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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凤庆县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时间:2019-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000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履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职责。内设办公室、规划统计和信息网络管理股、人才工作和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和信访股、凤庆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凤庆县社会保险局、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凤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使以下14项职权: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和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

    2. 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有效实施行业扶贫;

    3.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公共就业服务开发、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就业专项资金发放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全面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金融社保卡制卡及发放工作,完成2018年调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各类专项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农民工工作,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6.完成劳动用工及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审查和劳动工资工作。

   7.完成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以及人才招聘和考试工作。

   8.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把学先进典型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中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活动迎接党的十九大、“两个先锋行动”深入开展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9.综合业绩显著,社会影响良好: 部门联动,重视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指导和推动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立;积极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凤庆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凤庆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凤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37188319.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88319.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2,349,280.53元同比增长13.5%主要增长原因为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纳入部门预算,2018年调标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75200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0201.15元,占总支出的59.06%;项目支出15359805.2元,占总支出的4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2,349,280.53元同增长13.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增长原因为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纳入部门预算,2018年调标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88319.89元。与上年32,349,280.53元同增长13.5%,主要增长原因为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纳入部门预算,2018年调标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075284元,占基本支出的41.00%,同比上年的13,266,038.39元增长281万元,增幅1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830.69元,占基本支出的8.68%,同比上年的2,806,509.34元减少73万元,增幅4.8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76,73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32%,同比上年的6,505,228.81元增加,9771503.99元,增幅150.0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及各项保险支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2000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13.8%,主要增长原因为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纳入部门预算,2018年调标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539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018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补助以及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26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240937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及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264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公务用车维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5,466.64元,完成预算的17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46.64元,完成预算的17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20.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533.36元,下降2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053.36元,下降40.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00元,下降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46.64元,占47.6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0.00元,占52.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46.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946.6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莅临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培训以及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填列表9第22行相关数据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7830.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6%,主要原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机构人员合并,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量增加,职能细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7,344,809.85元,其中,流动资产6,031,063.46元,固定资产11,313,74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0,451.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2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344809.85 

6031063.46 

11313746.39 

9703825.64 

214,705 

 

1395215.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20190918094234735.xls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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