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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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 时间:2021-09-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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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1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根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主动配合各部门解决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使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成为有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群众团体。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培养和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壮大女干部队伍,同时,加大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素质。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武装,狠抓思想政治引领 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开展好“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新媒体矩阵和“网上妇女之家”建设,运用“网言网语”增进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立足服务大局,全面深化巾帼建功 深化做实脱贫攻坚巾帼行动。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助推巾帼创业就业。完成“贷免扶补”创业贷款70户发放贷款1042万,完成创业担保贷款54户发放贷款810万元。发放“妇女发展循环金”20万元扶持4名女性创业致富。二是拓展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培树省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个,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2个,申报国家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个。三是精准发力,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挂包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把入户排查、政策宣讲、群众满意度提升、脱贫解困等具体任务做实做细,下拨工作经费1.4万元,配合村“两委”完成普查验收和省级脱贫成效考核。 巾帼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创办“美丽乡村·女子学堂”。为农村妇女素质提升搭建载体,共开展了育婴师、美容师、乡村旅游、林地茶叶种植管护、青绿茶制作、中式烹调和家政服务等系列培训8期500余人次,使广大农村妇女生产技能、女性思想观念、文化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得到了提升。创建市级、县级巾帼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1个,巩固提升已创建的2个县级巾帼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成果。 开展典型宣传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妇女。创新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妇女先进典型的选树方式,注重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群众身边发现典型,善于运用网络化、社会化、大众化方式推选典型。培树省级“三八”红旗手1名,市级“三八”红旗手4名、“三八”红旗集体4个、优秀妇女工作者3个。表彰县级“三八”红旗手12名、“三八”红旗集体8个。 3、立足关心关爱,全面深化巾帼维权 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坚持以“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加强普法和维权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0%以上。持续推动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开展婚恋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1起。在5.15国际家庭日动员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印发反家暴宣传海报220张,宣传单2000册。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访群众来访件29件,办结29件。参与法院离婚陪审2起,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嫌疑人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情况旁听2起。乡镇妇联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效进行调处,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注重家庭建设,以好家风带民风促社风。与县纪委联合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作为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选树活动,申报全国“五好家庭”1户,培树市级“最美家庭”5户、“美丽家园示范户”10户、思想道德先进家庭14户。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3户。 开展“把爱带回家”暖冬行动。联合团县委等部门组织110多名志愿者在客运站开展热水供应、秩序维护、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册等志愿服务活动。实施“让留守儿童过新年”等公益项目,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赠送鞋子,让他们感受家乡的温暖。积极推进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壮大队伍力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 发挥巾帼力量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发挥巾帼力量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发起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巾帼在行动”募捐活动,累计20多个捐款单位和企业,1200多名妇女参与捐款,捐资20多万元。联合凤庆县大摆田茶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捐赠价值2.2万元疫情防控物资和3万元现金,先后深入到我县驰援湖北医护人员家中进行慰问,每户慰问2000元,共计1万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七步洗手法”现场教学、“爱卫知识猜猜猜”、“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方式,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携手共建安全卫生的社会环境,在“7个专项行动”中奉献巾帼力量,展示巾帼风采。 4、立足协调联动,全面推动妇女儿童工作 及时查缺补漏,促进“两个规划”完美收官。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推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组织召开全县两规统计监测及终期预评估动员会,提高了监测数据质量,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终期各项指标任务,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在县级“两会”召开前,开展“我为妇女儿童献一言”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意见建议32条,充分发挥各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作用,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提案议案,为凤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事业献计出力。 进一步关心关爱妇女儿童健康成长。联合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完成宫颈癌筛查7780人,乳腺癌筛查10947人,开展中央、省级“两癌”救30人,发放救助资金15.6万元。重视儿童成长,为使广大儿童度过健康安全快乐的“六一”儿童节,组织各级学校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部分机关单位深入挂钩村学校开展庆祝活动。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针对挂钩村鲁史镇金马村完小学生活动经费不足的实际,下拨活动经费2000元。注重家庭教育工作,5名家庭教育骨干参加全省家庭教育培训班,增强家庭教育讲师力量。围绕早期儿童教育开展儿童情绪管理举办家庭教育培训1期150人次。联合凤庆县科协、凤庆县总工会举办凤庆县关爱女性健康知识大讲堂1期160余人。 做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按照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暨第三期云南妇女地位调查工作要求,深入5个乡镇的5个行政村、75户农户家中开展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 5、立足改革创新,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建设充满活力的妇联工作队伍。加大向上汇报力度,增配一名挂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配备后,县妇联有执委35名,常委15名,兼职副主席4名,挂职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2名,主席1名,班子配备达到妇联改革全部要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妇女成为妇联干部,凝聚更多妇女力量。 推动在“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应建尽建。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原则,在“两新”组织领域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拓展组织覆盖面,指导一心堂凤庆片区、红黄蓝婴幼儿照护机构成立妇女联合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15个,其中非公企业建立11个,社会组织建立4个。 做好市妇女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临沧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妇女代表选举和临沧市妇联第四届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选举出26名妇女代表参加临沧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积极代表凤庆广大妇女建言献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县妇联机关内设四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 2.发展和组织联络股 3.维权和家庭儿童股 4.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不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7万元,占总收入的7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08万元,占总收入的24.4%。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45万元,与上年收入合计131.34万元对比,增加41.11万元,增幅31.3%,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往来款中的各级、各部门拨款转入非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49%,非财政拨款支出26.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51%。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44.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89%,项目支出7.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1%。2020年支出总计152.02万元,比2019年支出总计131.79万元增加20.23万元,增幅15.35%,主要原因是将非财政拨款支出纳入全年支出合计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25万元。与2019年116.78万元对比增加27.47万元,增幅23.52%,主要原因是将非财政拨款支出纳入全年支出合计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15.01万元减少7.24万元,减幅48.2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支付完毕。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保障妇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乡镇及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4.28万元;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6名宫颈癌患病农村贫困妇女按照1000元/人标准进行救助,共计1.6万元。三是用于2019年审计专网和电子政务使用服务费0.96万元,用于2017年-2018年审计专网使用服务费0.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9%。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9万元减少6.39万元,减幅4.8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支付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9.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8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49.4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6万元比2019年1.47万元减少0.21万元,下降14.2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9万元,比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比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75.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大量“三公”经费方面的支出,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妇联开展学习培训、脱贫攻坚、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妇联及挂钩村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共2批次,13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无外事接待批次、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妇联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7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33万元,固定资产7.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基本支出上实现了人员经费正常发放,实现了公用经费支出的正常运转。二是项目支出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71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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