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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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9-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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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1000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源头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动物卫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的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外,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凤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凤庆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补齐全面建成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县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1.6亿元,可比价增速6.3%;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34元,可比价增速10%。 1.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全县预计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2.98万亩、实现粮食产量16.88万吨。 二是持续发力养殖产业发展。全县预计实现出栏生猪87万头、肉牛5.2万头、肉羊10.2万只、家禽231万羽,肉类产量7.8万吨、禽蛋产量1000吨、畜牧业产值18.6亿元。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0.47万亩,预计实现水产品产量2.1万吨、渔业产值2.9亿元。全县预计饲养蚕种8500张、实现蚕桑产值1500万元。 三是监测调度保障市场供给。全县预计完成蔬菜种植4.5万亩、实现蔬菜产量4.5万吨、产值1.3亿元。全县预计完成水果种植3.5万亩、实现产量0.5万吨、产值2500万元。全县预计中草药材种植面积7万亩、实现产值1.3亿元。切实做好6.27万亩魔芋和4250亩咖啡的科学管护技术指导服务。 四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建设管理机制,着力抓好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全县预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78万亩,预计完成投资2423.57万元。 2.坚定不移推进产业扶贫 一是着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加强产销对接,稳定产销关系,推进消费扶贫。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销号。围绕“盘清产业、盘清投入、盘清项目、盘清主体、盘清收入、盘清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进一步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提升产业扶贫质量。 二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加强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全县共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3户(省级5户、市级17户,县级1户),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82亿元,预计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08.39亿元 。着力抓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与农民群众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全县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21个(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19个)、家庭农场96个。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280人次,新增转移8245人,累计转移45245人。 3.做强高原特色农业 一是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认真落实《临沧市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加快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十条措施》,着力抓有机、育龙头、建平台、创名牌、占市场、解难题。抓好有机发展,强化质量追溯,提升凤庆农产品信任度。启动产业基地认定、授牌、奖补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融合发展。强化品牌策划,提升品牌质量,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组合拳。 二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室(点)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广应用质量追溯信息平台,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3家企业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12家企业上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全年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8104份,合格率达99.96%,完成30个蔬菜、水果定量定性分析,未检出禁限用农药。 三是持续推进市场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 2019 年“名品名企”宣传、推介力度,做好 2020 年省级“名品名企”申报、参评工作。推进数字农建设,积极争取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健全三级监测体系,强化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监测预警。继续做好各类展会的组织、推介、展销活动,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加强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有害生物预警和防治工作。 4.强化农业农村科技装备支撑 一是做好种业资源保护。继续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强化优异资源的鉴定、发掘与利用。加快推进良繁基地项目建设,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力度,提纯复壮基础群,提高种猪供给能力和山地黑肉鸡鸡苗自给率。 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支撑。发挥产业技术体系作用,抓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推技术到位率达 95%以上。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全县完成5个班次、233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 三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7.2万千瓦,拥有变型(后传动)拖拉机4039台,拥有轮式、手扶式拖拉机78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达21987台(件),耕整机达5359台,拖拉机配套农具达1529部,茶叶修剪机械299台,完成机耕面积14.5万亩。 5.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 以“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为抓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绿化及不良风气“五整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乡村文明大提升。抓好村庄“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加强分类指导实施。对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做好国务院大检查迎检工作。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垃圾收费、村庄保洁、垃圾分类“三项”制度,巩固提升 62个美丽乡村建设,打造30个鲜花盛开村庄。坚决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推进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1%。全县预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及新建47355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5%以上,农村污水治理率达 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 95%以上。预计197个“百村示范、村村整治”示范村(自然村)达到人居环境整治Ⅲ档村庄标准、示范村所在115个建制村其余549个自然村达到人居环境整治Ⅱ档村庄标准、其他68个建制村253个自然村均达到人居环境整治Ⅰ档村庄标准。 6.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抓好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问题整改、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严格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有序推进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二是加快推进“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着力打造乡镇所在地12个、乡村旅游村29个、重点产业村56个、特色村22个、沿路沿线中心村43个“五个一批”“百村示范、村村整治”示范村。