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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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 作者:大寺乡 时间:2021-09-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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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000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4.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扶持典型示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6.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7.进一步拓宽乡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8.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乡上下的鼎力支持下,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抢抓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特色经济结构,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寺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谱写出新时代大寺发展绚丽篇章。 1.坚持高质高效,经济增长好于预期。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202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08亿元,同比增10.00%;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54元,同比增10.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5.00万元,占任务数的110.25%;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000万元,占任务数的100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2.坚持群防群控,疫情防控呈常态化。坚持“外防输入、内控流动”措施,严格落实“1533211”防控机制,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筑牢疫情防控网,累计设置卡点39个,排查返乡人员6259人,纳入网格化包保管理人员31735人,全乡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6.00万元,向湖北捐款捐物17.80万元,为全国抗疫贡献大寺力量。 3.坚持兜底兜准,脱贫成效持续巩固。严格按照“三落实”“四不摘”要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脱贫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帮扶不断。着力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争取沪滇协作和中山大学帮扶资金661.00万元,认真实施马庄农贸市场建设、核桃提质增效、黄精种植、魔芋种苗基地、核桃榨油设备等项目,发放扶贫贷款870.00万元,转移贫困劳动力440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省级成效考核验收。 4.坚持宜居宜业,乡村振兴稳步实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实行乡村两级干部任86个自然村小组长制度,积极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马庄村和清水村示范点建设顺利完成,乡政府和11个村委会驻地公厕全部实现无害化,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7559座;不断加强乡村治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倾力促进乡村文明新风,乡村振兴步伐不断加快;马庄村以“五小园”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模式得到云南电视台和学习强国宣传,顺利通过省级人居环境三年整治现场考核,86个自然村全部达到Ⅰ档(干净整洁型)村庄标准,岔河村和马庄村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路山、德乐、漭街、清水和大寺村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 5.坚持提档提标,产业转型更加有力。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以提质增效为抓手,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围绕核桃“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建成核桃水洗果加工站11个,完成核桃提质增效标准化基地建设4万亩,实现核桃产量8100吨、产值1.30亿元;实施退耕还林6000亩,发放耕地地力补贴286.53万元;扎实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园建设,积极做好茶叶加工企业协调服务工作,河顺初制所、羊井槽河初制所等建设顺利推进,“大寺茶”在全县茶产业中发挥了标杆引领作用,实现茶叶产量5445吨、产值1.82亿元;实现畜牧业产值1.22亿元,扶持规模养猪大户1户,补助资金12万元;种植烤烟2806亩,收购烟叶6790担,超额完成90担,实现产值915.90万元;马庄村“村党总支+合作社+企业+农户+基地”核桃提质增效利益联结机制在中央二台播放推广,岔河村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茶叶专业村,马庄村被市级认定为“一村一品”核桃专业村,平河村被市级认定为“一村一品”茶叶专业村。 6.坚持富裕富足,民生福祉均衡普惠。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全县第一,圆满完成“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救助有效覆盖,移民后期扶持深入推进,累计发放民政、移民等惠民资金467.47万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大寺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大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寺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寺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寺乡水务服务中心、大寺乡林业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3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46万元,占总收入的71.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4.80万元,占总收入的28.86%。比上年同期增加135.99%,增加原因为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做账,其他收入增加1194.80万;项目资金增加,具体为中央统筹(林业)涉农资金50.00万、中央统筹涉农资金286.00万、生产发展资金600.00万、其他扶贫资金100.00万、商铺购置资金100.00万、危旧房改造资金242.44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0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75万元,占总支出的66.10%;项目支出1,255.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同期增加131.88%,增加原因一是今年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做账,未纳入预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967.48万元、村级补助提标较上年支出增加,二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做账,未纳入预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967.48万元、且村级补助提标较上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8.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6.08%,增加原因为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具体包括:大寺乡大寺村至岔河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支出80.00万元、大寺乡核桃提质增效专项项目支出25.00万元,大寺乡大拽梨种植项目支出9.98万元,大寺乡回龙村团山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30.00万元,大寺乡德乐村箐沟片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支出15.00万元,大寺乡河顺村大窝汤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支出10.00万元、大寺乡回龙村水沟寨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支出50.00万元、大寺乡平河村高梁弓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支出15.00万元、大寺乡清水村丰乐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支出5.00万元,大寺乡马庄片区魔芋繁育基地、黄家村集贸市场扩建和高优核桃基地建设专项项目支出600.00万,大寺乡平河村路山村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支出40.00万,大寺乡双龙村商铺购置项目支出50.00万元、大寺乡平河村商铺购置项目支出50.00万元,大寺乡提前实施危旧房改造资金支出230.00万元,2018年彩票专项公益金支持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30.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7%。较上年同期增69.43%,主要原因为今年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做账,未纳入预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967.48万元、且村级补助提标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5%。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5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56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2%。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农村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工程、集贸市场扩建、魔芋繁育基地建设、高优核桃基地建设、示范村庄建设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0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提前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65.1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2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40.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76万元,下降22.80%。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5万元,下降4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占37.25%;公务接待费支出7.98万元,占6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9万元,比上年增加9.26万元,增56.47%,主要原因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会议、日常办公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256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3.25万元,固定资产564.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0.00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其他资产161.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1.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24万元。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事件;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4.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平方米,账面原值39.2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4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本单位完成凤庆县大寺乡岔河村道路2.92公里道路硬化、大寺村道路硬化0.50公里、回龙水沟寨道路硬化0.50公里、大寺乡饮水工程建设钢管安装6km,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建成大寺乡马庄村黄家自然村种植标准化白魔芋基地 100 亩,实施大寺乡核桃产业提质增效 6000 亩,其中:马庄村 1500 亩,清水村 1500 亩,德乐村 1500 亩,路山村 1500 亩,新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一个,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方便群众交易农副产品,更好规范市场行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巩固了脱贫成效。完成提前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农房抗震建设补助,推进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建设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美丽家园。完成大寺乡双龙村、平河村商铺购置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成效。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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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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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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