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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  作者:鲁史镇  时间:2021-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201000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5.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7.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8.进一步拓宽镇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9.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实现,我们也将迎来新的战略发展机遇。2020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团结和依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担当作为,拿出敢拼敢干、艰苦奋斗的创业气魄,一张蓝图干到底。

  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会的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更加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强投资、增动能,突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认真谋划“十四五”各项工作。

  我镇全力抓实以下五方面重点工作。

  1.继续实施脱贫巩固工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把提高质量脱贫放在首位,脱贫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看“脱贫稳不稳固、质量高不高”。我们严格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紧紧抓住沪滇合作和定点扶贫机遇,抓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继续争取一批脱贫巩固项目,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扶贫资金使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八大提升”工程,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实现全镇高质量脱贫、成果长效巩固。

  2.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着力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建设“美丽产业”,完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拓展镇域全域旅游资源挖掘开发,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以集体经济为抓手,做强优势特色农业,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完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以林下经济为抓手,实现调优产业新突破,健全农业生产风险应急防控体系,及时追踪草地贪夜蛾、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虫害疫病形势,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3.着力加快特色小镇创建。围绕创建省级一流特色小镇目标,以规划提质、配套提质、管理提质为抓手,深入落实全市特色小镇现场会精神和全县推进“两型三化”工作举措,全力建设洁净宜居、彰显特色的美丽小镇。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软实力和助推器,紧紧抓住省市招商引资和省级挂钩部门推介机遇,把手中资源盘活、把服务做优,创造更加优良的商旅就业环境,重点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治安、交通、商贸、旅游等社会综合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财、物向集镇区聚集。通过盘活古镇、做强集镇、做优服务,实现城镇人口、城镇化率、城镇稳定就业人数稳步增加。

  4.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山更绿、土更净、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努力把鲁史建设成为“发展美、生态美、风气美”的美丽宜居小镇。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镇“四治三改一拆六增” 和农村“七改三清”行动,提升镇村面貌。

  5.着力创建平安鲁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发展的最强后盾。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抓紧抓实。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校园环境治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古镇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委、政府机关、人大、纪检监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7,46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9.04万元,占总收入的52.66%,与上年相比增长了4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库全部从财政拨款收入下达,导致收入大幅增长;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其他收入3,532.71万元,占总收入的47.34%,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单位间往来款要以收入支出核算,故其他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5,91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66万元,占总支出的80.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8.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包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部分;项目支出1,176.53万元,占总支出的19.9%,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7.28%,主要原因为支付了饮水安全巩固项目及危房改造农户资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6.66万元,占总支出的80.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8.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包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7.28%,主要原因为支付了统筹涉农资金、鲁史古镇建设资金及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分别为支付茶马古文化小镇屋顶太阳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7.00万元,古镇绿化资金20.00万元,上平街民居房修复资金20.00万元,2019年第十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0.00万元,2020年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45.00万元,2020年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鲁史镇沿河村仲家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专项资金205.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66.00万元,第七批次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前实施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230.0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37%。与上年对比增长10.70%,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2020年下达项目资金共1,176.53万元,比2019年增长17.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5%。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432.6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4万元,资本性支出35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17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人员交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的53.76%。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3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公车运行维护费不得支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万元,下降59.8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7万元,下降了7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了0.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公车运行维护费不得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占44.04%;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55.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工作或进城参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58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各部门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特色小镇等5个现场会议在鲁史镇召开,其次鲁史作为普查试点交通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职工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019.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39.11万元,固定资产471.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6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11808.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54.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1

20019.50

7739.11

471.5

302.91

14.83

0

153.76

0

0

0.0006

11808.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355.95万元,共3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355.95万元,支出1,176.53万元,支出率49.94%。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及茶马古文化小镇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201111

  附件: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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