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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19-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分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预计实现生猪出栏93.51万头,同比增长1%;存栏62万头,同比减少0.1 %;大牲畜存栏15.9638万只,同比增长0.6%;禽类出栏299万羽,同比增长5.4 %,存栏194.4万羽,同比基本持平;蛋类总产1761吨,同比增长1%;肉类总产7.1133万吨,畜牧业总产值16.29亿元。

  1.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关于对非洲猪防控工作相关安排,凤庆县人民政府于8月13日、8月17日、8月25日、10月25日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会后,签订非洲猪瘟防控责任书26份;设立非洲猪瘟防控哨卡11个,深入乡镇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查检查25余次;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粘贴《非洲猪瘟疫情的告知书》10.435万余份;粘贴非洲猪瘟宣传画75张;积极开展县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畜禽贩运单位(个人)双随机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已全面落实承运车辆登记备案消毒制度,登记备案车辆98辆;开展非洲猪瘟紧急采样100份(环境样品30份,猪脾肺、淋巴结等65份,餐厨样品5份),检测结果为阴性;查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运输生猪两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二、稳步推进畜牧产业发展:(一)抓实培训。2018年,开展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培训90余人次,乡镇、村级培训65场次,出动人员70人次,车辆12车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网络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开畜禽养殖技术及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培训5期,培训人员460人次。   2.抓良种繁育体系工作,提高优良品种改良面。2018年,全县共12个乡镇23个改良站点开展品种改良,完成牛冻精改良配种6650头(其中:黄牛6114头、水牛536头),受胎4971头(其中:黄牛4593头、水牛378头),产犊4643头(其中:黄牛4294头、水牛349头)。建成猪人工授精点5个,配种2万余窝,产仔率得到了明显提高。3.抓实草原监测工作,为发展草食畜牧业提供理论依。对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禁牧区、人工草地各监测1个样地、3个样方;草畜平衡监测2个样地、6个样方,按照补饲情况及草食牲畜数量统计表入户调查30户,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效益入户问卷调查100户。全县有草原面积222.24万亩,其中:禁牧面积28.79万亩,占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2.95%;草畜平衡面积193.45万亩,占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7.05%。有暖性草丛类、暖性灌草丛类、热性草丛类、热性灌草丛类、山地草甸类和干热稀树灌草丛6种草原类型,根据监测数据估算,全县总产草量89.29万吨,可食产草量72.5万吨,占81.2%,总产草量风干重24.63万吨,可食产草量风干重20.03万吨。4.抓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划定工作,强力推进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27个,禁养区总面积453.36平方公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面积4.619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200.3356平方公里;城镇居民区11个,面积93.2054平方公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6个,面积154.8750平方公里);完成29户规模户及31户散养户污染源抽样调查系统录入等工作。5.抓项目建设,创新产业发展思路,助推脱贫攻坚。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完成2017年草地畜牧业转型升级,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退耕还草工程等项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47户,带动发展、就业3500多人。6.扎实开展“两防”强制免疫注射及免疫抗体和病源学监测。2018年储备大碱15吨,防护服150套,喷雾器13台(其中电动喷雾器2 台),调供高致病性禽流感125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200万毫升,口蹄疫“三价”苗40万毫升,口蹄疫“二价”苗49万毫升,小反刍兽疫23万毫升。猪瘟34.68万头份(其中市中心支持10.16万头份),猪蓝耳病疫苗5.2万头份,猪肺疫1万头份。全年累计免疫注射猪口蹄疫88.16万头,猪瘟31.2万头,猪蓝耳病4.68万头;免疫注射牛口蹄疫15.47万头;免疫注射羊口蹄疫22.41万,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18.32万;免疫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177.7万羽;完成病原学监测543份,其中猪瘟病毒监测92份,阳性率为零;猪口蹄疫监测135份,监测出阳性样品3份,阳性率为2%;牛口蹄疫监测135份,监测出阳性样品4份,阳性率为3%;羊口蹄疫监测181份,监测出阳性样品33份,阳性率为18%;完成免疫效果监测1926份(猪、牛、羊口蹄疫免疫效果监测各182份,小反刍兽疫免疫效果监测270份;H5亚型禽流感监测370份,H7N9亚型禽流感监测370份,新城疫监测370份。监测结果:H5亚型禽流感、H7N9亚型禽流感合格率达100%,小反刍兽疫、牲畜口蹄疫合格率在70%以下);完成病源学采样送检猪脾肺60份,鸡喉气管60份,鸭喉气管40份,小反刍兽疫棉拭子 40份;完成疫情监测1223份(猪布病监测259份,阳性率为零;牛布病监测279份,阳性率为零;羊布病监测321份,阳性率为零;猪伪狂犬病监测182份,阳性数10份,阳性率6%;猪圆环病毒监测182 份,阳性数134份,阳性率为74%)。积极开展兽医主体公益活动及启动凤庆县勐佑鑫旺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岔河镇牛大兽医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7.积极开展生猪产地、屠宰检疫及执法办案工作。申报产地检疫5.57万头、受理5.57万头、检疫合格出证5.57万头,产地检疫率8.74%。积极开展兽药经营店、饲料经营店、畜禽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发放《凤庆县兽药经营质量安全告知书》及《凤庆县兽药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各28份;印发《凤庆县饲料经营企业(户)质量安全告知书》及《凤庆县饲料经营企业(户)质量安全承诺书》各106份;发放《凤庆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质量安全告知书》《凤庆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安全承诺书》《凤庆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凤庆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自配料质量安全承诺书》各48份。加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及“瘦肉精”监管。签订《凤庆县生猪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采集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猪尿样150份、990份,经(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初筛检查阴性。强化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718头(规模场194头,散养户524头)。加强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出证工作。全县14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配有电子出证打印设备电脑34台、打印机34台,溯源识读器35台。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15份、生猪839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7928份、生猪55697头、牛46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7526份、生猪产品48092头,共电子出证55469份;完成1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57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年度审查;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办案。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件,罚没款19279.8元;扎实开展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猪屠宰“扫雷行动”。受理屠宰检疫42309头,回收动物检疫合格合格证明6025份,检疫率达100%,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42285份;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生猪(产品)折合108.98头,9.8082吨。其中:官方兽医检疫不合格24头(2.373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8.扎实开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县发放免疫标识38.0656万枚(猪标30.2304万枚、牛标0.62万枚、羊标7.2152万枚);戴标10.4331万头、免疫10.9889万头,上传溯源信息15.8437万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532949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4.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329493.49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493.49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4.24%;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29493.49元。比上年同期增4.2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9493.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4.2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398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1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586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3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90.00元,支出决算为207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914.01元,增长4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905.01元,增长17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元,下降0.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废一辆黄标车又调拨入一辆车进行维护修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0元,占75.52%;公务接待费支出5090元,占24.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170.9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00.00元,比上年同期170.9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0.00元,比上年同期减0.18%。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督查、项目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7540150.02元,其中,流动资产6001080.91元,固定资产153816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1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07231.2元,其中增加5637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40150.02 

6001080.91 

1538169 

555291 

982878 

900.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无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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