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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卫生健康局  时间:2019-09-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我县辖区内“120”呼救电话的受理工作。

  2.负责全县院前急救医疗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做到以缩小急救辐射半径、加速急救反应为目标,以方便、快捷、有效、系统地救治患者为目的,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病人。

  3.加强与院前急救人员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4.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急救通讯网络,保障通讯网络畅通。

  5.科学处理和储存院前急救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中心主管领导报递院前急救动态资料。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凤庆县120急救中心紧紧围绕“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理念,内强素质,外强形象,不断的更新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卫生应急和院前急救管理。通过努力,本年度120急救中心共接报警电话1651次、出诊近1509次、接孕产妇10人次、儿科169人次、外伤464人次(其中车祸伤277人次)、农药及其他中毒55人、毒菌中毒3人次,酒精中毒57人、死亡查因49人、危重病人抢救427人次、内科及其他病人594人次、转上级医院危重病人374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凤庆县卫生健康局下辖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2。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428083.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793.38元,占总收入的71.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88356元,占总收入的28.3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34.31元,占总收入的0.04%。与去年同期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显著增加,事业收入稳步提升,其中包括院前急救收入、救护车收入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59874.6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0493.22元,同比下降1.3%。其中:基本支出2359874.64元,占总支出的79.73%,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90493.22元,同比下降20%;项目支出600000元,占总支出的2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00元,同比增长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120急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9874.6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4167.38元,占基本支出的76.88%,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834.79,同比下降0.4%;商品和服务支出545707.26元,占基本支出的23.12%,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82658.43,同比下降5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总支出600000元,其中:购置救护车支出500000元、救护车修理费支出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793.38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71.6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8393.69元,同比增长15.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加大,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4.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2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应急救治公用经费支出;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

  6.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附表GK09表无数据。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附表GK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故附表GK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涉及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120急救中心资产总额1372406.05元,其中流动资产169088.05元,固定资产120331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1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4300元,增加原因:本年购置两台救护车。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72406.05

169088.05

1203318

951588

0

251730

0

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凤庆县120急救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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