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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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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管理扶贫项目;配合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好扶贫资金报账管理。

  (1) 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扶贫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

  (2) 组织协调审定财政扶贫项目、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建立好扶贫项目库。

  (3) 组织协调审定扶贫专项款项目、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资金项目。

  (4) 组织协调引进外资扶贫项目、资金和物资,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5) 抓好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监督。

  (6)组织协调好全县社会扶贫工作。

  (7)抓好全县扶贫开发情况统计与监测。

  (8) 抓好科技及产业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9)组织、指导和管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10) 抓好扶贫安居工程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11) 抓好整村推进、整乡推进项目、片区开发项目计划编制、实施和督促、检查、验收。

  5.动员组织县级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省市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8.负责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技术推广、组织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扶贫政策和扶贫方式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政策宣传、信息传递、经验交流等工作。

  10.指导各乡镇开展扶贫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1)全面精准对象。全县共有贫困村159个,2016至2017年脱贫出列66个,2018年10至12月份,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和“三率一度”考核评估要求,再次组织开展了要求更严格、程序更明确、覆盖更全面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18年底脱贫4036户13203人,返贫27户112人,新纳入82户291人,剔除26户97人,9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0.77%,贫困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

  (2)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八大工程”。贫困村道路硬化、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饮水安全保障、卫生室、公共活动场所、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八项指标已100%达标。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八大工程”,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 “20条底线”全部达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达到贫困县脱贫退出标准。

  (3)全面压实挂钩帮扶责任。压紧压实所有处级领导、行业部门、挂包部门、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责任,所有处级领导第一时间进驻挂包乡镇、挂包村蹲点靠前指挥,全面统筹县、乡、村、组四级工作力量,开展好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地毯式、无遗漏排查分析工作,做到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政策宣传、政策兑现、家庭卫生、问题举证全覆盖,全程挂包,一包到底。全面找准找实找全村出列、户脱贫存在的问题,并以村为单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形成问题清单,边访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4)狠抓数据质量促攻坚。健全完善数据比对修正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运、农业、林业、水务、文广、卫计、市场监管、统计、调查队、扶贫、工信、残联、供电、移动、电信等部门数据信息比对责任,及时修正错误和疑似错误信息,全面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线上与线下、横向与纵向数据信息闭合一致,消除扶贫工作“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实现扶贫数据共建、共享,闭环运行。

  (5)统筹各方添力量,社会合力促攻坚。开展“互联网+”社会扶贫,在贫困户、扶贫干部、扶贫机构中推广使用中国社会扶贫网APP,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爱心人士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全覆盖。

  2.扎实推进专项扶贫项目实施

  (1)产业扶贫项目:涉及13个乡镇,安排资金3238.4万元。

  (2)新增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涉及9个乡镇,安排资金9.4万元。

  (3)安居工程:涉及4878户,安排资金487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县住建局,由住建局统筹安排,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

  (4)雨露计划:安排补助资金258.35万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255人。资金分两批下达,其中第一批402人60.3万元,第二批853人198.05万元。

  (5)县财政局综改办“四位一体”建设项目:项目在洛党镇和德村实施,县扶贫办配套资金250万元。

  (6)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项目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扶贫办配套资金156万元。第二个层次由营盘镇忙帮村负责实施,安排资金10万元。。

  (7)援滇项目:1、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1100万元,项目涉及2个乡镇,其中小湾镇150万元、洛党镇950万元。目前,产业发展子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建设。2、新增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安排上海市新增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600万元。全部用于产业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8)整村推进项目:1、深度贫困自然村下达项目23个,每个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合计690万元。涉及6个乡(镇)23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

  (9)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项目:1、项目涉及141个贫困村88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发放贷款3806万元。安排贴息资金390万元(含2017年贷款农户续贴200万元)。2、小额到户贷款风险补偿金380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县扶贫办小额到户贷款风险补偿专户。

  (10)项目管理:1、项目管理费72.45万元,由县扶贫办统筹使用,用于中央、省、市各级项目资金管理。2、统计监测费2万元,由国家统计局凤庆调查队使用,用于全县贫困监测。

  3.抓实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1)招商引资:上级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数8000万,实际完成招商引资8400万元。

  (2)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2420万元,完成12638.32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76%。

  4.深入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1)开展大走访行动。除走访挂钩户外,要对周边非贫困户进行走访,实现走访工作全覆盖,全面分析贫困村、贫困户存在的短板,掌握群众诉求,能帮助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确保工作落实。

