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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1-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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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全县工作大局“聚焦”、“对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尽心竭力解决民生需求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圆满完成了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儿童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社会经济发展30项工作目标任务

  (1)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凤庆县老年护理(养护)院建设项目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占县委、县政府下达3000万元任务的100%。

  (2)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3358.4万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12600万元任务的106.02%。

  (3)招商引资工作。完成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占县委、县政府下达5000万元任务的100%。

  2.各项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4339.5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8969.37万元、城市低保金357.09万元、特困救助供养金1938.29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价格临时补贴1187.0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75.81万元,孤儿生活补助165.2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46.76万元。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风险户,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2020年贫困户纳入兜底保障3132人;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低保享受范畴,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低保12471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44%,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7.2%;三是开展城乡低保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工作。抓实城乡低保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城乡低保关系保、人情保等专项治理工作,年内停发家庭收入状况超过低保保障标准2609户4120人,新增纳入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2845户4472人,确保保障对象精准。2020年全县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7235户28082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8%,人户比为1.64,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13户668人;四是认真做好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切实加强特困救助对象核查工作,年内共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138户138人,新增纳入106人,认真落实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管理工作,切实改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照料护理条件。目前全县共有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783户1837人;五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所急所需。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因学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居民,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全年救助临时困难人员2617人。

  (2)全面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全县共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救助供养113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65.29万元。

  (3)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县共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529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1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976人)。全年发放“两项”补贴1146.76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1.6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65.12万元)。

  3.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1)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凤庆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建成腰街、新华、三岔河3个乡镇敬老院。县老年护理院和诗礼乡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面落实2020年10件惠民实事,完成勐佑镇和新华乡敬老院提质改造,建成洛党镇荣上村、大寺乡漭街村、诗礼乡古墨村3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达165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 26.6 张。

  (3)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一是将全县5所养老机构纳入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效化解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风险,维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医养结合落到实处,全县5个养老机构分别与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协议,建立了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为养老机构老人开设了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洛党镇敬老院为二级养老机构、大寺乡敬老院为一级养老机构。

  (4)创新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临沧百托养老有限公司依托凤山镇东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目前,该中心共托养社会老年人16人(其中:失能老人6人、半失能老人10人)。

  (5)全面落实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政策。全县纳入高龄老人保健补助8678人,共发放补助资金477.32万元,切实保障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提升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4.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1)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建成7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和13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6个乡(镇)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和10个村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完成了13个乡镇118个村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2020年共争取上级建设补助资金400多万元。

  (2)稳妥推进全县大墓豪华墓整治和“活人墓”拆除。制定《凤庆县2020年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对“三沿六区”坟墓依法整治和“活人墓”依法拆除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县共完成植树遮挡“三沿六区”坟墓”1457冢;印发《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活人墓再次开展精准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做好殡葬改革承诺守诺践诺的通知》和《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大干5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了《临沧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殡葬联合执法法律法规摘要〉》的通知,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依据;印发《凤庆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面拆除国家公职人员和共产党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对全县大墓豪华墓整治和“活人墓”拆除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全县已拆除“活人墓”7951冢,占市级认定拆除存量的100%。完成大墓豪华墓整治81冢,占市级认定整治总量的100%。

  (3)全面加强殡葬用品市场专项工作整治。强化殡葬用品市场监管和整治,从源头上遏制封建迷信活动蔓延,组成专项整治组,以凤小线、凤习线沿路沿线为重点进行专项综合整治,凡是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殡葬用品、出租殡葬设备、提供经营性殡葬服务的,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在城镇、火化区和主要交通干线的可视范围内生产和销售棺木、墓碑、墓体石材等土葬品。对县城区15个打碑刻碑点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全县共取缔打碑刻石点93个。

  (4)健全完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凤庆县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则和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年内已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解决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确保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5)着力抓好殡葬改革试点村工作。印发《关于迅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试点村的通知》,通过反复征求乡镇意见,确定了14个试点村,以“重点突出、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克期完成”的工作思路全力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试点村工作。截至目前,2个村已完成试点村公墓建设任务,7个村启动建设;有3个村已完成“活人墓”拆除。

  (6)全面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承诺守诺践诺活动,共签订殡葬改革承诺守诺践诺书34160份。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利用宣传车、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册、倡议书、手机短信、电视、新闻等媒体全方位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5.织密织牢基层社会治理网

  (1)提升村(居)自治能力。指导全县 187 个村(社区)、2812 个村(居)民小组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指导4个城市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完成8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

  (2)认真落实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贴政策。全年发放213人享受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待遇人员补助金55.1万元,发放54人享受原村公所(办事处)人员享受定额生活补贴待遇人员补助金13.43万元。

  (3)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注销3个社会组织,批准新成立2个社会组织,开展社团年检工作,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23个。

  (4)全力抓实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开展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进行及时更换并依法进行补选。

  (5)积极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工作领域及岗位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和培训,全县共有 29 人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完成凤庆县“关爱儿童·相伴成长”“三区”计划项目。全县共注册志愿服务团体7个,志愿者通过实名认证1291人。志愿服队伍活跃在全县各条战线,为救灾救济、农村三留守人员、养老服务、疫情防控等领域提供各类志愿服务。

  6.社会事务专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全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印发《凤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凤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和人格尊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8人,支出救助经费8.98万元。

