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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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卫生健康局 时间:2019-09-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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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县卫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凤庆县辖区内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面落实 中心以关爱妇女儿童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截至2018年10月全县活产数3275人,孕产妇死亡0人,死亡率0/10万,控制在25/10万范围内;住院分娩3274人,住院分娩率99.97%,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3054人(活产数3055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7%,控制在目标任务98.5%范围内;剖宫产416人,剖宫产率12.70%;婴儿死亡18人,死亡率5.50‰,控制在7‰范围内。截至2018年10月,全县助产机构分娩活产数为3214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3078人,筛查率95.77%,完成90%的目标任务;截至2018年10月,全县助产机构分娩的云南户籍活产数2950人,新生儿听力筛查2939人,听力筛查率99.63%,完成93%的目标任务;结婚登记4192人,婚前医学检查3740人,婚检率89.22%。 2.防治“三病”(艾滋病、梅毒、乙肝)工作扎实开展 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年全县完成婚姻登记人数中HIV、梅毒检测各3740人;HIV确认阳性10人,其中男4人,女6人;梅毒确认阳性4人。HIV阳性孕产妇新增7人,实施母婴阻断7例,其中人工终止妊娠2例,已分娩5例。对HIV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满18个月进行抗体检测3例,结果为阴性;12个月所有方法检测为阴性的3人,母婴阻断成功率达100.00%。完成孕产妇HIV抗体检测3484人、梅毒检测3484人、乙肝检测3484人。孕产妇梅毒确认阳性22人,其中已分娩9人,人工终止妊娠5人;孕产妇乙肝阳性133人,其中产妇81人,活产82人,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82人,接种率达100.00%。 3.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作全面实施 中心通过与妇联协调,由各级妇联宣传、组织,妇幼人员指导,部门间紧密配合,儿童营养包发放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全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应领取人数为75484人,实际领取人数为57422人,发放率达76.07%,有效服用人数5573人,有效服用率达97.28%,结案4138人。 4.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为减少重型地贫患儿出生,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对其进行生育等方面咨询指导。 5.认真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全县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92028份,建档率达82.85%,建立居民电子档案392028份,建档率达82.85%,达到了市级下达的目标要求。 6.继续开展宫颈癌筛查项目 宫颈癌是农村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为提高农村妇女健康,今年中心于6月1日起继续开展宫颈癌筛查项目,此项目开展,有利于对此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从而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目前完成宫颈癌筛查7852人,乳腺癌筛查9505人。 7.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任务 通过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服务1488对,占县下达任务数2500对的59.52%,完成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人数1966人。 8.认真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工作 围绕市级药具考核要求,中心认真做好药具规范痕迹管理,发放安全套20000只;开展宣传服务3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主管局组织下,协调公安、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两次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市场清查工作,在清查的10余家药店内,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发生,在清查的各大宾馆酒店内,都按要求100%实现安全套摆放。值得一提的是,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发生和蔓延,中心加强开展妇女健康活动工作,以全县艾滋病高危人群为培训主体,加强同伴教育,共进行2场次60人次参加的艾滋病知识培训,免费为120人次艾滋病筛查,200人次免费健康体检,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安全套10000多只。 9.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督导检查工作 中心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共组织项目工作培训2次,参加培训200人次,规范了各类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产、儿科医务人员急诊急救能力,提升了产、儿科诊疗救护质量,保障了母婴安全。 10.继续规范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工作 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案》的要求,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专人专柜严格管理,做好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保管、发放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工作。截至10月我县首次签发3007份,机构内(外籍产妇)签发166份,换发25份,补发45份,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家中出生)26份,废证40份,亲子鉴定379人。 11.为群众提供安全满意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医疗技术优质服务 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特别是育龄群众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工作中,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力求为群众提高安全满意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截至10月份,中心接诊住院患者2146人,接诊门诊32901人次,筛查出高危孕产妇1742人;中医科累计服务812人次;功能科共完成彩超检查8060例,妇产科超声检查2864例,四维彩超检查610例;心电图检查1582例,超声骨密度检查1110例,DR检查594例;检验科完成门诊和住院病人各类检验共38718人次,亲子鉴定采集干血斑261人次,婚前实验室检查342对,孕前优生实验室检测621对,外送检验1871人次;截至10月份中心总收入10578228.14元,达到群众接受到满意的优质服务,单位增收的双赢效果。 12.党建扶贫双推进 中心在做好保健服务的同时,十分注重党建和扶贫工作,做到保健服务和党建扶贫双推进。党建工作中,制作了3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和3期宣传专栏;扎实执行了“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派驻村工作4人,组织班子成员6次,工作人员10余次到挂钩村开展走访、回访工作,完善痕迹档案;在健康扶贫活动,为挂钩小湾镇锦秀村和雪山镇荒田村300多名在校小学生进行体检、健康知识教育、宣传资料发放等;为荒田村完小捐赠5000余元乐器一套,捐赠村卫生室窗帘,床等物品;慰问困难党员等,合计支出扶贫工作费用136341.2元。通过这些活动开展,拉近了和挂钩村群众的距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393125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1038.99元,占总收入的40.1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2635403.86元,占总收入的52.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34810.05元,占总收入的7.0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36%。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开展的业务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23995864.4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4368.9元,占总支出的87.41%;项目支出3021495.58元,占总支出的12.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13.77%,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开展的业务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74368.9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47%,主要原因分析是妇幼保健业务量增加,成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公共服务等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1495.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3000元,公共卫生项目(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87000元,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21816.5元,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卫生专项)支出1999679.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5650.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53%。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4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两癌筛查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58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8972.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318.32元,死亡抚恤4290元。 2.210卫生健康(类)支出815253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152531.85元。其中行政运行2500.00元,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3000.00元,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6344588.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21816.5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43611.58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7143.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72.00元。 3.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74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所以附表09表无数据。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1633226.58元,其中,流动资产879291.73元,固定资产14693950.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059984.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6640.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3823.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3项,账面原值98550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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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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