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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森林公安局  时间:2019-09-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000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森林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各派出所维护好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保护好辖区的森林资源,负责查处县内大案要案。

  2.负责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和直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林业行政处罚。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上级部署和林区社会治安实际,我局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专项行动”“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等专项行动,以打促建、以打促防、以打树威,为保护我县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卫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10月底,我局今年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83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7起,破17起,破案率100%。受理行政案件166起,查处166起,查处率100%,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8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4064万元,收缴木材419.746m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662557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5572.28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44.5%。收入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中2010301行政运行为64986.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538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费用为15475.6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为137075.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5400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为5809553.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为2392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6446941.7元。其中:基本支出4418306.25元,占总支出的68.53%,比上年同期增长16.4%;项目支出2028635.45元,占总支出的31.47%,比上年同期增长154.98%;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出中2010301行政运行为64986.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538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费用为15475.6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为137075.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5400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为5630923.02元(其中项目支出为2028635.45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为239213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178630.5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8306.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主要原因为:1、我局支付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2、我局支付办公楼搬迁及新办公楼改造、办案区建设经费;3、我局2018年新招录人员1名,调入人员2名以及2018年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8635.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98%,,主要变动原因为我局办公楼搬迁及新办公场所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69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长40.42%,主要原因为:1、我局支付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2、我局支付办公楼搬迁及新办公楼改造、办案区建设经费;3、我局2018年新招录人员1名,调入人员2名以及2018年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比上年同期减少97.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34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比上年同期增长23.5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4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比上年同期增长33.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563092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4%,比上年同期增长2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37067.6元,商品服务支出982555.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0元,资本性支出1402220元。

  5、221住房保障支出239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比上年同期增长23.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7117.88元,完成预算的0%。森林公安2018年办公经费按标准包干使用,故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机关执行,年初财政不单独预算,包含在保障公用经费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117.88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078.07元,下降2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828.07元,下降1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5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辆,致使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加之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117.8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117.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9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117.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9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139.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6%,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培训开支,所以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428.24元,印刷费1272元,水费4252.15元,电费17285.08元,邮电费23元,差旅费1256.9元,维修(护)费8570元,被装购置费8880元,劳务费2500元,工会经费4492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450.6元,其他交通费用181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804100.79元,其中,流动资产375560.86元,固定资产142853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8932.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3219.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06平方米,账面原值6872329.86元(无偿划拨);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2850元(报废报损);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253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04100.79

375560.86

1428539.93

101088.93

339800

 

9876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2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9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9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2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1201111

  
附件【凤庆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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