  (2)开展 “户户清”行动。围绕“六清”开展好入户走访工作:对走访对象进行深入摸底调查,摸清生产资料、劳动力、住房、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情况,做到对象家底清;对贫困户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准确判定主要致贫原因,做到致贫原因清;对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能力和意愿,因户因人施策,做到帮扶帮扶措施清;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逐项梳理所有到户到人项目,算清走访户分类分年投入产出账,确保帮扶成效分类分年达标,做到投入产出清;县、乡、村、户的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基础设施等项目专人专责,做到帮扶责任清;精准锁定贫困户脱贫时间,精准实施各类项目,确保贫困户按计划退出,做到脱贫时序清。

  (3)开展惠民政策宣传行动。加大对到户惠民政策的宣传,把《脱贫攻坚到户政策汇编》(口袋书)里面的各项惠民政策带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干部知晓群众,群众了解政策。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切实把农村和农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好、维护好,真正展现出新农村应有的新环境、新面貌、新气象。

  (5)开展化解风险点行动。做实社情民意收集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了解群众所盼,全面梳理归类,逐项分析研判,耐心疏导解答,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2018年,扶贫办党总支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参学人数84人次;组织读书会学习2次,参学人数38人;干部职工大会学习4次,参学人数80人;党员大会学习4次,参学人数52人;报告会学习2次,参学人数42人;基层宣讲党课1次,参学人数132人;此外,各干部职工采取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我办的干部面貌焕然一新,党员党性得到了全面锤炼,作风更加扎实,人民公仆意识、奋斗意识、节约意识深入人心,干部职工斗志昂扬,奋发有为工作氛围已经形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全办人员厉行节约、按规行事,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股室2个,分别是:

  1.综合股

  2.项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14,415,42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15,422.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9.43%。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执行中,县级追加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226300元,中央、省、市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8375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83,082,823.67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582.61元,占总支出的5.79%,比上年同期增10.64%;项目支出78,269,241.06元,占总支出的94.21%,比上年同期减6.88%。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年末结转32259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3,582.61元。比上年同期增10.64%,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及2018年下半年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3%。2018年人均基本支出229218.22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10.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69,241.06元。比上年同期减6.88%,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年末结转3225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82,823.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减6.0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年末结转32259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用于补发在职人员2018下半年调整增资支出。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44,946.00元,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21,876.00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7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比上年同期增11.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73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37.92元;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20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比上年同期增16.10%。主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5,661.20元,事业单位医疗56,580.1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8.00元;

  4.213类公共安全支出82,281,17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4%,比上年同期减6.21%。主要用于保障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产业扶贫支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到户贷款贴息支出,其他扶贫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4,463,277.7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750,000.00元,生产发展(产业扶贫)4,000,000.00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7,700,000.00元,扶贫事业机构770,497.87元,其他扶贫支出59,547,404.21元;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11,0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比上年同期增1.04%。主要用于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11,04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112.53元,完成预算的84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92.53元,完成预算的17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32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决算支出134,3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20,000.00元,2018年度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92.53元,完成预算的173.9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728.47元,下降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9.47元,下降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49元,下降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完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2.53元,占20.57%;公务接待费支出134,320.00元,79.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2.53元,比上年同期减0.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92.53元,比上年同期减0.8%,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脱贫攻坚、挂钩帮扶、扶贫开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320.00元,比上年同期减3.9%。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3.9%,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脱贫攻坚、挂钩帮扶、扶贫开发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229.00元,比上年同期减93.11%,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列支,因此我办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8,202.39元,水费380.00元,电费755.00元,邮电费24.00元,差旅费5,114.00元,维修费2,100.00元,培训费1,320.00元,工会经费34,7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36.61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34,614,824.06元,其中,流动资产33,884,929.74元,固定资产729,894.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66932.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3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2件,账面原值899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614824.06

33884929.74

729,894.32

90000

273727.32

0

36616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380.00元,比上年同期增28.1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年末行政在职人员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的说明:因国家加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原有编制人数已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因此行政编制超编5人,机关工勤编制超编1人。

  (二)、行政单位出现发放绩效工资的说明:行政单位有事业人员有绩效工资,依据凤编委[2012]62号文件,单位下设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有编制属事业,有事业人员,有绩效工资。

  (三)、我单位房屋单价为117.96元/㎡,低于平均房屋单价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盖时间长(1958年建盖),属于老县委办公楼,当时房屋建设造价比较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28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20190909054123889.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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