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2930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3.79元。主要是一是相比上年,本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运行经费未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二是本年幼儿园在籍学生相比上年减少,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8558613.5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教育办公室公用经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26672.40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支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资金支出。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324.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714.2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41005.7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原渠道列支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812.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34304.4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245.93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配套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43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5449.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1449.9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二)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58400.00元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临财教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补齐我县学前教育短板,县级财政要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按照生均600元/年标准纳入测算。 (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46364.06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对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给予生活补助。 (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资金67430.00元 根据《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庆县财政局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调整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学前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凤发改价发〔2015〕65号),规范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育教育收费收入主要用于幼儿园幼儿活动、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及改善办园条件支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6355113.13元,其中,流动资产31865.00元,固定资产13855384.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67864.1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0421.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9215.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1400111 |
附件【凤庆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604303905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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