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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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1-09-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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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凤庆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上级部署和林区社会治安实际,我局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无火清明”突击行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滇2020”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以打促建、以打促防、以打树威,为保护我县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卫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单位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94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9起,破19起。受理行政案件75起,查处75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6723元。 始终坚持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作为防火期主要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落实上级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方案,启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高位推动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形成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联合民兵应急救援分队、专业扑火队和护林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管火治火工作格局,确保了森林防火法制宣传、野外违规用火整治、火灾案件查处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有效落实。森林防火戒严期坚持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作为中心工作,加大一线警力和林区执法巡查,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严防死守与破案攻坚并举,抓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 强化林区禁毒工作,依托林区木材检查站、卡点和情报信息,在坚持开展涉林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毒品案件查缉、林区禁毒宣传和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等工作,切实履行林区禁毒职责,出动警力92人次积极开展林区禁毒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份,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我单位为凤庆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共有22个政法专项编制,下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 5 个机构,凤庆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习谦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桂花树派出所4个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8.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6万元,占总收入的1.45%。2020年收入比2019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1、2020年内我单位有人员变动,调入人员2名,导致221类、210类,213类人员经费增加;2、2020年末我单位收到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审计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1.5万元,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5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1万元,占总支出的94.06%;项目支出32.76万元,占总支出的5.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2019年减少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1万元,比2019年增加59.63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2.76万元,比2019年减少94.61万元,原因为我局2019年支付原办公用房欠款及新办公装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63万元,原因为:1、2020年内我单位有人员变动,调入人员2名,导致221类、210类,213类人员经费增加;2、2020年末财政将以前年度暂付款调整为2020年新增预算支出,所以213类农林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6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2019年支付原办公用房欠款及新办公装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上年对比减少43.93万元,主要原因为: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支付原业务技术用房欠款及支付新办公楼改造费用,所以2020年支出比2019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为我局上年结余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主要用于案件办理业务相关费用支出及装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 。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4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基本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41.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2020年因案件办理需要,上级部门指导工作较多,所以公务接待费超出年初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02万元,下降4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4万元,下降4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321.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2020年因案件办理需要,上级部门指导工作较多,所以公务接待费超出年初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占96.62%;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3.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为: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单位支付辅警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差旅费1.54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被装购置费0.3万元,劳务费7.08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其他交通费1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62.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47元,固定资产净值69.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39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8.4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5.74万元,负债增加15.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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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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