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6-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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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400000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的管理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起草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贯彻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凤庆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凤庆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凤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凤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和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组织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考评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档案的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2.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组织起草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负责对自然资源使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从事城乡规划和资源利用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承办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县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用途管制、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监督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设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工作;负责对国家有关自然资源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全县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执法业务培训。负责联系临沧市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督查制度、政策和工作规则等。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遥感监测数据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基础测绘规划、计划。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规划、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凤庆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5.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起草地方性实施办法,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上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区域性重大规划的编制。牵头开展县级区域性项目选址论证,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体系。贯彻执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政策、标准。落实国土空间管制。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承担凤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起草地方性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负责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接待受理、转办、发证前校核、制证、发证、政策咨询以及相关业务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公示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方面的协调联系工作。统一窗口综合业务工作标准。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 6.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村庄布点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规划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及古驿道的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工作。参与跨区域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及村镇规划统计年报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技术标准。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施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参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负责凤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和土地规划、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材料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核提。参与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工作。负责对乡(镇)及业主单位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参与凤庆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案件的处理。 7.地质勘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起草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耕地保护监督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起草并实施地方性措施。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执行和补偿标准的起草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办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调查、审核及报批工作。 9.矿产资源管理股。起草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项目工作计划。2020年,计划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4254.46万元,其中:续建项目3个,总投资2110.96万元,预计2019年完工;新开工项目3个,总投资483.5万元;完成前期工作、争取2019年开工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1660万元。;向上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1个,上级现已批复我局实施3个。计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5426.98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个,总投资2048.83万元,预计2019年完工;新开工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30.72万元,预计2019年完工;完成前期工作、争取立项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947.43万元。 2.增强用地保障能力。强化规划管控,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确保“五网”、“四个一百”和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指导检查力度,全面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强化耕地保护工作。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复垦力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扎实推进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未办理过备案手续,但符合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经营者或企业,及时督促办理用地备案;对不符合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经营者或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及实施,完成在建项目,抓好项目竣工验收。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4.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抓好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工作,盘活存量、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确保供地率达标。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编制实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将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勘查)区,构建绿色开发格局。稳妥有序推进矿业权退出保护区工作,确保保护区内不再新设矿业权。 5.扎实做好凤庆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指导中标技术作业单位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接到省土地调查办下发的调查底图后,稳步推进凤庆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调查任务。 6.加快推进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进度。坚决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凤庆县新华等10 个乡镇西密等48 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2018年底前完成工程量复核、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县级初验,并提交市级验收,归还 516.12亩挂钩周转指标;加强与县农发行的联系沟通,及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确保“挂账”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履行好工作职能职责,坚决防止增量。 7.切实增强执法效能。全力做好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8.积极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元化补偿机制和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切实维护被征迁对象合法权益,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合理提高征地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落实农民土地的确权赋能,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两权”登记颁证,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提高效能。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申报及实施,及时完成在建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主动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相对应的责任清单,科学编制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 9.有序完成机构改革。切实加强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调。认真执行上级相关部署,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程序,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10.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教育和监督,强化责任担当,保证政令畅通。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征用专项整治,持续做到“六个严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要求推进机构改革,推进制度建设,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权力制约。教育引导干部形成“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干事氛围和重实干求实效的工作导向,全力营造国土资源部门“勤政廉政、正风肃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和凤庆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1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16.65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9.54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66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干部职工人员增加,上年结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达项目资金多,未拨付施工队,所以结转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18.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1.77万元,上年结转3616.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1.77万元(本级财力160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9.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单位干部职工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1.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0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单位干部职工人员增加;项目支出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是用于整合我县不动产登记数据,由县财政配套我单位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1.7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支出113.0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20808”支出4.21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的支出;“21011”支出74.5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22001”支出1289.10万元,主要反映国土资源事务的支出;“22102”支出84.76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的支出;“22406”支出36.18万元,主要反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1.7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92.77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2020年用于保障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2.77万元,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1481.1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1万元;包含社会福利和救助对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万元。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机关资本性支出(一)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预算中,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未包含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中,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在预算中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10-20次,预计接待50-60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且我单位在施工的项目较多,需和上级及项目专家对接工作,所以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滑坡治理。 (2)项目预期目标:完成年度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全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按进度完成工程。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时效指标、数量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值均达100%。 2.第三次全国调查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调查项目经费。 (2)项目预期目标:按照国家、省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全面摸清城镇村庄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全面查清全市坝子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区)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均达100%。 3.土地整治及土地复垦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土地整治及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预期目标:计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5426.98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个,总投资2048.83万元,预计2020年完工;新开工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30.72万元,预计2020年完工;完成前期工作、争取立项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947.43万元。积极推进了凤庆县土地整治工作,为全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时效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均达100%。 4.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 (2)项目预期目标:用于凤庆县各乡镇汛期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保障受地灾威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社会效益达100%。 5.不动产登记服务费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服务费。 (2)项目预期目标: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3)项目预期指标及指标值:社会效益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直接获得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可分为三类,一是不可更新资源,如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化石燃料等,需要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才能形成;二是可更新资源,指生物、水、土地资源等,能在较短时间内再生产出来或循环再现;三是取之不尽的资源,如风力、太阳能等,被利用后不会导致贮存量减少。自然保护的中心任务就是保护、增殖(指可更新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继续利用的能力,求得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它主要包括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海洋资源、气象资源、能源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渠、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万元,安排如下: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其中包含职工教育经费10.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年初在职人数与2019年相比增加,机构改革职工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金鸡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金鸡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批复,文件号:临国土资复〔2018〕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区位于凤庆县鲁史镇金鸡村委会、凤凰村委会、古平村委会及鲁史村委会境内,距凤庆县城85公里,四至为:东临箐沟及农村道路,南、西、北均接鲁凤公路。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9°57′24″~99°59′36″,北纬24°50′50″~24°53′01″之间。所在二调图幅号为:G47G075064、G47G076064。 项目区总面积为728.9183公顷,建设规模为597.8481公顷,全部为整理面积。项目实施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6149公顷,新增耕地率2.11%,全部为整理新增。 项目预算总投资2048.8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50.1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区主要建设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土地整理面积597.8481公顷;土地平整面积为410.0994公顷;土方平整量658452.13m3;土方垒埂41760.85m3;表土剥离1230298.20m3。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取水坝3座;100m3蓄水池45座;支管3条(总长2746.30m);农渠7条(总长16172.33m);农沟23条(总长29044.97m);阀门井45座;涵洞8座;涵管114座;农桥3座;沉砂池36座。 田间道路工程:规划改建田间道10条(总长28866.74m);新建田间道4条(总长2691.80m);改建生产路8条(总长8467.76m);新建生产路1条(长908.77m);会车道90段;挡墙5条(总长75.00m)。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临国土资复〔2018〕23号)的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2048.83万元,截止2019年12月已拨付使用304.4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金鸡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2048.83万元,单位面积投资2365.46元/亩,计划建设周期为1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土地整治,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将得到提高,使整理的耕地达到当地较高水平,实现高产稳产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由此可推动项目区内耕地的生产力逐步提高,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农民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多种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贫富差别,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4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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