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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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21-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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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000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在凤庆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凤庆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凤庆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凤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凤庆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0.在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审查规范性文件。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人大工作的影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全年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调查研究23次,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1次,督察2次,作出决议决定17项、审议意见12项。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始终自觉接受县委领导,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决做到工作安排紧贴县委中心、重大决定实现县委意图、人事任免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始终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重要内容,不断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始终高水平谋划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路举措,认真总结县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把监督和支持相结合,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2.服务发展强化担当,围绕县委部署主动作为 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切实把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依法履职的着力点,做到事业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主动担当尽职责,助力防控依法展开。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常委会切实扛起非常时期的责任担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后,认真落实并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发至各级各部门,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依法作出推迟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发出倡议书,号召和动员各级代表奋战在抗疫一线,涌现了一批最美逆行者的优秀人大代表。切实加强疫情依法防控的监督,召开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座谈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情况报告、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督促政府在公共卫生事业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督促挂包乡镇、村(社区)、小区、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紧扣中心抓大事,重大事项依法决定。常委会紧跟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规定,不断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始终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在服务发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突出要务,坚持审议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等,组织各级代表积极参加“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项报告,先后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财政预算调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通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行使决议决定权,把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成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 严格程序讲原则,任免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县委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体现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表态发言、任后述职等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组织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罢免代表1名;补选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1名、代表辞职3名;组织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人,会议供职发言15人,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15人次,免去职务20人次。抓好任中监督,任命干部先后有10人向常委会作会议述职、74人作书面述职,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和深入所在单位开展跟踪座谈调研,任命干部任中监督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 服务大局保落实,协同协作更加高效。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挂钩乡镇、村和联系点各项工作,抽派5名实职科级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常委会领导和部分机关干部分别主抓或参与凤庆通用机场、陈升红茶厂、运输公司片区综合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通过深入一线抓落实,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有力推进。积极抓好其他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安排部署,招商引资等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抽调干部参加县委巡察、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村级换届等重点工作。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人大监督职能依法履行 常委会始终紧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把依法监督作为工作重点,依法有效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忧、最盼的问题。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法律监督持续用力。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执行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督促将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和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作为普法重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二是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并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通过询问,进一步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了全县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法、气象法执法检查。三是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量。组织修订《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凤庆县文庙文化广场区业态管理规定》、《凤庆县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进行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发挥市人大立法联系点作用,开展了鲁史特色小镇建设及古镇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对《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必要性、成熟度进行调研。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改草案调研。 聚焦县域发展重点,经济监督精准发力。一是强化国有资产和工业化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就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开展了2019年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开展全县工业化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进一步督促落实好新型工业化三年攻坚行动。二是加强计划、财政监督。对全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专项预算调整报告,批准了2019年财政决算,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政府债务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三是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将督促问题整改与审查监督预决算工作相结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六稳”“六保”工作情况、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审计查出问题涉及凤庆整改工作情况调研。 注重回应民生关切,工作监督实处着力。以监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两轮督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以监督增进民生福祉,把“美丽县城”建设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聚焦精准脱贫目标,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重视,开展全县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调研,让残疾人群体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调研。主动服务,对全县事业单位招考、高考各环节进行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县就业促进工作情况、乡村旅游工作情况调研。 4.拓展代表工作机制,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主动服务代表,接受代表监督,努力搭建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 改进服务方式,保障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始终坚持贴近代表履职需求,提升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化水平,代表依托代表联络室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以及学习研讨、履职交流、联系群众等活动形成常态。以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落实代表知情知政举措,积极推荐代表参与县委重要会议和“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常委会会议、调研执法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参与、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常态,共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调研调查100余人次,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不断夯实。积极组织辖区各级代表参加履职培训,为代表征订《云南人大》等刊物。年内下拨代表活动经费、为民办实事说实话经费14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加强组织引导,代表活动成效稳步提高。扎实开展“代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组织10名市人大代表和5名县乡人大代表在京竹林村平掌小组组成联组试点代表活动小组,充分利用代表资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力助推京竹林村二道河乡村旅游发展。以36名基层人大代表为活动主体,继续深入开展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举产生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赴凤庆集中视察,组织辖区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集中视察。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室分片区指导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中,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日趋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县乡人大合力,召开年度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依规召开主席团例会,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的要求,指导各乡镇召开了年度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依法选举产生7名乡镇长和2名乡镇人大主席。 积极探索创新,建议办理工作全面落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积极引导代表选好议案建议的议题和内容,精心指导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高质量议案建议,真正做到围绕大局、为民履职。严格执行常委会领导牵头及委室联系督办、定期督办、会议述职报告、满意度测评、未办结建议重新交办和跨年续办等办理制度,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把代表建议办理与年中工作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进行跟踪问效,年末组织调研开展督促检查,实现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并对迎春河河道整治、古茶树保护监管、高中教育发展等5件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积极回应大众关切,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5件建议办复率100%,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30件占46.15%。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基础不断筑牢 常委会始终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拉高标杆,着力抓好制度、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履职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突出党建质量,组织建设更加有力。坚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认真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五强五带头”“模范机关”创建,继续实施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行动、机关党员回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积分、党费日等制度,党组和党支部的政治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水平不断提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 严格主体责任,纪律底线更加稳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主要任务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肃开展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金、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升学礼、参与高利贷以及参与赌博整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落实机关为基层减负的十条措施,在办文办会、调研调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坚决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肃清李华松、杨红俊案恶劣影响,推动风清气正的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能力提升,履职担当更加扎实。认真总结县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做好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废止工作,年内制定了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专家顾问管理办法,制定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工作规则,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两个机关”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列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32.4万元,增幅为2.98%,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机关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2)机关人员正常增资。(3)2018、2019年度人员经费实拨资金调入列收支增74.9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14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28万元,占总支出的79.45%;项目支出235.19万元,占总支出的20.55%。比上年增53.9万元,增幅为4.94%。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人员正常增资;2018、2019年度人员经费实拨资金调入列收支增加。二是上年额度结余结转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36.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人员正常增资;2018、2019年度人员经费实拨资金调入列收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5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支出形成结余,项目结转在本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预算联网监督室建设项目10万元;2.基层人大履职能力建设提升项目7.6万元。3.年终人民代表大会议经费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人员正常增资;2018、2019年度人员经费实拨资金调入列收支增加。二是上年额度结余结转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1%。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720.54万元;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160.09万元;三是人大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经费)70.97万元;四是其他人大事务支出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6万元;二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9万元;三是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43.6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医疗36.23万元;二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配套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3.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的81.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7万元,下降3.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10.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占71.26%;公务接待费支出8.23万元,占2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接待人次46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公用经费减少,代表活动室项目、基层人大履职提升项目、代表阵地建设补助项目、预算联网监督室项目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5万元,印刷费0.30万元,电费0.82万元,邮电费8.13万元,物业管理费1.82万元,差旅费1.56万元,会议费119.92万元,培训费3.66万元,工会经费6.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7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4.39万元,固定资产450.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111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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