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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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发改局 时间:2021-09-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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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中共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凤庆”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凤庆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凤庆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凤庆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负责协调“数字凤庆”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督促、检查建设“数字凤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县级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创新产业迭代应用。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发改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确定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盯脱贫攻坚、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推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新时代凤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聚焦精准脱贫,提高脱贫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新举措。 一是做好驻村扶贫帮扶工作。严格落实选派驻村工作队员4名以及挂包帮扶等要求,所挂包挂联的小湾镇华峰村、马街村、箐中村和凤山镇凤山社区精准实施各项帮扶措施和政策,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稳定脱贫,顺利通过国家普查。二是组建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挂牌成立“凤庆县消费扶贫中心”,大力拓展电子商务销售服务网点,同时将每月20日定为我县“扶贫集市活动日”,由消费扶贫中心组织主导开展助力贫困群众滞留农户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成效。三是抓实后续产业扶持,抓住沪滇帮扶协作的契机,协调争取沪滇项目落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拓展扶贫车间、养殖小区建设渠道,在政策范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易地奖补资金注入安置点的后续发展,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生活后顾之忧的问题。四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巩固提升、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扎实开展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级评估核查。五是积极申报以工代赈项目,储备上报勐佑镇翁乐村和洛党镇和德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目前已提前下达拟勐佑镇翁乐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500万元。 2、聚焦发展大局,强化战略谋划,服务决策能力水平有新提高。 牵头推进各类计划规划,完成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乡村振兴规划等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牵头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课题研究、规划《纲要》编制。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加强经济运行调研、监测,将目标任务逐月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实行定期分析和按月预警,目标倒逼推进工作落实,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20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1.8亿元,同比增3.5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390元,同比增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334元,同比增10%。 3、聚焦发展短板,狠抓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新作为。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成立64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和工作专班为支撑,以加快县内项目实施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建设开工为突破口,落实好“开工—入库”环节,实现投资稳增长。由于2019年高速公路投资基数影响,全年难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20%的目标,但县内项目实施加快,县内投资增幅较高,项目谋划能力、建设力度、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受上返投资减少影响,2020年全县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同比减7.65%,全年县内投资预计完成32亿元,预计同比增166%。二是持续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紧扣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及重点,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积极对接省市发改委上报项目,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筑牢各项事业发展基础。截至目前,累计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161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7个、中央资金15063万元,省预算基建项目5个,省预算内投资613万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市级前期工作经费154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亿元,其中2020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亿元,2020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亿元;会同县财政局和园区管委会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个,资金7700万元;争取“美丽县城”建设奖补资金1亿元;争取2020年省级支持临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财力补助资金550万元。以上合计59380万元。三是把好项目审批、备案。积极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审批,严格执行“一项一码”,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境,年内累计通过在线监管平台登记赋码项目496个,投资概算415.53亿元,其中:审批类425个,概算总投资382.1亿元,备案类项目71个,概算总投资33.44亿元。分发办理投资审批服务事项551项,按时办结率达100%。四是加强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加大中央和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开展重点项目调度、督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4、聚焦瓶颈制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有新突破。 一是抓好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落实项目并联审批、联动审批机制,实现项目审批提速50%以上。二是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机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聚焦民生领域,强化服务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有新成绩。 一是积极建设“美丽县城”。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以山水园林为载体,按水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和谐自然中,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美丽宜居之城、中国红茶第一城、世界滇红之乡”,围绕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通过三年努力,将凤庆县城建设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年初成功创建首批“云南省美丽县城”,并获得1亿元奖补资金。二是加快特色小镇建设。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围绕实现创建云南省特色小镇目标,鲁史茶马古文化小镇、滇红小镇2个省级特色小镇完成2020年“云南省特色小镇”评选第三方独立评估,鲁史茶马古文化小镇完成省特色小镇评选专家委员会实地评价,有望获得奖补资金。茶尊养生小镇完成《总规》《详规》编制工作,2020年9月启动安石小镇规划。三是完成粮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特殊时期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市场粮情动态,全力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完成2020年度应轮政府储备粮210万公斤,其中:稻谷60万公斤,玉米150万公斤。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成品粮动态储备达910吨,增强了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守住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等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俭美德,营造爱粮节粮舆论氛围,普及节粮知识,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积极协调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四是全面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在全县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8个监测点开展价格监测,内容涵盖了主副食品、农资87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坚持以定点检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为基础,采取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方式方法,对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和上报。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和天然气价格政策。严格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文件政策,2020年共降低收费13.68万元。按时按要求做好年度收费统计工作,并通过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及时上报,2020年我局共对83个县级收费单位收费审验,共审验收费金额共计3207.87万元,共降低收费项目三项,涉及金额共计20.96万元。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认证工作,2020年共受理并完成价格认定业务总件数161件,涉及金额736.28万元,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价格认定结论,为司法部门办理案件提供合理的价格依据,无一例复核案。五是确保能源安全。推进中小水电站清理,建成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一期凤庆段、液化石油气储备站,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快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六是推动数字经济起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发展活力。我们抓紧筹备组建凤庆县数字经济局和凤庆县数字经济中心,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形成政府与企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4.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万元,占总收入的0.42%。总收入比上年同期的948.38万元增加562.75万元,增加比率为59.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以前年度暂收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69万元,占总支出的49.28%;项目支出651.26万元,占总支出的50.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同期的940.29万元增加343.66万元,增加比率为36.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以前年度暂付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69万元。比上年的556.89万元增加75.8万元,增加比率为1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死亡抚恤等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1.26万元。比上年的383.4万元增加267.86万元,增加比率为69.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凤庆县通用机场实验段占地植被恢复费支出2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比上年同期的931.29万元增加330.86万元,增加比率为35.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变化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用于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2020年省预算内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7.78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供水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0.2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粮食储备仓库建设。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33%。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85.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调整的项目资金支付“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7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占54.66%;公务接待费支出5.97万元,占45.34%。具体情况如下: 1. 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检查、调研、指导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综合督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 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5万元,比上年的49.87万元减少0.1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794.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7.03万元,固定资产17.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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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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