  (2)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印发《凤庆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活动促新风,将婚育新风纳入村规民约修订范畴,鼓励群众和家庭主动遏制不文明、不健康的传统婚丧礼俗,积极倡导婚丧新风,让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从而推动婚丧新风落地生根。全面办理结婚登记4190人,办理离婚登记1468人,补领结婚证708本,补领离婚证36本。

  7.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3227名留守儿童全部纳入信息库进行管理,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资金14.48万元;2020年新建“儿童之家”50个,全县累计建成“儿童之家”170个。办理收养登记 4 件。组织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微笑行动”,为符合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进行免费手术。

  8.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结对挂钩“包保”责任。积极开展水箐村、棕园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挂钩村大力支持。挂钩村顺利通过了全国脱贫攻坚普查验收。

  9.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抓好包保网格责任小区及宾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制定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

  10.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一是抓好清垃圾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网格化”垃圾清除日常包保责任落实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统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全域洁净日”大扫除活动;二是开展民政系统办公场所环境整治。在局机关、殡仪馆、中心敬老院等办公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厕所、洗手台、下水道、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和消毒;三是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天按时做“工间操”。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宣讲3场次,粘贴“七步洗手法”17个、禁烟标识74个,设置洗手台,洗手台配备洗手液和消毒剂。厕所卫生间达到无臭味、无粪便、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四是加强中心敬老院食堂的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来源,强化规范操作,加大食堂设施设备的消毒力度,从业人员已办理健康证,完成名厨亮灶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凤庆县民政局

  2.凤庆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另有2辆殡仪专用车,县中心敬老院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38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1.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收入18605.98万元相比收入减少6.55%,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6681.93万元,比上年17643.18万元,同比减少5.45%。政府性基金收入689.58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28.38%。本年支出19082.4万元,比上年增加27.83%,其中:基本支出994.57万元比上年减少64.37%,项目支出18087.83万元比上年增加49.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82万元比上年增加2.45%,商品和服务支出266.4万元比上年减少268.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0.81万元比上年增加87.23%,资本性支出423.11万元比上年减少9.12%。年末结转和结余:基本支出结转17.18万元,比上年减少448.41万元,降幅为96.31%;项目支出结转4505.25万元,比上年减少1247.51万元,降幅为21.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0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57万元,占总支出的5.21%;项目支出18,087.83万元,占总支出的94.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1908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83%,其中:基本支出994.57万元,比上年减少66.16%,2020年抚恤类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类资金划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高龄老人及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调为项目;项目支出18087.83万元,比上年增长49.04%,因高龄老人及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基本支出调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57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年减少了66.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抚恤类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类资金划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高龄老人及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调为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2019年度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县级预算的涉诉人员救济费等人员经费支出96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为484.82万元,占该项的50.44%,人均为14.26万元/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34.8万元,占该项的45.24%,人均0.06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87.83万元,比上年增长49.04%,主要原因:2020年度高龄老人从基本支出调为项目支出,支出482.44万元;2020年度因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数增加及提高了补助标准支出1182.68万元,比2019年620.47万元多支出562.21万元,增长率为90.61%。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孤儿生活补助210.69万元,补助113人;高龄老人保健补贴880.87万元,发放9068人2019-2020年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1182.6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03.1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1341.11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83.3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7.87万元,268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20.08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7万元,用于发放46名精减人员补助;农村社会救助68.53万元,支付小乡干部272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72.43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20.39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284.4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3%。与上年14718.94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高龄老人从基本支出调为项目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增加及提高补助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3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9.06万元,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公务用车1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486.41万元,年末在职职工16人,殡仪车2辆,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行政离退休经费1.76万元,用于发放鲁世银及熊定邦2人建设房安家费;事业退休经费4.04万元,退休1人(福利公司退休人员杨世侯);死亡抚恤8.21万元,遗属3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万元;社会福利1568.97万元(其中发放孤儿生活补助210.69万元,补助113人、高龄老人保健补贴880.87万元,发放9068人2019-2020年生活补助,中心敬老院支出92.21万元,正式职工6人,服务人员12人,入住五保老人49人,业务用车2辆;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1182.6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03.1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1341.11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83.3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7.87万元,268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20.08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7万元,用于发放46名精减人员补助;农村社会救助68.53万元,支付小乡干部272人;住房公积金33.81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20.39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284.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在职的12人行政人员单位医疗11.03万元,在职22人事业人员单位医疗17.03万元,其他医疗用于34名在职及18名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支出1.29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为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72.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的34人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该项目决算时摆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5.27万元,完成预算的163.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只有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做了2万元的预算,而接待费无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2.0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25.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根据文件精神执行接待标准,压缩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占69.04%;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占30.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低保核查、养老服务、殡葬等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45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共26批次24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2万元,与上年72.29万元对比,减少42.77万元,下降59.16%,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付办公用品费1.51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网络费及电话费)5.65万元、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的差旅费1.65万元、殡葬改革及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经费1.45万元、涉及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因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出差下乡形成的维修费及燃料费等支出2万元、每月随工资统发公务员的交通补贴10.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032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4.45万元,固定资产4952.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90元,无形资产4.46万元,其他资产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1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万元。新增通用设备38件,账面原值15.07万元;划转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资产2件,账面价值19.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321.16

4764.45

4952.25

4453.72

85.62

 

412.91

0

590

4.46

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401111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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