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大寺乡  时间:2019-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000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4.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扶持典型示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6.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7.进一步拓宽乡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8.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统筹促发展,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运行

  全力以赴抓项目、增投资、促产业,精准施策、重点突破,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半年,预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3亿元,占任务的54%;预计实现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0元,占任务的56.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7万元,占任务的15.85 %;完成招商引资0.75亿元,占任务的50%;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7亿元、贷款余额1.1亿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围绕目标促落实,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对标找差、查缺补短,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积极作为,着力提高脱贫成效。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5户3437人,2014年以来,累计脱贫出列594户2289人,在册贫困户351户1148人。

  ——加大项目投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投资400多万元,完成平河等4个村8个片区人畜饮水工程;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路山等7个村11条道路硬化建设;马庄村麦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面完工,24户进点安置贫困户房屋全部竣工搬迁入住;岔河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顺利竣工;实施小额扶贫贷款195万元,受益贫困户39户,财政贴息1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方案顺利通过县级审核,计划投入资金188.6万元,受益贫困户943户3426人。

  ——全面拉网排查,对标对表推动问题清零。乡村两级均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派驻驻村工作队11支71人,围绕脱贫退出标准,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农户8580户,排查问题35873个。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全乡525户四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中,开工375户,竣工285户;112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中,开工364户,竣工198户;101户四类房中,开工53户,竣工24户;麦地安置点建新拆旧工作全部完成;完成贫困户社会扶贫网注册741户;解决无电或临时用电56户,提交县级行业部门协调解决问题19个。

  ——抓实动态调整,贫困数据更加精准。及时召开贫情分析会议,严格按程序新纳入贫困户2户11人,清退贫困人口6人,自然增加32人、减少67人,解决贫困户人户不对应132人,更正省级反馈信息及审计反馈信息319条,贫困数据到村到户到人更加精准。

  ——科学编制项目,脱贫措施更加精准。围绕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目标,从产业就业扶贫、危旧房改造、教育基础设施、生态扶贫、兜底保障等方面编制脱贫攻坚项目库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计划总投资1.49亿元,真正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推动上下“一盘棋”、工作“一盘清”。

  3.紧跟时代促跨越,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准确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强组织抓保障,稳扎稳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乡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澄家底抓弱项,对标对靶编制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全面完成全乡11个建制村86个自然村人的资源和物的资源摸底调查,对照乡级8项、建制村17项、自然村15项发展指标,找出最大的发展优势,找准发展瓶颈,弄清制约症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到2035年,按五网设施类、产业发展类、公共服务设施类、生态建设类累计编制项目2627个,其中,乡级项目240个、村级项目416个、自然村项目1971个,按照远近结合的原则,上项目、排工期、抓落实。

   ——强引领抓样板,先行先试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和发展特征,注重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确定回龙、清水、马庄、路山4个建制村及德乐村大河自然村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示范点,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致力于建设一批高标准、高颜值、高普惠、可推广的示范点,启动路山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加快大河自然村污水处理、垃圾整治及美化绿化等项目进度,着力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人大、政府机关、纪检、党委、组织人事、群众团体、计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办、文化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村镇规划所、农技中心、林业站、水利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606454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4549.04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17.18%,增加原因为工资变动。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38837.8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8837.8元,占总支出的93.68%,比上年同期增加2.93%;项目支出900000元,占总支出的6.32%,比上年同期增加20%。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扶贫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寺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3883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主要原因为2018年调资人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寺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其中危旧房改造资金支出600000元,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支出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88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3.86%,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扶贫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995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8%,比上年同期减少8.84%。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危旧房改造项目支出;

  2.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181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比上年同期增加5.74%。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47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2%,比上年同期增加5.05%。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5667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比上年同期增加21.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5.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8647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比上年同期增加1.52%。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13类农林水支出269884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5%,比上年同期增加116.98%。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支出;

  7.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16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比上年同期增加3.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150元,支出决算为117853.64元,完成预算的9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81.97元,完成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71.67元,完成预算的98.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0.66元,下降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03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1.63元,下降0.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81.97元,占21.54%;公务接待费支出92471.67元,占78.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81.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81.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4%,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移民、烤烟生产、安全生产、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土地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471.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8%。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471.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8%,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318.0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21204664.1元,其中,流动资产17747198.41元,固定资产345746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0950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0942.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22平方米,账面原值31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11168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204664.1

17747198.41

3457463.69

1746472.09

564013

0

1146978.6

0

0

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74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74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5630111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