通过机制示范和政策示范,安石、小河边、立宽、立勒、河西、峡山、石头寨、黄家、干海、坝边、石头寨、老李寨、永兴等美丽村庄初具雏形,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凸显。29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加快打造,鲁史古镇、凤庆滇红第一村被评为国家3A级景区,鲁史古镇和古墨村、安石村、箐头村分别被评为云南省旅游名镇及旅游名村,鲁史镇和沿河村、锦秀村、箐头村分别被评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镇及示范村。全县预计完成美丽乡村建设62个、鲜花盛开的村庄30个,创建洁净村庄190个、洁净庭院农户2450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17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5.5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05万元,占总收入的0.67%。2020年收入较2019年增长53.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75.52万元,较2019年增长52.84%;其他收入95万元,较2019年增长100%。具体如下: 1.2020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收入; 2.因2020年在职职工较2019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的基本支出都有所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增加,主要来自种植业结构调整项目收入的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增加,主要来自城乡统筹转户项目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5.2020年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来自渔港码头项目、厕所革命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轮作、美丽村庄、一县一业项目收入增加; 6.商业服务等支出收入减少,来自我单位的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转入畜牧兽医局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72万元,占总支出的20.39%;项目支出5,390.22万元,占总支出的7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具体如下: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较2019年支出增长4442.31万元,农林水支出明显增长,其中:高标准农田相关支出增长238万,厕所革命支出增长2200万,农业保险保费支出增长1502.6万,生猪调出大县项目支出增长457万,其他项目支出增长44.7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3.17万元,增幅10.67%,增长原因主要来自人员支出的增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长2人,为机构改革从其他单位转入人员;二是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的增资;三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0.2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4309.15万元,增幅398.6%,主要原因来自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如下: 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238万元,本年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验收,项目支出增加; 2.2020年厕所革面建设项目支出增加2300万元,本年年初、年中两次开展对建设完工的户厕、公厕开展验收工作,完成对合格户厕、公厕的补助发放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3、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支出增加1502.6万元; 4、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支出增加457万元,本年完成对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5.2020年救灾防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64.7万元; 6.2020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转入乡镇支出,本级支出减少450万元; 7.2020年农机补贴项目支出转入农机技术推广站,本级支出减少210万元; 8.其他项目支出增加106.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对比增长4390.56万元,增幅189.45%,虽然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持和项目支出都较2019年有所增加,但主要增长是项目支出的增加,特别是农林水支出项目的增加,本年农林水项目支出4783.82万元,较2019年增长3713.86万元,增幅347.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项目支出都较2019年有较大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油菜基地建设项目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发放支出7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办公支出2.45万元,土地确权颁证办公支出12.0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2万元; 死亡抚恤27.8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9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8.6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2.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办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84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主要用于: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5.14%。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59.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三公”经费支出得到进一步压缩;2.当年部门“三公”经费未完成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37万元,增长2.2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2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万元,下降23.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因疫情影响及进一步压缩“三公”措施的实施,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9万元,占62.9%;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占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执法用车、科技宣传大篷车、植保植检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无外事接待批次)。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提升、有机农产品认证、招商引资、项目调研、农业生产救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耕地采样、脱贫攻坚、乡镇业务对接、建设项目推进等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77万元,增幅7.27%。主要原因分析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有所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1.06万元,2.水费0.77万元,3.电费1.66万元,4.邮电费4.98万元,5.差旅费0.75万元,6.维护费1.78万元,7.培训费0.34万元,8.公务接待费6.3万元,9.劳务费4.85万元,10.委托业务费5.04万元,11.工会经费14.19万元,12.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0.69万元,13.其他交通费用3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74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2.9万元,固定资产245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89.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3.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凤庆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项目4个大类10个子项目,但部分项目未完工,本年不做评价,仅对实施完工项目进行自评,本年绩效自评金额3091.96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3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091.96万元,支出1826万元,支出率59.02%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6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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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4050404803.xlse.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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